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取得实效,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2022〕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农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云南省农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农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2022〕13号)要求,结合云南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件大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我省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责任落实,落实省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既聚焦发现问题又注重排除隐患,切实把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落实到农业安全生产的各领域、各条块、各环节,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农业生产环境。
二、工作安排
省农业农村厅派出专项督查组,到16个州(市)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渔业、农村沼气、畜禽养殖和屠宰、农药、农机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指导处室和业务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做好日常督查。
(一)时间安排
2022年6月下旬至7月底。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原则上每个州(市)专项督查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
(二)人员安排
共派出8个专项督查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
组长:王平华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组员:可斌 省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
徐鸣厅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副处长
吴春艳 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一级主任科员
州市:保山市、德宏州
第二组
组长:史琳 厅行政审批处处长
组员:侯斌厅 行政审批处一级调研员
姜云艳 厅行政审批处干部
州市:大理州、怒江州
第三组
组 长:刘 刚 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副站长(主持工作)
组 员:陈 宇 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四级调研员
李卓颖 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一级主任科员
州市:玉溪市、临沧市
第四组
组长:邓庆 省农业机械推广站站长
组员:智广杰 省农业机械推广站管理岗七级
牟彦杰 省农业机械推广站助理农艺师
州市:红河州、文山州
第五组
组长:李学进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站长
组员:牛玉梅省农业机械鉴定站高级工程师
况国华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推广研究员
州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
第六组
组长:杨晏模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组员:邓志平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
李爽 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副站长
州市:昆明市、楚雄州
第七组
组长:陆金权 厅法规处处长
组员:付立坤 厅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师颖 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四级调研员
州市:昭通市、曲靖市
第八组
组长:刘仕全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处长
成员:张玉杰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何湘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副站长
郝趁义 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州市:丽江市、迪庆州
(三)工作方式
1.每个组督查2个州(市),每个州(市)督查2至3个县(市、区),主要采取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现场检查、指导整改等形式进行。督查组到达相关州(市)后,各组可自行分组执行。
2.县(市、区)不召开座谈会,需按督查内容提供书面材料。督查组完成督查后在州(市)召开情况反馈会,明确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专项督查内容
1.农业农村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2.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
3.督促涉农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4.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5.督促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
6.“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7.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
8.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情况
9.事故瞒报谎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
10.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1.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组织全省农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重大意义。各督查组要把专项督查作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的具体举措,作为高质量完成全省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措施,作为圆满完成2022年度农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清单各项任务的重要推手,与农业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真查深查严查。督查组要强化责任担当,以眼不容沙的认真态度,以有患必除的坚定决心,严格对照专项督查内容清单(见附件)逐条逐项检查,全面摸清底数,全面起底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抓好整改。
(三)坚持立行立改。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用处理事故的决心和招法整治隐患,切实做到发现就治、指出就改、限期整改。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对整改不彻底甚至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得去边境县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执行好为基层减负相关纪律规定,按规定缴纳伙食费、住宿费及交通费,轻车简从。
(五)加强宣传总结。各州(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优势,集中宣传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问题隐患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各督查组专项督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日前报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按时报省安委办。(联系人:周兴科;电子邮箱:9127054@qq.com)
(拟稿人:周兴科 审核人:刘仕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