当前,我们站在了人口负增长和人口老龄化交汇的关键十字路口,须加快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牢牢掌握战略主动权。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强调,要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 解除“生育之忧”,碎片化、短期性激励远远不够
近年来,我国加快建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到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不断推动释放生育潜力,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各地也积极健全生育配套服务,从生育补贴、生育保险、个税减免、延长育儿假、提供托育服务、住房优先保障等方面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但收效并不明显。现实中,女性就业受歧视、育龄妇女孕产期待遇保障不落实、托育难、中小学教育“内卷化”、子女教育支出偏高,加上就业竞争大、许多大中城市房价高企、医疗开支居高不下等对生育不友好现象比比皆是,点点滴滴吞噬着人们的“生育意愿”。
生育问题影响因素复杂,要解决育龄夫妇“不想生”“不敢生”的“生育之忧”,碎片化、短期性激励还远远不够,需要系统着眼、顶层设计、加大力度,健全长远的、全面性、战略性生育支持体系,从生命全过程、家庭全周期、社会全要素视角一体化推进,在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特别是福利国家体系构建等方面综合发力,营造生育友好型的制度环境与社会氛围。
■ 打好政策“组合拳”,建立全方位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构建“五位一体”生育服务保障体系,打造友好生育环境城市响亮名片。为最大限度减轻生育之忧,2021年7月,攀枝花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为生二孩、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发放育儿补贴金政策,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预计2022年享受育儿补贴金的家庭超过2000户,兑现育儿补贴金约1000万元。2022年6月,制定实施《打造友好生育环境城市响亮名片八条措施》,构建起集孕、娩、养、育、住“五位一体”的生育服务保障体系。在服务于“孕”方面,建成区域首个人类辅助生殖医学中心,就近解决“想生却不能生”的问题;在服务于“娩”方面,不仅落实生育保险,还将住院分娩发生并发症、合并症的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彻底解决“能生却生不起”的问题;在服务于“养”方面,不仅通过发放补贴解决“生了却养不起”的顾虑,还鼓励用人单位、产业园区等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千方百计解决“上班时间孩子没人带”的问题;在服务于“育”方面,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接收住宿地改变的多孩家庭其他子女就近入学,方便家长统一接送;在保障于“住”方面,不仅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多孩家庭纳入公租房优先保障群体,还量身配置三、四居室保障性房源,并引导房地产企业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此外,着眼学有优教,全学段构建区域优质教育中心。
健全全生命周期生育支持举措,释放人口生育潜能。为强化生育政策的配套衔接,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广州市人口发展及社会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全生命周期生育支持举措,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生育假、生育保险等生育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做好生育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新修订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广州市重点从加强住房支持措施、保障女职工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优化生育休假制度四个方面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3年,广州市将实施“生育友好工程”,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开展生育补贴、住房、休假等配套措施调查研究,研究出台《广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
“5+2”友好体系打造儿童友好城市。近年来,宁波市聚焦“生、养、育”协同发力,积极建设生育友好城市,有效推动生育意愿提升、人口结构优化、人口素质提高。《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实施“甬有善育”行动,构建生育友好的政策体系,扩大婴幼儿托位供给和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探索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加强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等权利保障。儿童友好与生育友好紧密关联,在国家《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儿童友好城市需要具备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五大友好”的基础上,创新加入“儿童产业友好”“家庭生育友好”两大友好,形成“5+2”友好体系。制定《宁波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确立“实施方案+建设指南+指数报告+工作要点+试点单元+项目清单”的任务体系,打造“1区1品N个特色区块”建设格局。同时,谋划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体系化发展路径,以完善优质均衡的儿童健康体系为突破口,促进儿童健康、安全、空间、梦想、产业“五大板块”融合共生。
■ “三个友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培育生育友好文化。根据人口发展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新目标,构建体现新时代精神特质和新时代文明要求的新型婚育文化。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破除年轻人从“成本—效益”的功利角度看待生育的思想,营造适龄婚育和生育友好型社会文化氛围。
完善生育友好政策。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统筹推进涵盖婚恋、生育、照料、教育、住房等方面的“一揽子”政策,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减轻育儿家庭负担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为生育、养育、教育子女提供更多支持。构建覆盖所有孩次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所有家庭提供良好的生育环境和政策保障。
营造生育友好环境。提升生育友好的公共设施环境,在交通系统、商业场所、职业场所等公共场所提供各类生育友好型配套服务设施。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建立更合理的产假、育儿假制度,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推动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创建家庭友好型企业。建设新时代生育友好型家庭,倡导尊重妇女、关爱儿童、共同参与的家庭价值观,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互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