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0年)》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1日
南宁市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为准确把握南宁市人口发展趋势特征,有效应对人口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促进南宁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使人口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意见》《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南宁市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0年)》。本规划旨在阐明规划期内南宁市人口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2021—2030年间全市人口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第一章 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人口发展基础
多年来,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市人口总量保持较快增长,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口结构性问题有所改善,人口分布格局逐步优化,为下一阶段人口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人口规模较快增长。人口吸引力明显增强,南宁市2020年年末常住人口为875.25万人,户籍人口791.38万人,净流入人口达83.87万人,从2010年的人口流出城市发展成为人口流入城市。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点全市常住人口为874.16万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点增加208.00万人,增幅为31.22%,比全区同期8.91%的增幅高22.31个百分点,增幅排全区首位;在31个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中,南宁市常住人口增加规模及增幅从高到低的排位也相对靠前,分别排在第10位和第12位。常住人口占全区的比重,由14.48%提升至17.44%,人口首位度明显提升。
人口结构不断优化改善。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2010—2020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由125.92降为116.47,呈现向正常回归的态势;常住人口性别比由107.69下降至106.71,落在103—107的国际合理区间内,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口红利尚存,为保障南宁市未来劳动力供给提供了良好基础。2020年全市0—14岁少儿人口比重为20.38%,在31个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中排位第一,比2010年提高了2.2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为64.85%,全区最高;人口抚养比为45.01%,仍处于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
人口素质稳步提升。人口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77.7岁,比2015年增加0.4岁。人口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2020年全市每10万人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数为1.89万人,比2010年多0.72万人,增长61.21%;2020年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64年,比全区的9.54年高出1.1年,10年内增加0.94年,受教育年限及增幅均居全区首位;2020年人户分离人口中,流入人口的大学专科及以上人口占比为35.30%,流入人口向高素质人口方向转换。
人口分布持续优化。中心城区人口集聚能力明显增强,2010—2020年,市辖区人口比重提高8.6个百分点,西乡塘区、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等5个老城区常住人口分别占全市的比重均为正增长。其中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等三个城区的人口密度增长在70%以上,青秀区、兴宁区也在60%左右,人口加速向中心城区集聚的趋势明显。城镇化加快推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020年南宁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8.91%,比2010年提高16.27个百分点,分别比全区和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71个、5.02个百分点。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6.56%,比全区、全国高13.28个、1.16个百分点。
图1 2020年南宁市人口密度图
人口福利显著增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全面提升,2020年末,城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现全覆盖,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从“十二五”期末的5.88张增加到7.64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从2.87人增加到的3.88人;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从2010年的18032元和5005元增加到38542元和16130元,实现“翻一番”的目标;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2020年全市社保参保总人次达到1250.65万人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养老机构达到179个,建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88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由“十二五”期末的18张增长至28张,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从无到有建成164个。
但是,随着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型期,南宁市还存在着人口自然增长势能减弱、人口吸引力有待增强、人口发展集约化程度较低、劳动力资源比重持续下降且年龄结构老化、人力资源就业结构转换滞后、人口红利逐渐削弱和人才红利激发尚受制约、人口抚养负担加重且公共服务扩容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叠加、城镇化仍有待提速、社会治理难度加大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
第二节 人口发展趋势
受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人口发展客观规律和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南宁市未来人口发展面临诸多的机遇和挑战,将带来人口发展的深度变革。
一、发展环境
机遇。国家重大战略平台叠加有利于南宁全面提升城市能级。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广西)自贸区南宁片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等一批国家重大战略平台形成的政策叠加优势,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正式签署,南宁市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随着强首府战略的全面实施,今后10年,南宁市“四个城市”发展目标将逐步实现,开放发展动力更加强劲,有利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南宁都市圈,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和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服务等,为南宁市增强人口吸纳能力,激发人口发展潜能,提升人口发展服务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人口新优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带来诸多发展机遇。
挑战。今后10年,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加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动能转换面临风险,资源约束性条件制约加大,公共服务需求上升与供给的矛盾加大,周边区域竞争压力增大、对人口的虹吸效应明显,对南宁市持续吸引人口带来挑战;生育影响因素日趋复杂化,老龄化仍将进一步加深,生育水平进一步走低的风险和应对老龄化的压力持续加大;作为引领广西发展的首府城市,提高人口素质尤为紧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提质增效,对高素质、高技能、专业化人力资源的需求更加迫切;社会发展加速转型、人口流动多元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对人口管理带来新要求等,都将给南宁市的人口发展、人口管理和人口服务带来新的挑战。
二、趋势特征
人口吸引力持续增强,人口总量仍将保持增长态势,但人口自然增长呈下降趋势。“十四五”前期受疫情影响,人口流动和迁移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十四五”后期随着疫苗的普及以及防疫工作的常态化,人口流动逐步恢复正常,城区人口加快集聚,南宁市有望建成特大城市;尤其是到了“十五五”时期,随着强首府战略实施所积蓄的势能充分释放,南宁市城市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吸引外来人口条件更显优越,将呈现人口吸引力增强和人口集聚加快的趋势。“十五五”时期,南宁市将进入千万人口城市行列。但是,长期的持续低生育蕴含了人口弱增长的惯性,将导致未来南宁市人口自然增长规模可能出现从稳定增长到弱增长的重大转折,人口自然增长有可能在“十四五”时期达到峰值后出现拐点而开始逐年减少。
跨区域人口流动日趋活跃,促进活力人口吸引力增强和人口年龄结构改善。以南宁市为核心城市、中心城市而引领的北部湾城市群、南宁都市圈发展战略实施,对人口迁徙、人口结构将产生深刻的影响。随着户籍制度、公共服务等人口管理改革及公共政策的突破,南宁都市圈加快形成,北部湾城市群协作发展进一步推进,南宁市与周边地区的互通互联进一步完善,战略地位叠加优势充分发挥、开放发展成效更加明显,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吸引活力人口的竞争力增强,劳动年龄人口总量稳定增加,人口老龄化趋势得到一定程度的延缓。
产业升级和人口素质提升同向发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换,但人才结构性矛盾显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人口素质的提升带来积极影响,科技创新及产业融合发展将促进高素质人口集聚,南宁市人才红利逐步显现。但同时,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对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化人才需求更加迫切,再加上周边城市对人才的竞相争夺愈来愈激烈,南宁市吸引与产业匹配的人力资源面临挑战,导致高素质技能型劳动力短缺,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将进一步凸显。
人口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空间分布呈多中心集聚。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未来南宁市人口流动依然活跃,人口向城市集聚的趋势仍将持续,农业转移人口向主城区、新城副城和县城集聚加快,人口城镇化由关注城镇化数量向提高城镇化质量转变,城镇化速度将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随着武鸣副城区、东部产业新城、临空经济示范区和南部科创新城等新城副城兴起,人口空间分布将成多中心集聚,进一步促进人口区域均衡配置。西乡塘区、青秀区、江南区人口持续集聚、总量保持稳定,但占比下降;城市核心区过度密集片区的人口逐步向新城副城疏散,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占比同步提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县城和中心镇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成为吸纳农村转移人口的重要阵地,全市人口分布将更加合理。
第三节 人口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面对人口发展新形势,必须遵循人口发展规律,准确把握人口发展中的有利因素,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积极有效应对人口发展的趋势性变化,制定南宁市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总目标,全面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按照“四个新”总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人口是城市最重要、最宝贵资源的思想,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利用好南宁市仍处于人口红利窗口期和人口结构逐步优化的有利条件,重视当前人口问题及未来的人口发展趋势,立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积极人口发展战略为导向,强化首府担当,树立首府形象,以提升城市集聚力、承载力和辐射力为突破口,以进一步增强人口吸引力为主攻方向,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争创人口规模势能、结构红利和素质资本叠加新优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人民群众期盼,积极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满足群众多元的生育需求,释放生育潜能。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政策体系,加强民生建设,促进共同参与,实现共享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均衡发展,统筹兼顾。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在全市工作大局、现代化建设全局中谋划部署,兼顾多重政策目标,统筹考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统筹做好产业发展、空间规划、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的联动调整,不断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增强人口发展与相关政策的协调性,促进人口与经济发展相互动、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资源环境相适应。
——改革创新,精准施策。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引领,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制约因素,实施积极人口战略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政策,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人口问题的新方法,推进人口精准服务和协同管理。
