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农机号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行唐县农机管理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确保农机挂牌率,根据1月18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会议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号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2年1月20日-4月30日
二、整治范围:未挂号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三、整治内容
2022年3月31日前,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全部挂牌。
(一)已申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的全部挂牌到固定位置;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丢失或损坏的,报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免费领取新号牌;
(三)未办理农机注册登记的,向县级农机监理机构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现场监督加挂号牌;
(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向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转移登记,而后向转移后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领取号牌,现场监督加挂号牌。
(五)已报废或灭失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向登记地的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20日-2月20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利用电台、电视台、农村大喇叭、集市宣传、微信群、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挂牌的重要性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机户办理牌证和挂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督查实施阶段(2月21日-3月31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农机合作社、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机专业村、农机大户逐场、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台账。未挂牌证的现场监督挂牌。拒不办理牌证的,移交县级农业(农机)行政执法机构处理。
(三)市级检查验收阶段(4月份)。4月份,市局将开展农机号牌整治行动专项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王溪波任组长,三级调研员苌同永为副组长,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业机械化推广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农机号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和验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机号牌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工作进度。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实行工作任务网格化管理,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严格进度报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2月15日前,上报县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月15日-3月31日,每周五上报《石家庄市农机号牌专项整治行动进度报表》(见附件);4月8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联系人:谢春江
联系电话:87753784 13932127059
附件:石家庄市农机号牌专项整治行动进度报表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1日
附件
石家庄市农机号牌专项整治行动进度报表
填报单位(县级主管部门盖章):
县称 |
拖拉机 |
联合收割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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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数量 |
总挂牌数量 |
整改数量 |
新增数量 |
现有数量 |
总挂牌数量 |
整改数量 |
新增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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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整改数量指已核发牌证但未固定号牌,整改已固定号
牌数量;
2、新增数量:新注册登记挂牌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