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婧姝)2月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贺海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促进人口集聚 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关于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关于促进数据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会议指出,环保督察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推动督察发现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有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就业、住房、生育、养老、落户、教育、医疗、文化、交通和消费十个重点,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吸引更多年轻人来到首府、留在首府、建设首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意见,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支持促进合成生物产业和数据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首府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