——政策引导,防范风险。推进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确保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强预研预判和政策储备,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积极防范和综合应对人口问题,切实保障人口安全。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积极支持人口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生育潜能进一步释放,人口吸引力显著增强,人口素质不断改善,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分布更加合理,人才红利机制建设成效显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到2030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生育水平进一步提振,人口转型发展初步实现,人口规模显著增加,人的全面发展取得实际性的进展,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显著提升。
——人口总量显著增长。实施积极的人口发展策略,多层次、系统性的生育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鼓励按政策生育、优生优育的制度环境,妇女生育意愿逐步增强,首府人口吸引优势凸显,人口保持稳定增长,建成富有活力和吸引力的人口集聚地。人口自然增长率到2025年稳定在5.4‰以上,到2030年争取稳定在5.0‰以上;2025年常住人口达到990万人左右,2030年常住人口达到1090万人左右。
——人口结构优化改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实现自然平衡,劳动力资源保持有效供给,人口老龄化进程得到一定程度的延缓,积极应对老龄化能力明显提升。力争2025年、2030年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分别保持68.3%、68%以上。2025年、2030年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争取分别控制在12.1%、14.5%以内。
——人口素质明显提升。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人口素质持续提升,人力资本存量继续增加,实现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到2025年和2030年,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1%和92.2%,人均预期寿命分别提高到79岁和79.6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达到12岁和12.8岁以上。
——人口分布协调有序。人口空间布局更加优化,形成人口与区域发展、主体功能布局、都市圈发展、产业集聚相协调相匹配的空间格局,主城区人口分布得到优化,重点片区和产业发展集聚区的人口吸引能力进一步增强,新城副城人口集聚度不断提高,县城吸纳人口能力进一步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到2025年和203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75%、80%左右,人口首位度分别达到18.5%、19.5%。
——重点人群保护不断加强。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到2025年、2030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分别不少于5个、8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8%、98%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达到70%、80%,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分别达到55%和7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均维持在99%以上。
表1 2021—2030年南宁市人口发展规划目标指标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属性 |
2020年 |
2025年 |
2030年 |
人口增长 |
1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预期性 |
5.47 |
>5.4 |
>5 |
2 |
常住人口 |
万人 |
预期性 |
875.25 |
990 |
1090 | |
人口结构 |
3 |
劳动年龄人口占比 |
% |
预期性 |
68.96 |
≥68.3 |
≥68 |
4 |
65岁及以上老人占比 |
% |
预期性 |
10.66 |
≤12.1 |
≤14.5 | |
人口素质 |
5 |
国民体质达标率 |
% |
预期性 |
— |
≥91 |
>92.2 |
6 |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
岁 |
预期性 |
77.7 |
≥79 |
79.6 | |
7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预期性 |
11.2 |
≥12 |
≥12.8 | |
人口分布 |
8 |
人口首位度 |
% |
预期性 |
17.4 |
18.5 |
19.5 |
9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预期性 |
68 |
75 |
80 | |
公共服务 |
10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
个 |
预期性 |
1.8 |
5 |
8 |
11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 |
预期性 |
97.26 |
98 |
>98 | |
12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约束性 |
102 |
>99 |
>99 | |
13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 |
预期性 |
98.8 |
99 |
>99 | |
14 |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预期性 |
3.53 |
4.1 |
5 | |
15 |
医疗机构每千人口病床数 |
张 |
预期性 |
6.49 |
8.08 |
8.9 | |
16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约束性 |
— |
55 |
70 | |
17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 |
预期性 |
— |
70 |
80 | |
18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预期性 |
— |
5.5 |
5.5 | |
19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 |
预期性 |
99 |
≥99 |
≥99 |
第二章 增强活力人口吸引力,延续人口红利
全面实施强首府战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实力,增强人口吸引力,实现劳动年龄人口持续集聚,力争常住人口占全区比重稳步提升,延续人口规模势能,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第一节 提升城市人口集聚能力
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核心城市,提升吸引人口影响力。加快发展枢纽经济,争创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畅通国内市场和东盟市场循环大通道,打造双循环产业链“主接点”,积极参与东盟国家、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区域的产业分工,促进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与高效集聚,把南宁市打造成为优质的产业投资聚集地、贸易往来结算地、科技创新支撑地、物流枢纽中心、生活服务保障地,通过产业集聚、制度创新吸引外源性人口流入南宁市。
建设全方位开放发展新高地,形成集聚人口向心力。强化开放引领意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开放战略,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发展,积极争创RCEP先行先试区,高质量发展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高起点建设生态宜居、功能完善的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着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体制机制创新、营商环境提升,打造引领开放发展的核心引擎,通过释放多重开放平台活力,建设开放发展新高地,形成对人才、资本、技术等高端要素集聚的强大吸引力,增强活力人口吸引的向心力。
高规格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提升人口集聚能力。以实施城市集聚能力提升行动为抓手,以提升南宁在北部湾城市群和南宁都市圈的核心功能为契机,拉大城市框架,加快形成多中心、多组团、网络化的特大城市格局,加快主城区扩容提质,高标准建设武鸣副城区、东部产业新城、临空经济示范区和南部科创新城等副城新城,引导人口加快向城市重点功能区和重大产业平台集聚,把南宁市打造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促进资金、人才、技术、教育、医疗等资源要素向城市集聚,增强首府人口承载能力和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全方位增强吸引人口的竞争力,力争把南宁市建设成为千万人口特大城市,保持人口集聚红利。
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区专栏 |
构建“1+4”都市区格局。通过战略引领,根据《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统筹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南向东融,从主城区单核发展为“1+4”多中心、多组团、网络化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1”是指一个主城区;“4”是武鸣副城区、东部产业新城、临空经济示范区和南部科创新城等副城新城。 优化提升主城区功能。围绕“双核双轴多组团”的空间格局,以邕江为主轴,重点向南,强化商务、金融、国际交往等功能,打造埌东—东盟商务中心和五象综合服务中心“双核”,建设南北空间拓展轴和东西空间拓展轴“双轴”和老城、青秀、三塘、五合、西乡塘—高新、江南—经开区、五象、五象南、邕宁等组团。。依托邕江两岸生态优势,连片开发改造促进产城融合,建设沿江特色生态宜游宜居品质区,实现产业布局、服务功能、交通环境、文化品位等优化提升,增强主城区引领带动全市发展能级,实现主城区内涵式、集约化、品质型发展。高品质建设五象新区,充分利用RCEP和自贸试验区规划发展壮大新区产业,着力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促进现代金融、科技研发、数字经济、现代物流、大健康等产业集聚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新区。 高标准建设四个副城新城。支持武鸣副城区打造成为面向东盟教育与培训中心、骆越文化与旅游交流中心、市域北部服务中心、特色食品加工与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支持东部产业新城打造成为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产业新城和内河航运枢纽;支持临空经济示范区打造面向东盟的商务会展、商贸物流、临空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基地;支持南部科创新城打造南宁国际性、战略性创新功能集聚区。 |
推动产业、人口双集聚,增强首府活力人口吸引力。发挥产业对吸引人口的源头作用,推动活力人口向产业和企业集聚,稳定留邕就业人口和加快外来就业人口流入。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增强制造业就业吸纳能力;加快构建具有首府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充分释放服务业就业容量大的优势;加快培育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打造更多制造业就业增长点;深入实施各类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程,着力优化产业平台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各大产业平台的人口集聚能级。通过以产兴城、以城聚产,以产聚人,产、城、人互动和融合发展,实现以产业集聚带动就业从而促进人口集聚,吸引与产业适配的劳动力人口。
产业平台人口集聚能力提升专栏 |
推进国家级开发区人口集聚。南宁高新区着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产业,南宁经开区主攻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先进装备制造、临空高新技术产业,广西—东盟经开区大力发展健康食品、绿色新材料、机械制造产业,通过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优化环境,将南宁高新区、南宁经开区和广西—东盟经开区打造成为主导产业鲜明、生产生活功能体系完备、人口集聚的国家级开发区。 打造产业平台人口集聚点(带)。中心城区加快发展都市型工业、楼宇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企业孵化器;向东以青秀伶俐工业园、南宁六景工业园为核心,打造邕宁蒲庙—青秀伶俐—横县六景—宾阳黎塘先进制造业产业带;向南加快建设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南宁现代工业产业园、南部科创新城,布局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引入优质创新资源,推动与北部湾经济区产业协同发展;向北优化调整,开发建设高新区石埠片区,谋划设立那桐工业集中区,结合副城区武鸣区建设,拓展广西—东盟经开区发展空间。推进园区、产业集中区、产业带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深入开展园区提质升级行动,将具备条件的园区、产业集中区、产业带打造成为集生产、生活于一体的新型产城融合示范区,形成多个产业平台人口集聚点(带)。 |
第二节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创造人口年轻化优势。坚持经济发展就业优先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保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推动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贸易、投资、奖补等政策,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行业产业、企业和项目。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持续促进消费、增加有效投资拉动就业,提升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强化经济增长与就业发展良性互动,以充分就业增强劳动年龄人口吸引力,有效稳定常住青壮年就业人口,争取在较长一段时期内继续保持人口年龄结构优势和人口活力,减缓人口抚养比上升、人口老龄化进程。
支持全民创业扩大就业。畅通创业带动就业链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来邕返邕创业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在税收、用地、融资、人才等方面出台实施更多支持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重点支持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南宁基地、南宁力合科技创新中心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创业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常态化开展促进在外人员回乡创业就业活动,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综合施策拓宽高校毕业生等城镇青年群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提升大龄劳动力就业能力和水平,完善贫困家庭劳动力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机制。精准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建立就业困难人员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机制,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
