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阅读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分别就《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和《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围绕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两份意见提出多项目标,涵盖数据产业规划、数据技术创新、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
●6月3日,深圳数据交易所 表示,数聚乘(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数据交易所引入中国气象局亚洲高分辨率陆面模式大气驱动场与土壤湿度数据,将气象数据与城市各行业数据相融合,用于研发城市智能体预测决策大模型,成功完成全国首笔气象公共数据产品场内闭环流通交易。
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发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意见》明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三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出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授权运营是政策创新点,要平衡好公益性和市场化关系,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有条件无偿使用,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经营性产品和服务,确需收费的,实行有条件有偿使用。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刚刚起步的情况下,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融合带动各类数据发挥乘数效应,为释放公共数据潜能、激发全民用数活力提供了重要抓手。
加强授权运营的合规高效流通使用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一项创新实践。安徽、海南、成都、青岛等地已制定出台授权运营的专项制度或者专项政策,全国有数十个省(市)上线了运营平台或者运营专区。接下来,要明确对纳入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展登记管理的实施细则,制定授权运营的管理规定,将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运营期限、退出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授权运营情况应及时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监督。授权运营机构要坚持公平性原则,在授权范围内积极满足各类组织和机构的用数需求。要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加快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保护企业对其合法持有数据的开发利用、经营收益、流通交易等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机制
为更好提高数据治理能力,要积极培育一批高峰数据要素型企业。鼓励企业加快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机制,规范开展数据治理能力评估。针对不同敏感级别的数据和数据处理场景,采取差异化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措施,优化对同类型数据处理行为的内部合规审批流程。引导企业规范开展数据资源入表,健全数据资源价值评估服务体系,支持企业从推动业务增长和创新发展出发,探索数据资源化、产品化、价值化、资产化的可行路径。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数据价值只有在应用场景中才能实现。要不断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为数据企业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促进数据技术的创新和应用。要促进多源数据的融合应用,更加重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运营机构要基于获得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利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共数据,广泛融合企业数据、个人数据,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比如在制造业中,通过对公共数据的分析利用,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实现精准营销,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赋能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同时, 要利用公共数据的开发培育一批数据服务提供商、数据分析机构等,不断探索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新模式, 打造市场应用新场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交易方式
为促进数据合规流通交易,要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交易方式,支持数据交易机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互认互通。要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鼓励探索数据产品、软件和服务计价新模式。健全数据领域监管制度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数据产业统计核算体系,加强数据产业运行监测。要健全企业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在数据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流通、使用中实现数据价值的创造和提升。根据相关主体在数据产品和服务价值形成过程中的实际作用,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收益。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和保护机制,保护企业对其合法持有数据的开发利用、经营收益、流通交易等合法权益。支持数据采集标准、分析挖掘等技术创新,鼓励探索多元化数据流通利用方式,发展数据经纪、数据托管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产学研用协作,打造数据产业创新联合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
保障公民和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要重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越深,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就越要强化。加快推动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基础设施等标准规范研制。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公共数据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既要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也要保安全,切实保障公民和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随着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要不断优化数据资源配置,不断显现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效应,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竞争新优势提供更加坚实支撑。明确厘清管理和运营的责任边界,对于数据资源的生产、加工使用、产品经营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建立授权运营情况的披露机制,公开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接受社会的监督,运营机构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
加强数据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场内交易模式。通过持续推进“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大赛、发布典型案例,激活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数据价值挖掘和创造。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数据交易场所要为数据交易提供相应基础设施和服务,组织和监管数据交易,制定数据交易、结算、争议解决、信息披露、安全保护等业务规则,提供公平有序、安全可控、全程可追溯的数据交易环境。鼓励其他经营主体对运营机构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再开发,融合多源数据,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价值,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数据商对合法取得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产生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交易。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应当通过数据交易场所进行交易。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可以建设安全可信的行业数据空间,促进行业数据流通融合,汇聚、分析、挖掘行业数据价值,为中小企业提供数据、算法、算力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