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局部修改集美区灌口镇和后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集府〔2022〕20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暂行规定》(闽国土资文〔2014〕1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将集美区后溪镇原规划确定为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等4.7126公顷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在管制分区上,由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作为厦门北高铁站交通综合配套工程BRT首末站、公交枢纽站工程及BRT厦门北站永久停保场、天水路加油站周边绿化项目、厦门北站万科广场绿化项目、厦门市集美区崎沟村改线工程(含集美分输阀室)建设用地。
二、请你区按有关规定和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在集美区灌口镇、后溪镇范围内相应调剂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确保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集美区灌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集美区后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