构建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和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探索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完成与国家平台的对接,统筹布局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点,着力构建“农村5公里、城市15分钟服务圈”,提供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精准高效开展招聘活动,提高人岗匹配度。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
就业优先战略实施行动专栏 |
强化就业指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不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对高校毕业生、转岗职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培养职业指导师,定期举办职业指导讲座,讲解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职业规划、求职技巧等。建设线上就业培训平台,开设线上培训课堂和政策咨询专栏,提供免费职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开展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升工程。依托智慧人社平台,实行分级分类帮扶,精准匹配公共就业服务措施;建立快递业、外卖业、网约车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岗位信息库,开展线上供需对接、技能提升、共享用工等服务,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社保等扩大政策供给,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打造“互联网+大数据+就业”的智慧就业服务模式,建设“一站式办理、一网式服务、一体化衔接”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对接强首府战略实施,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高素质青年群体的就业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健全完善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在南宁市就业创业的激励政策,有效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战略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常态化专项招聘机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 |
第三节 建设积聚人气的生态宜居典范城市
建设生态宜居文明美丽家园,全面提升人居环境。顺应当前全国人口迁徙趋势,充分利用“中国绿城”金字招牌,发挥南宁市自然生态资源优势,围绕“创建天蓝水清岸绿景美的国际花园城市”定位,以建设宜居、创新、人文、智慧、绿色、韧性城市为目标,因地制宜,按照绿色生态、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管理高效、桂风壮韵凸显等多项要求,构建“一屏一带两片十廊”多层次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实施城市“蓝绿网”工程,实施碳达峰行动计划,打造更高水平的生态宜居城市,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巩固文明城市成果,弘扬“能帮就帮”的南宁精神,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障外来人口合理购、租房需求。把南宁建设成为现代化宜居城市,更大限度地增强对活力人口的吸引力。
打造国际区域性消费中心,以消费升级和消费便利吸引人口。加快建设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推动中心城区业态更新,持续升级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综合型消费商圈,建设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消费商圈,把南宁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辐射西南的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提升消费基础设施国际化水平,提升城市国际知名度和商业活跃度,从而提高人口吸引力。大力培育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康养消费、通信消费、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消费等新兴消费,营造现代时尚的消费场景,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吸引青年人口。以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为契机,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为抓手,加快万有(南宁)国际旅游度假区等一批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推动百里秀美邕江·园博园、昆仑关创建国家5A级景区,通过提升旅游业积聚人气。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激发常住人口增长活力。持续优化市域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推动南宁都市圈城际公路市政化、城际客运公交化,建设便捷高效的通勤圈,为人口有序流动、商务高效流通提供便捷的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精准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改造,疏解西乡塘区、青秀区、兴宁区等城区外源性人口局部过度集中片区带来的基层治理压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治理能力。提升城市包容性,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树立“来了就是南宁人”的思想和理念,建立托育、教育、医疗、就业、养老、居住、救助等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增强公共服务对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的支撑。高标准推进社区建设,谋划建设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的社区,打造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增强中心城区和城镇人口承载能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体现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首府风范。
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专栏 |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坚持以促进机会均等为核心,实现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 建立“公共资源随人走”的资源投入挂钩机制。紧扣以人为本,围绕全生命周期和不同领域,推动“公共资源随人走”,加快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促进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在空间分布、建设标准、管理水平与人口分布、环境交通等相适应。 扩大公共服务设施覆盖面。结合南宁市人口发展趋势,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增加教育、养老、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总量供给。对于西乡塘区、青秀区、江南区等人口机械增长较快的地区,主要以改建、扩建为主;对于人口相对稳定的地区,充分利用存量资产,进行改扩建等提升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拓展高端和特需公共服务市场。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依据常住人口聚集度和不同级别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平衡各区域公共设施资源,同时兼顾远期公共服务设施需求,做好用地前瞻规划,增加建设预留空间。埌东—东盟商务中心板块和五象综合中心板块,人口呈现明显的高素质、年轻化特征,对公共服务要求较高,应重点加大高端资源布局;武鸣副城区、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科创新城、东部产业新城四大副城新城等人口流入量大、服务配套相对不足的地区,突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等功能,加快补齐教育、医疗、文化、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短板,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要求,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重视提升软硬件水平,全力完善15分钟生活圈。 |
第三章 加快构建生育支持体系,释放生育潜能
实施更加积极的人口发展策略,以构建生育友善型社会为抓手,全面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完善婴幼儿照护体系,满足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释放生育潜能,提振生育水平。
第一节 健全适应生育政策优化调整配套机制
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重视生育意愿调查,密切监测生育水平变动态势,为优化生育政策做好政策措施储备和政策衔接。建立生育政策和产业、税收、住房、教育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和联动机制,及时调整、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健全鼓励生育的配套制度。探索建立从怀孕保健到孕期分娩再到18岁或学历教育结束的生育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文化、服务设施等方面的组合配套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和家庭友好的制度环境,探索实施孕期保健补助、住院分娩补助和家庭个税抵扣等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措施,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
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巡访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扎牢织密帮扶安全网。
第二节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营造生育友善社会环境。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体制机制,加强正向生育鼓励,推动和引导生育水平提升。进一步治理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探索实施有利于婴幼儿照护的父母育儿假政策,严格落实产假政策,适当增加配偶陪护假、哺乳假、家庭养育假,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为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广泛传播科学育儿知识,健全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推进“医育结合”,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
加强生育技术支持。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建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严格技术审批和加强服务监管,严格规范相关技术应用。
落实生育登记等服务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精准提供妇幼健康、优生优育等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实行网上办理、跨区域通办,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巩固提高生育保险覆盖率,落实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政策,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的实施成效,将参保女职工按政策生育孩子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促进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继续实施母婴室建设行动计划,建立健全母婴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母婴室基本覆盖,提高公共空间对婴幼儿照护、哺乳的友好程度。
第三节 强化优生优育全程服务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建立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持续贯彻地中海贫血防治行动计划,为婚育服务人群提供地贫初筛、复筛、基因诊断、产前诊断、重型地贫胎儿医学干预免费服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减少先天残疾。建立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宣传机制,加强相关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
强化母婴健康服务保障。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和母婴安全提升计划,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推动免费婚检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居民全覆盖,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优化孕产期保健服务,将孕产妇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健全危重孕产妇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风险。2025年、2030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5‰、4.5‰以下,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优生优育专栏 |
出生缺陷干预行动。组建南宁市出生缺陷防治中心,成立南宁市出生缺陷预防控制重点实验室、南宁市儿童听力障碍诊断中心。持续贯彻地中海贫血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基层孕产期保健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出生缺陷咨询、超声筛查等专业技能培训。实施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到2030年,全市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重型地中海贫血等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妇幼公共卫生保障力度。推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开展二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整体效率。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妇幼专科联盟建设,夯实基层妇幼健康服务网络。 |
