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6日
合肥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
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以及《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重点围绕政策、项目、资金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找准财政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加强对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总量与结构、重点专项资金与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及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等方面的审计,及时揭示预算管理体制机制问题,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隐患,促进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努力为合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二、审计项目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2021年度市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二)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经开区、高新区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三)重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供销社、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商会)等11个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四)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的上下联动审计项目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纳入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审计。对科创平台项目建设、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市政交通项目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等重大公共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同时,将审计结果汇总纳入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三、审计内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内容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情况。根据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六稳”“六保”、乡村振兴、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关注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财政收入统筹、财政支出标准化、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等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情况。从政策落实的全链条、各环节开展跟踪审计,审查政策设计制定和统筹、部门协同配套机制建立、主管部门推进举措落实情况,反映政策落实实际效果。
2.预算编制管理及执行情况。审查本级财政按照本级人大批准的2021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的真实完整性、预算项目细化情况和预算公开情况,揭示政府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预算单位及企业脱离预算监管体系、财政收入不够真实完整、预算项目不够细化等问题。关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情况、年度财政预算与中长期支出事项的衔接性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关注专项转移支付设置、清理整合以及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情况,揭示分配不够规范合理、转移支付项目清理整合不够到位、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关注预算项目储备以及项目库建设情况,揭示项目立项依据不够充分、预算安排和项目计划不能够有效衔接等问题。
3.财政资源统筹安排情况。围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的预算改革要求,关注四本政府预算统筹力度以及预算收入统筹情况,揭示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各项收入等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关注存量资金和国有资产统筹情况,揭示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挂钩机制不健全,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未统筹盘活等问题。关注预算支出的规范性,综合分析预算支出总体规模和结构去向,揭示财政支出结构不够优化、落实过紧日子不够到位、财政资金配置不够合理等问题。
4.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关注重点领域绩效评价管理情况,审查重大政策执行、国有资源资产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核查专项资金流向、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揭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未实现支出政策效果、绩效评价内容不客观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关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建立情况,审查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情况,促进预算单位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合理高效配置。
5.政府债务和债务风险管控情况。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部署,全面摸清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变化情况,重点关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隐性债务化解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揭示债券资金闲置、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使用不合规、缺乏绩效或偿债准备不足等问题。推动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二)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内容
1.重大政策落实及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开发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执行情况,支持经济转型发展、扶持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情况等。
2.预算编制管理及执行情况。根据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关注全口径预算编制完整性及精细度,各预算间统筹衔接情况,三年滚动预算编制、深化预算管理等情况,重点支出安排和使用情况,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优先保障以及一般性支出压缩情况。延伸审计开发区所属重点部门,抽查所辖社区、村居管理体制和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
3.财政专户收支及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关注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性质、规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结余资金结构,专项资金整合及项目执行绩效情况,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增收节支等情况。
4.开发区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抽查部分开发区投资的重大项目,关注项目工程进度、预算执行情况,从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重点环节关注项目管理及相关程序执行情况。
5.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经营管理情况。关注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对外担保、出借资金、重大项目运作、产权转让等情况。审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使用等情况,重点检查房屋资产管理情况。关注开发区土地资源管理、利用情况,审查开发区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检查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等是否符合发展目标。
(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内容
1.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审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预算的执行情况,预算调整的依据、审批程序,部门预决算对外公开等情况;审查组织收入计划完成情况及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部门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情况,结余结转资金使用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等。
2.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情况,关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情况;审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重点关注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投向情况。
3.公共资源交易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查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交易、资产租赁等公共资源交易执行相关法规情况;审查国有资产购置、处置程序是否合规,关注资产配置、使用、管理等情况。
4.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情况。审查“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管理是否合规,有无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转移,有无隐匿开支、向所属单位或企业转嫁费用等情况。重点关注部门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情况。
5.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审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主体范围完整性、数据准确性、内容规范性、披露齐全性,重点关注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抵消会计分录的编制是否完整和准确;审查信息系统是否存在建设管理不规范、使用频率较低、对业务支撑能力不足、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等问题。
6.政策措施落实和监管制度建设情况。审查预算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关注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六稳”“六保”等政策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审查部门监管制度建设情况、执行的有效性以及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监督、检查等情况。
(四)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内容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审计项目的审计要点和实施方案内容,以及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工作要求,按照“专项审计”和“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将审计结果纳入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审计内容
重点关注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项目财务核算情况;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情况;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以及工程造价控制情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预算执行和投资绩效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四、时间安排
2022年2月起全面开展审计;5月底前完成现场实施阶段,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6月下旬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7月底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8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各部门要增强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做好人力、物力等方面的保障,并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向审计机关提供准确、完整、详实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有关文档。审计机关履行职责需要协助时,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纪委监委、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认真查处,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
(二)创新审计业务管理,推进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并将研究型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全过程,牢固树立“审计一盘棋”理念,全面落实审计项目及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要求,加大项目统筹、力量统筹、资源统筹和审计工作推进统筹。大力推广运用数字化审计方式,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推动审计容错纠错免责机制落地落实,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三)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推深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增强审计整改责任意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加大对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梳理分析,推动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屡审屡犯问题。推动健全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约谈机制,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审计成果运用的深度和力度,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党委政府督查有机贯通和协调配合,完善移送机制,规范移送程序,深化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形成审计整改合力,实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促进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