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都市现代农业强市建设提供法治引领和法治保障。
一、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在局党委会、专题会议上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全年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3次,举办“学悟讲堂”9期,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贯彻机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全省法治乡村工作会议、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2、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调整充实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将述法与述职相结合,年度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局党委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部署工作安排。年度召开部署安排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局领导班子成员17人次参与“市管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处级干部70余人次开展走进“检察开放日”警示教育活动,纪检干部24人次开展“走进法庭庭审现场”活动。
3、全面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具化决策方式、细化决策流程,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要求,强化必经程序的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撑。深化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发布公开信息249条,发布政策解读12篇,办理依申请公开16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完成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23版)编制与调整落地,打通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厅行权系统对接,39个省级审批事项实现市区两级上线运行。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审批服务“精减办”“提速办”“惠企办”“一网办”,通过简化材料、缩短时间、优化流程,办理平均时限压缩至不超过2.8天。推进开办农资公司、宠物医院“一业一证”改革,实现多项许可、备案等事项集成。全年政务窗口完成许可办件3973件,同比增长86%,窗口服务满意度持续保持100%。
2、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省厅和市联席办部署,制订下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完善工作清单、监管检查对象库等事项,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加强动态调度监管,用好抽查结果反馈运用。全年共完成省级下达和市本级制定的抽查事项15项,监管对象45个,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5个检查事项12个监管对象进行了联合检查。2023年,我局“线上申领+事后复核+综合监管”肥料登记改备案举措入选农业农村部深化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汇编(全省共3个)。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组织开展“科金兴农”服务日活动,全年累计举办专项活动14场,共约1300人次参加,促进乡村产业链式发展。拓展金融惠农支农深度,“金陵惠农贷”等四款政金合作贷款产品全年累计授信675亿元,累计放贷207亿元,可有效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3000万元/年。推行“执法告知+守信承诺”“执法座谈+结对指导”等新模式,开展合规约谈20余次,帮助生产经营主体排查违法隐患100余个。以信用建设为重点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信用守护农产品质量让“舌尖”更安全》获“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优秀案例,信用工作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奖项。
三、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提升复议应诉能力。深化府院联动,严格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平稳有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3件,出庭应诉率100%,我局涉诉率低于全市行政应诉案件平均水平,行政复议无更改、行政诉讼无败诉。《潘某友、潘某诉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市农业农村局等七被告行政强制措施案》荣获2023年度全市十大行政应诉典型案例。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印发《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等程序,保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3年,我局共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1件,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备案。
3、强化内部法制审查力度。健全信用建设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等制度。2023年,报送“七天双公示”信息3983条。在农业项目申报、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认定、合同签订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信用审查2244次。修订局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全年完成合同合法性审查500多份。全面排查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聚焦长江“十年禁渔”,开展“春季护鱼”、长江禁捕百日攻坚等10个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96万余人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840余次,清理“三无”船舶8艘、违规网具钓具2480余套,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件841件,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开展“稳粮保供”、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针对水产品“地西泮”药残治理、防蚊驱蚊类产品等问题,检查相关企业主体4486家次,重点企业检查覆盖率100%,立案查处165件。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和“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检查养殖企业、动物诊疗机构等502家次,检查农业机械1771台,立案查处279件,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2、强化农业执法规范。根据部署启动全市农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印发《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持续推进执法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梳理编制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35项、行政强制事项31项,在省、市相关监管平台公示案件33件。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监督落实,所有案件100%网上流转审批,及时采集执法音像信息135条,全年归档保存简易程序案件181件、一般程序执法案卷档案24件。
3、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构建岗位实训、集中轮训、专题培训、执法大比武“三训一大”教、学、练、战一体化模式,连续成功举办13届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年共培训执法人员1550余人次。2位同志分别入选江苏省代表队获农业农村部长江渔政能力竞赛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持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2023年全市共查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285件,罚没款156.35万元,立案同比上升10%;其中渔业案件841件,立案同比上升28%。2023年,我市推荐案卷获全国渔政优秀案卷1宗、省优秀案卷5宗、市优秀案卷2宗,优秀案卷率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五、强化行政争议调处化解
1、积极化解土地承包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强化司法沟通衔接,完善仲裁支持保障。全市5个涉农区全部建立区级仲裁机构,积极服务于农村承包土地矛盾纠纷调解处理。2023年,我市共开展土地承包等各类信访复核12起,办理省厅转交信访事项4起,接待来电来信来访40余起,全年未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重大事件。
2、认真化解信访矛盾。围绕单位改制、政策补偿、综合改革等信访纠纷,坚持法定途径,坚守法治底线,明确权利、界定义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2023年,共办理“江苏阳光信访-南京平台”等系统信访件13件次,接待来访人员11批16人次,所有信访事项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度重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实行“专人”负责机制,组织召开12345热线办理培训会,加强各单位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一站式解决群众诉求,有效提高热线服务效能。2023年,共受理12345工单839件,其中退单448件、办结391件,综合满意率达99.3%,绩效综合排名位居全市前列。2023年,会同司法部门推动在栖霞区成立全省首家宠物诊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六、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氛围
1、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省、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实施联动普法、协同推进,通过“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农法律法规等,组织参加“全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等学法考试600余人次。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编发《南京“三农”干部学法手册》等法律读本。我局被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23年度全市普法责任制履职先进单位”。
2、创新农业普法阵地建设。推动农业普法与现代传媒融合互动,组织制作5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微视频,其中,江宁区《开展学法用法新使命+谱写长江禁渔执法新篇章》获评2023年全省优秀农村学法用法短视频。创新宣传载体,将法治宣传示范点建设与特色田园乡村、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有机融合,建成5个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法制农园。深入农村开展“宪法进乡村”“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等宣贯活动,全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普法活动百余次。
3、注重学法“示范”培育质效。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坚持将示范户培育与全市农业农村头雁种苗培育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工作有机结合,注重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学生村官及基层农技人员中选择培育对象。连续两年将示范户培育工作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郊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强化法润苏农小程序中信息录入,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相关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总体来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优化政务服务的举措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形式需进一步创新等,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改进提高。
2024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紧扣目标任务,聚焦主职主业,切实履行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五个方面:
一是持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以学促干,研究推动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二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责到位。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稳步拓宽事项范围,有效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能力建设。聚焦“五比五拼晒五榜”活动,以“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助推现代农业农村发展”为工作落脚点,紧扣“清单更清、流程更简、材料更少、时限更短、监管更严、服务更优”的目标,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数字化政务服务运行能力,强化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激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活力,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四是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效能。深入推进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创新执法思路,改进执法方式,持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强化部门联合,聚焦长江十年禁渔、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农资、农机等执法重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五是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水平。以落实“八五”普法为抓手,依托农村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基层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推进法治宣传示范点与特色田园乡村相结合,利用美丽乡村的客流量,采用以点覆面的方式深度扩大宣传范围,不断把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走深走实。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