第四节 构建和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强化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线上托育和线下托育深度融合的托育服务网络,形成制度完善、监管到位、服务优质、布局合理、主体多元、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
构建普惠托育服务网络。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构建以市、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为技术支撑,以县(市、区)综合托育中心(托育园)为示范引领、以社区托育中心为骨干、以家庭和单位工作场所托育点为补充的普惠性托育服务网络,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到2025年,各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基本建成,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婴幼儿托育示范点,鼓励单位工作场所托育点和家庭邻托规范发展,推动实现“幼有所育”目标;在西乡塘区新阳街道、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兴宁区兴东街道、青秀区新竹及中山街道、江南区福建园街道等若干婴幼儿人口密集区,每个街镇至少设立一个普惠性托育点;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到2030年,按照“一街镇一普惠”的原则,实现中心城区每个街镇至少设立一个普惠性托育点,非中心城区按照人口结构和实际需求布点建设;县(市、区)级综合托育中心(托育园)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完善,单位工作场所托育点和家庭邻托蓬勃发展,推动实现“幼有善育”目标。
发展多元托育服务。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支持多方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普惠性婴幼儿照护示范性机构。鼓励用人单位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举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支持新建、改建、扩建、联建一批多功能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加大幼儿园托班供给,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根据家庭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
加强托育服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设施建设相关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提升为托育场所设施,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制度,到2023年,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推进智慧托育服务。建设托育备案管理平台,加强托育机构申办、备案等信息化管理,实现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信息互通,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全过程加强监管,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动态评估、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信用监管,推动育婴、保育、保健、托育管理等专业人才数据采集和共享。鼓励家庭育儿知识传播、社区共享平台等智慧型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普惠托育专项行动专栏 |
普惠托育网络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各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市级层面利用市妇幼保健机构建成一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80%的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一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标准化设施设备改造;建设县(市、区)级示范性托育园,争取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示范性托育机构,带动县(市、区)域内托育服务发展;建设社区托育园,争取在80%的社区建成托育园,形成基本完善的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鼓励建设单位工作场所托育点和家庭邻托设施,争取有条件的县(市、区)建成至少10所用人单位举办的托育点,在50%的城市社区发展一批规范的普惠家庭邻托点;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 深化托育服务改革。推进社区普惠托育点标准化设置,探索建立保育、幼教、儿童保健人员融合发展的托育服务队伍,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医疗、儿童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三位一体”改革创新。 开展托育机构和儿保人员业务培训。加快培养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人才,构建满足托育事业需求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托育人才队伍体系,逐步实现托育人才队伍数量明显增加,素质显著提高,管理有序完善,为托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到2025年,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率90%以上。 |
第四章 争创人才富集新优势,拓展人才红利
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提高人口素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升人的全面发展能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释放人才政策红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人才集聚,创造首府城市富集人才优势,拓展质量型人才红利。
第一节 提高首府人口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推进基础教育公平和高品质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主动适应人口变化、城镇化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优化学前教育布局与办园结构,增加普惠性学位供给,重点扩大新增学前人口集中地区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城乡儿童入园需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到2025年达到98%,2030年巩固在98%以上。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适度超前规划布局义务教育资源,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加强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和偏远地区中小学办学水平,推动形成区域、城乡和校际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新格局。到2025年、2030年,全市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分别达到130万以上、136万以上。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发展,继续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大力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质量,促进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实施南宁市高品质普通高中建设计划和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持续保持南宁市拥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数量广西最多、学生在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人数广西最多的优势。
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校企合作,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构建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以产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龙头企业紧密合作,紧扣强首府战略实施和区域产业需求,围绕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金融、康养、文旅、会展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特色产业学院和培养培训基地。推动“教育+”跨界融合,建设高水平“教育企业”和一批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特色实训中心。建设广西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
推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强化南宁市高校聚集区功能,支持驻邕高校科学定位、强化特色、优化学科结构,壮大市校规模和办学力量,为首府高等教育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的人才培养平台,形成适应区域发展、产学研紧密结合、应用与科研并重、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匹配、具有南宁特色的区域高等教育发展格局。针对南宁市产业特点,推动驻邕高校区域教学、实训联合体建设,引导在校生到南宁市大型企业对口实习见习,吸引高校毕业生留邕来邕返邕就业创业。推进市校整体共建、重点学科建设,打造产业牵引的新兴和交叉学科专业体系。高规格建设南宁教育园区,加快形成区域性院校集群。推进创建国家级产教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园区)。
推进终身教育开放融通发展。依托驻邕高职和本科院校、老年大学、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推进多层次、多类型、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快速发展,全面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机制和转换认定制度,加强针对新设备、新技术、新科技、新产业、新业态的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整合教育、文化、科技等各领域优质资源,建立以教育资源库为核心的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现代开放型在线教育,为群众接受终身教育提供公平机会。
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持续推进“四德”公民道德建设,构建常态化的市民文明素养教育培养体系,以共同价值构筑精神家园,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提高首府人口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专栏 |
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计划。继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先支持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新建公办幼儿园,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优质公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制。到2025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35%,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 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坚持保障就近入学与提高教育质量相结合原则,积极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推进乡镇寄宿制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持续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估认定试点。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争创1个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深入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建设1个自治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示范区。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打造15个优质教育集团,有序扩大集团化办学的覆盖面。 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计划。加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新建南宁市第三十六中学江南校区、南宁市第九中学新校区、南宁市第十四中学三塘校区等一批普通高中新校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基本消除“超大班额”。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推动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存量提质、增量保质,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形成城乡分布合理、分层与分类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发展格局。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指导南宁二中、南宁三中、武鸣高中推进国家级示范校建设,建设11个自治区级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17所自治区级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 产教融合品质提升计划。重点建设5所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32个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打造6所在全区有影响力的高星级中职学校,建成6个南宁市职业技能大赛训练基地。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加强职业教育品牌专业(群)建设,打造10个国家级优质专业,鼓励校企共建1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形成具有首府特色的区域性现代职业教育高地。加强七大职业教育专业集团建设,增强专业集团的辐射带动能力。深入实施“校校企”合作试点。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扎实推进“1+X”制度试点、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南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程。规划建设中国—东盟技师学院,充分发挥广西南宁技师学院作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作用。 高等教育创新发展计划。高标准建设南宁教育园区,强化南宁高校聚集区功能。推进南宁学院加快对标创建南宁大学条件建设。推进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双高计划”,加快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以及升格为本科院校。支持广西南宁技师学院对标对表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并加挂高职院校牌子。筹办一所理工类高等院校。 |
