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牧厅:
为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参建单位管理和秩序,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参建单位监管力度和管理水平,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质量有序推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72号)、《关于尽快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内农建发〔2022〕601号)要求,我市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评价办法(试行)》规定,对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9月31日所有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参建单位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验、专项检查、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参建单位资质管理、监督检查与项目管理、招投标比选、成果质量、从业行为、安全生产、数据统计、业主满意度、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进行信用评价,经审核、汇总、公示后,现将呼和浩特市参建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随文呈上。
附件: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汇总表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