第二节 释放人才吸引政策活力
加大招才引智力度。落实南宁“1+6”人才政策和“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加快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邕江计划”,实施高端引领及顶尖人才集聚行动和顶尖人才“突破计划”,以产业聚智为导向,聚焦硬核人才,加大各级各类人才培养、开发和引进力度,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化。强化产业链精准引才,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绿色食品、金融、物流、文旅、医疗、教育法律等重点领域,建立产业链人才数据库、产业链紧缺人才目录,精准招引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和产业技能人才,实现劳动力人口向高素质人才的动态置换。提高高技能人才引进和供给质效,打造具有一流竞争力的“工匠之城”,为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人才保障。到2025年、2030年,高层次人才总量分别达到0.6万人、1.2万人;2021—2025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到2030年新增高技能人才达到5万人,建成分布合理、结构科学、量大质优的人才体系。
激活引智育才新动能。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坚持“靶向引才”,加大重点、急需领域人才政策精准突破。构建“人才+项目+资本”的人才招引机制,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平台化、多元化、专业化聚才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产业部门、行业院校人才培养联动机制,推动行业人才需求、企业人才需求、院校人才培养信息发布与对接。支持和鼓励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企业积极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
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开发合作。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融入大湾区统一劳动力大市场,探索互设人才驿站、互联人才资源,实现南宁市与粤港澳大湾区优质人力资源共融互补。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合作交流,推动南宁对接融入大湾区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加快建设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转化的示范区,共建大学园区、科研机构、实验室、孵化基地、人才中心等引才引智和人才交流平台。探索“双向创新飞地”新模式,推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飞地孵化器和人才飞地,在自贸区、高新区、试验区等不同功能区建立正向“创新飞地”,推广南宁—深圳“飞地孵化器”模式,创新人才共育、人才交流新模式。
积极培养和引进开放型国际人才。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人才高地,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海外引才计划,布局全球招才引智网络,升级打造中国・南宁海(境)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建设海(境)外引智工作站,在南宁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高新区设立海外人才来邕回邕创新创业的特色创客空间、假日工作室、共享创新园,以“离岸飞地”释放人才活力。开展外籍人才永久居留、出入境等便利服务试点,探索实施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加快推进驻邕高校、职业院校国际化进程,鼓励建设中国—东盟先进制造业实训基地,为企业“走出去”培养外向型人才。
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激发首府都市圈创新和人才资源活力。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大职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健全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加大对优秀人才的激励力度,完善贡献与所得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加大对南宁市重点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的研发费用奖励补助力度。加快“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中国—东盟科技城建设,推进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等建设,大力推进南宁·中关村(一基地、一中心、一园区)等平台建设,提升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南宁)示范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吸引北京及大湾区科技成果、科技企业、科技人才入邕发展。优化都市圈人才创新创业和人才发展的生态环境,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健全完善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从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优诊等方面加快提升人才生态和公共服务质量,激发人才资源活力。
第三节 促进全民健康发展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着力构建“首府南宁医疗高地”,深入推进“健康南宁”建设,把大健康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构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的国民健康体系,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防融合,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构建科学高效、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织密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全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新发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和精神疾病防治服务网络,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专业化、数字化、现代化、精准化、智慧化水平。提升公共卫生防控、应急保障和救治能力,健全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打造市县乡三级立体应急救援网络,鼓励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据科学技术应用于支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溯源、防控、救治及资源调配,提高区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和重大疫情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能力,积极推进紧急救援网络和急救体系建设。重视重点人群健康,实施妇幼健康促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等行动。
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依托首府优质医疗资源密集优势,加强与广西医科大学、自治区人民医院、国际壮医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等自治区级医疗机构的合作和交流,推进市属医院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推动首府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配置,依据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等优化城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五象新区、凤岭片区、相思湖片区、江南片区、三塘—五塘片区、南宁教育园区等城市新开发片区和医疗资源匮乏区域的公立医院建设,引导医师资源向西乡塘区、兴宁区、江南区、良庆区等卫生技术人才紧缺地区配置。建立医疗卫生资源城乡区域共享机制,重点强化县域服务能力及薄弱环节建设,优化农村基层卫生服务布局,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人口密度超过10000人/平方公里以上的人口密集区社区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建设。围绕肿瘤等重大慢性病、“一老一小”健康、康复护理等群众最急迫、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补齐医疗服务短板。
打造“健康南宁”城市示范区,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深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树立全周期城市健康管理理念,广泛实施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单位等健康细胞工程,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多个方面发力,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大力普及健康知识,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把健康教育纳入学前、学校和在职教育全过程,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构建全媒体发布传播体系,提高全社会的健康管理能力。
推进体育强市建设,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继续制定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建成城乡一体化“10分钟健身圈”,完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建设便民体育设施,加强健身步道、自行车道、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以及足球等场地设施建设,完善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到2025年和2030年,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1%和92.2%。
推进“健康南宁”重点行动专栏 |
大力推进健康南宁行动,打造“健康南宁”城市示范区,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项目,防控重大疾病,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提升全市人口健康水平。到2022年,全市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到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
第五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鼓励发展高品质多元化养老服务,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完善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将人口老龄化挑战转化为推进人民幸福的积极因素。
第一节 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强化政府兜底养老服务职能,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社会服务范畴。做好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形成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完善养老综合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方式。开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公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将适宜的厂房、医院、闲置校舍、办公用房等改扩建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面向社区内失能老人、高龄独居老人以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精准提供涵盖照料、康复等短期住养服务。增加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能力。
鼓励发展高品质养老服务。支持面向中高端养老服务需求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建设老年社区和大型养老综合体,发展候鸟式养老、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生养老、学习养老、农家养老、以房养老等新兴业态。
第二节 完善优质老年人健康服务
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服务。推动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建设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构建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的“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养老和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中医院等建设,引导现有及新建养老机构向养护型发展,到2025年、2030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分别达到55%、70%。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促进闲置床位较多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推进综合医院等内设老年病科室建设。
打造优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训练。加强老年人预防保健,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完善老年人治疗康复体系,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加大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建设力度,探索建设市老年医学研究所、市老年病防治研究所。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开展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203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0%、80%。
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专栏 |
“医养结合”健康养老项目。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家庭病床与养老服务融合。推进社区老年人心理关爱、老年友好社区、智慧健康养老等试点工作。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或社区。开展南宁安宁疗护试点。推进市老年医院、老年医学中心、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医疗养护中心、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等项目建设。 建设老年专科医院。鼓励医院开展老年特色学科,增加医院老年护理病床占比。力争2025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目标。 |
第三节 打造高质量老年产品供给体系
推动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鼓励市场创新开发适老生活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及智慧健康产品等,打造老年用品产业基地,培育区域性老年用品商业综合体,多渠道、多领域、高质量扩大适老产品供给。实施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推进康复辅助器具和适老产品在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医院等广泛应用。
构建智慧养老模式。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支撑,推进“互联网+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居家老人的精准对接。解决老年群体“数字鸿沟”难题,实施智慧老龄化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引导社区、养老机构、老年大学对老年人开展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满足老年人智能服务新需求。
“互联网+养老”融合发展项目专栏 |
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统筹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数字养老服务网络,建成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老年人数据库、养老资源数据库、需求匹配、服务追踪、行业监管于一体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平台涵盖养老服务监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管理信息化。将购买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的理念融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与市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互联互通。 |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充分发挥南宁市区位优势、生态优势、气候优势和长寿养生等特色资源优势,建设广西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核心引领区,打造“长寿福地、颐养南宁”品牌,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幸福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产业链长、辐射面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围绕“医、养、管、食、游、动、造”大健康产业链,加快打造健康养老服务集聚区、健康旅游度假区和养生养老小镇,重点建设五象新区、中国—东盟经开区、兴宁区等3个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错位发展,形成若干特色养老服务产业链。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批康复基地。打造面向粤港澳大湾区、辐射东南亚的中国养老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
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项目专栏 |
明阳国际健康城项目。建设健康管理站、健康医疗中心、桂垦养生公寓、旅居共享酒店等工程。 广投·东盟健康城项目。依托得天独厚的山水资源和地理战略优势,将以广西3+3大健康战略中健康旅游为核心引擎,结合智慧康养进行整体打造,建设成为广西文旅康养的标杆性示范项目。 泰康之家·桂园养老社区项目。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医养结合重点项目,将打造成广西首个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北路西面,可提供约1160户独立生活养老单元,配置二级康复医院和约410张康复护理床位,提供包括独立生活、协助生活、专业护理、记忆照护、老年康复及老年医疗在内的覆盖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的连续健康服务。 健康产业综合体项目。项目拟选址在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北片区。项目主要包括颐乐学院、颐养公寓、特色康养街区及康养居住社区为一体的学院式养老产业项目,同时配建普惠性养老机构和公益性老年活动中心。 |
第四节 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
健全养老保障政策体系。加快构建完善以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宜居环境为核心的老龄事业制度框架,完善以人口政策、人才开发、就业促进、社会参与为支撑的政策体系。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加快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持续创新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完善以护理保险为基础,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为补充,各类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多层次护理保障体系。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以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为突破口,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工作。
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聚焦全民意识提高和全社会自觉参与,打造老年人、家庭、社会和政府共同参与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适时修订完善南宁市配套政策法规,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构筑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维权网络,重点做好农村、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制定支持子女赡养照顾老年人的政策措施,探索设立照料父母护理假。
建设老年宜居环境。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普及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加快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适老化改造,鼓励开发老年宜居住宅、老少同居社区、专业化养老社区,建设老年友好型居住环境。强化家庭发展环境,制定和完善适老性住宅的建筑标准和规范,支持有需求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实行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实行失能失智和失独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精准关爱政策。以社区为主开展老年人失能排查,掌握社区老年人底数,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保障,实施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行动计划,建立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照护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公益性养老床位入住评估轮候制度,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刚性需求,向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完善城乡失独老人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发挥老有所为作用。创造老有所为的就业环境,推进有意愿和有能力的大龄劳动者和老年人口就业创业,鼓励企业留用和雇佣年长劳动力,有效挖掘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公益性岗位,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家庭发展、互助养老、社区治理、社会公益等活动,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志愿服务机制。加强大龄劳动力职业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提高再就业老人的专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
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重点项目专栏 |
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城镇地区发展“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建立城市“15分钟圈”的养老服务圈,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在农村地区建设“县(市、区)—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到2025年底,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公办示范性养老福利机构,城市街道和重点乡镇至少建成1处综合(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100%,设有长者照护之家、老年日间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认知症照护专区等,提供助餐、助浴、长照、日托、医疗、文娱活动等多项服务。支持社区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发展。 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提质改造工程。加强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提升设施护理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在南宁市区内建设一家2000张养老床位的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一级医院(护理院、老年病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实施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新建南宁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南宁市第二老年人活动中心;推进南宁市社会福利医院金光分院(南宁市养老安置中心)建设和运营;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建成1个以上300—500张床位养老服务设施,新建设施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在2—3个乡镇范围内选取老年人口较多的乡镇或者是养生养老资源较丰富的乡镇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村屯完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 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落实《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为1.3万60周岁以上城市特困散居、失独、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以及85岁以上高龄老人等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保险支付政策,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衔接,规范长护险护理服务行为,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行业管理,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 深入开展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工作。从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居住便捷舒适、环境优美整洁、人际友善和谐、社区机构健全等六个方面着手,到2025年底培育创建老年人宜居社区20个以上,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幸福感。推进城市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2年底,新建居住区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标准逐步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工程,到2025年支持5000户以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 持续开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志愿服务机制试点。鼓励志愿者尤其是低龄健康老人为社区内高龄、失能、失智、行动不便等有服务需求的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形成一代帮一代、低龄扶高龄的波浪式互助养老的良性循环。发展“时间银行”养老服务储蓄模式,建立健康老年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促进“时间银行”科学化、智能化的管理,参照银行存储的方式,联合南宁市市民卡公司打造“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管理系统,提供动态查看、签到签退、服务时长计算、积分统计及兑换,需求信息发布与认领等功能。 |
第六章 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流动,优化人口空间格局
优化城区人口空间布局,增强县城及小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地转移能力,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人口双向自由流动,实现人口规模、布局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促进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第一节 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流动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人口分布发展中的调控作用。优化空间布局,谋划“一屏、四片、一带、一区”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和中心城区“1+4”空间格局,推动土地集约、要素集中、差异发展,优化和重塑全市产业经济地理,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和流动。构建全市“一区、三城、多节点”的城镇发展空间格局,促进人口与城镇发展空间形态相匹配,实现“产、城、人、居、文、旅”有机结合。
强化公共资源调控人口布局的作用。推动“公共资源随人走”,完善公共服务规划建设联动机制,根据实际服务人口情况来调整各区域教师、医生等编制定额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效率。统筹住房建设管理的人口调控目标,根据人、地、房匹配原则,从用地布局、产业布局等方面推进全市及分区域职住平衡,科学规划期内住宅用地和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方案。强化交通对人口发展的集聚和疏导作用,提高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引导钟摆型通勤人口通过公共交通解决出行需求。构建以人口增量为核心的新人地钱挂钩政策,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同步、资源要素与人口分布同步”的体制机制。
促进产城人融合发展。优化产业园区空间布局,统筹产业发展、居住生活、公共管理等空间和设施规划建设,规划和建设一批优质生活配套设施,推动产业园区由单一生产功能向综合配套功能转变,推进具备条件的园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产业生态园转型,建设具有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人口集聚的产业新城,推动人口和产业多中心、组团式发展。
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化细化主体功能分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推动人口分布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着力改善人口资源环境紧平衡。推动城市化地区、重点开发区域高效集聚人口,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支持生态功能区的人口逐步有序转移。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以密度分区引导人口和城市空间开发强度合理分布,营造疏密有致的城市空间形态。促进人口绿色发展,实施人口绿色发展计划,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南宁市城镇发展空间格局专栏 |
“一屏、四片、一带、一区”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一屏”指北部生态屏障,“四片”指宾阳—上林农田保护区、横州市农田保护区、武鸣—隆安农田保护区和南部农田保护区四个农产品主产区,“一带”指邕江保护与发展带,“一区”指中心城区。 “一区、三城、多节点”的城镇发展空间格局。“一区”为南宁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与武鸣副城区、东部产业新城、临空经济示范区和南部科创新城四个副城新城;主城区常住人口将达到500万以上,成为南宁市建设特大城市的核心区域;武鸣副城区、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科创新城和东部产业新城发展形成70—90万人的独立新城。“三城”为横州城区、宾阳县城、黎塘镇,加快横州城区、宾阳县城、黎塘镇三个地区次中心城镇发展,将“三城”建设成为20—40万人的综合型小城市。“多节点”为隆安、马山、上林县城及若干重点镇,北部三县以县城和重点镇为依托,重点弥补民生发展短板,支撑就地就近城镇化。 |
第二节 统筹优化人口区域布局
增强主城区人口承载能力。优化城市中心体系,以邕江为主轴,重点向南,打造埌东—东盟商务中心和五象综合中心“双核”,形成南北向空间拓展轴、东西向空间拓展轴“双轴”和老城、青秀、三塘、五合、西乡塘—高新、江南—经开区、五象、邕宁等组团,构建“双核双轴多组团”的空间格局。完善交通、产业、公共服务功能,推动主城区产业转型升级和业态更新,大力提升高端商务、服务贸易、金融、国际交往、信息服务、科技创新等功能,实现产业布局、服务功能、交通环境、文化品位、生活品质等优化提升,建设集约高效、生态宜居、品质优良的城市中心,增强主城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整体提升首府人口承载能级。
推动人口向新城副城多中心集聚。按照南宁“整体向东、重点向南”的城市空间战略,促进城市框架延伸,推进武鸣副城区、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科创新城、东部产业新城四大副城新城与主城区协调发展,大力推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新城建设,完善新城城市功能和补齐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配套,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向新城副城疏解,打造便捷舒适的品质生活圈,探索形成人力资源、资本与新兴产业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有序引导科教、先进制造、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人口向新城副城分布,有效缓解主城区人口集聚压力,推动市域空间人口均衡分布。
构建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的县域人口分布体系。以县域中心城镇为核心、节点城镇为引领,协同小城镇,形成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的“县域中心城镇—节点城镇—小城镇”三级城镇体系相协调的人口空间格局。立足资源条件和区位优势,依托珠江—西江经济带承接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转移,差异化发展横州城区、宾阳城区和黎塘镇“三城”,吸纳珠三角、长三角返乡人口,将“三城”培育形成产业集聚、人口规模较大、资源环境和公共设施承载能力较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城乡融合的综合型小城市。因地制宜发展隆安、马山、上林县城及若干重点镇,促进经济强镇和特色小镇多元特色发展,大力培育工业型、商贸型、文旅型、农产品加工型特色小城镇,以特色业态促进小城镇就近集聚人口,构建生态资源、特色资源与人口发展的动态平衡体系。推进县域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县城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和优化布局,推进县城交通、市政管网、配送投递、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满足返乡人口和农业转移人口到县城和重点城镇就业安家需求。
南宁市人口区域布局专栏 |
优化中心城区人口布局。依据产业梯度发展趋势和城镇区划调整部署,增强产业协调发展和城市集聚功能,有序引导各区域人口合理分布与转移。按照西乡塘区建设科教创新品质强区、生态宜居宜游宜养品质区,江南区打造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城区、数字经济集聚区,青秀区打造强首府核心增长极,建设产城融合发展的示范城区、民生保障幸福区,以及兴宁区建设南宁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的定位,培育老城区新经济增长点,增强人口承载力。到2030年,西乡塘区、青秀区、江南区、兴宁区仍然保持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较高水平。充分发挥五象新区产业集聚功能,按照邕宁区建设先进制造业引领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生态宜居示范区和良庆区打造产城融合的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定位,加快数字经济、现代金融、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智慧物流、文体医疗、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大力缩小良庆区、邕宁区等常住人口增长潜力较大区域与其他城区的城镇化差距,力争到2030年,良庆区和邕宁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有较快提高。加大新城区武鸣区的开发强度,按照打造南宁副城区,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服务及文化交流中心、壮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全区重要现代化产业基地和和教育基地的发展定位,强化南宁教育园区的人口集聚效应,推进产教人城融合发展,到2030年,武鸣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逐步接近其他城区。 优化县域人口分布格局。加强县域城镇统筹规划建设,优化区划布局,稳妥推进撤县设市、撤乡设镇,加强县城产业承接集聚能力,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实行差别化的人口分布引导政策,形成以中心城市和大城镇辐射带动乡村城镇化的发展格局。推动横州市、宾阳县县城升级成为产业集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完善、具有较强竞争力、具有一定规模常住人口的小城市;推动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加快发展,发挥县城服务城乡、带动县域的作用,建设成为健康旅游、生态康养、特色农业的特色小城市。 推进小城镇就近集聚人口。实施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补短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农村的作用,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培育壮大横州市校椅镇、宾阳县黎塘镇、隆安县那桐镇、上林县白圩镇、马山县古零镇、邕宁区新江镇、西乡塘区金陵镇和坛洛镇、兴宁区五塘镇、江南区江西镇、青秀区刘圩镇等一批特色鲜明、生活宜居、产业融合发展的经济强镇,打造横州市茉莉小镇、兴宁区昆仑关军事主题文旅小镇、宾阳县古辣香米小镇、马山县攀岩小镇、邕宁区八鲤高端制造小镇、武鸣区伊岭壮乡小镇、青秀区伶俐智造小镇、隆安县蕉果那乡小镇一批定位明确、主导产业清晰、产城人文融合的特色小镇,增强其就近集聚农业转移人口的承载能力。 |
第三节 推进城乡人口协调发展
推动户籍制度突破性改革。持续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积极引导本地高校毕业生及外来人才落户,设立集体户为有意愿在本市城镇落户的无就业单位人员、无自主产权住房者落户提供便利,推进外来务工务商及来邕养老人口、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持续简化户口迁移手续,全面推行线上申请审核。持续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探索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并轨,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积极推进将居住证服务功能向金融业、商业、通信业、服务业等社会领域延伸拓展,加快实现居住证“一证多能、一证多用”,促进有能力、有意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流动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支持吸纳落户较多县(市、区)的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机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先进制造、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幼儿托育等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以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为培训对象,广泛开展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显著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竞争力,提高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住房发展规模挂钩机制,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对农业转移人口覆盖范围,提高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快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及12个县级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进城落户农民“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充分调动农民进城落户积极性,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带资进城能力。提高城市包容度,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快速适应城市生产生活,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文明。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现代化推动乡村产业兴旺,推进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升级,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提升乡村生态宜居品质,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一批田园乡村、文化古村、休闲乡村、宜居乡村。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推进乡村治理和谐稳定。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推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生产生活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发展,提升幸福乡村品质,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要,把广大乡村建设成为安居乐业、人人享有的幸福美丽家园。
第四节 激发人口迁徙流动活力
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同步推进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加快破除妨碍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障碍,搭建横向流动桥梁、纵向发展阶梯,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
促进北部湾城市群和南宁都市圈人口流动。发挥南宁核心城市的引领作用,壮大广西北部湾城市群实力,加快形成“一心六轴”南宁都市圈,释放城市群都市圈聚合效应。强化南宁核心综合功能、产业协作功能、物流通道功能和对外交通功能,优化产业发展格局,深化都市圈创新合作,构建城市群和都市圈一体化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圈,推动建设“轨道上的都市圈”,构建城市群、都市圈综合服务网络,强化联防联治的生态圈,共建高品质生活圈,通过建立一系列跨区域协作机制,促进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动区域内公交同城化,探索实行城市群和都市圈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提高区域人口迁徙流动便利度、紧密度和活跃度。
加强与重点区域及国际人力资源交流合作。释放南宁市拥有一批国家重大战略平台建设的带动效应和溢出效应,深度参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加强与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沿线城市合作,强化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城市的联动发展,深化南宁市与重点区域城市间及国际的经贸投资、产业协作、文化与旅游、生态保护等领域合作,构建更加开放的人员流动、人力资源交流合作机制和发展环境,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集聚南宁,促进人力资源的交流合作和高效配置。
促进城乡人口双向自由流动。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助、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人才加入机制,鼓励本地外出的包括原籍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外出农民工及经商人员等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兴业。推动各类人才入乡创业,建立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推行人才下乡和能人返乡的激励奖补政策,继续实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关爱项目”,推进城市科教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
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积极营造多元、公平、开放、包容的城市文化,实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程,增强流动人口归属感,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提高流动人口向常住人口转化意愿。加强流动人口精细化管理,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非户籍常住人口,建立完善的流动人口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建立流动人口生存发展和社会融合状况监测评估制度,为流动人口提供心理健康、家庭保健、婚姻生活、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
第七章 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关注妇女、儿童、相对贫困人口、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发展需求,构建适应长远的制度框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创造条件让重点人群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第一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完善女性发展支持体系。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就业、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等权利,消除性别歧视和偏见。倡导建立男女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制度建设,严厉打击暴力侵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女大学生、农村留守妇女、残疾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提高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
强化妇女健康服务。建立妇女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实施“健康中国母亲行动”,完善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做好妇女常见病防治,建立妇女病筛查、转诊、治疗、随访一体的实施机制。进一步扩大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到2025年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促进妇女在35—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第二节 提升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
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发展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制度,推动儿童福利体系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转型,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区域布局,加快建设面向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集治疗、教育、康复、救助、科研、培训、评估七位一体的新型儿童福利院,推进“医教结合”南宁模式升华为覆盖广泛、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全面配套、功能完备的儿童福利标准体系,加快构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完善部门联络员制度,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加强未成年人监护权干预,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强化儿童健康保障。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儿童健康干预和儿科诊疗能力。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尤其关注流动、留守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专科建设,推动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探索适宜农村儿童早期发展的服务内容和模式。开展全市“健康校园”创建工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全面普及健康教育,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加强儿童营养与喂养、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指导。到2025年,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推动儿童优先发展,坚持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推动儿童优先原则融入社会政策。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加强城市街区、社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公园、公共图书馆、体育场所、绿地、公共交通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推进儿童友好街区建设。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建设社区儿童之家等公共空间,增加社区儿童“微空间”,为儿童提供文体活动和阅读娱乐场所。
第三节 关注低收入人口及困境人口发展
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建立符合市情的相对贫困长效联动治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相对贫困家庭的兜底救助渠道,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推动实现全市人民共同富裕、共同迈向现代化。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主动救助工作机制,加大力度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受影响群体、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水平。
第四节 增强残疾人福利保障
增强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和康复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实行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加强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按规定提供免费就业创业服务,保证残疾人合法权益。
加快发展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加强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大力推进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到2025年底,80%以上的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6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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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福利项目。继续实施自治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深化南宁儿童康复医院建设,完善特殊儿童医疗业务。 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行动。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完善以县级为单位的信息台账。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支持农村留守妇女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在乡村治理、邻里互助、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不断拓展对妇女群体的关爱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重点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等妇女群体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 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平等享有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区。 儿童福利设施功能提升工程。建设面向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南宁市儿童福利院(含南宁市特殊儿童教育学校、南宁市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南宁市培智学校友爱分校。 残疾人高质量服务工程。支持县(市、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专业化残疾人康复设施、托养设施等综合服务设施,配备基本服务设备。推动形成功能完善、网络健全的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提供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服务保障,逐步推进县(市、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基本覆盖。大力推动城镇公共场所和设施以及农村地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制定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设计规范,加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努力推动村(社区)内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康复站建设。 精神障碍康复服务项目。开展南宁市福利医院院区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城区向社会组织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人口发展规划实施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促进人口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各县(市、区)及各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建立健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各部门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统筹社会公共服务资源,推动人口规划实施。各县(市、区)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本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规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完善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定期组织监测、跟踪人口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人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划的中期(五年),由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本规划的实施进行评估,根据经济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对南宁市经济、产业与人口发展中重大关键深层次问题与矛盾适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对本规划人口数据与规划目标进行修订调整,对相关目标进行修正调整。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人口市情、人口规划和人口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舆论氛围。
第二节 健全人口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创新人口发展工作格局。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人口发展工作格局。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和人口分析,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政策建议。加强人口安全风险防控,做好政策预研预案储备。
强化人口数据支撑,提升人口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实现各部门人口基础信息充分整合和共享,逐步建立以人口普查为基础,以人口抽样调查为主体,以多部门行政记录和网格化管理信息为依托,以人口相关大数据分析为补充的年度人口统计体系。建立数字化人口统计机制,发挥基层智慧化网格管理的基础性作用,以人口情况底数排查作为人口服务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提高人口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建立与国家、自治区及北部湾城市群、南宁都市圈各市的人口数据信息交流机制。
第三节 强化人口发展要素保障机制
健全人口发展资金投入保障。完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人口发展财力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投入。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体系,引导企业、家庭、个人等加大对人力资本、养老、托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良性循环的社会投入机制。
加强人才保障。加强人口信息队伍、人口服务队伍和人口管理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基层人口工作力量,推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职业化建设和人才体系精细化发展,加强人口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培训。将急需且紧缺的婴幼儿照护、老年护理服务人员等紧缺领域人才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驻邕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社会工作、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学科专业,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岗位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