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2〕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明确我区“十四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政发〔2021〕26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地(州、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突出抓好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类人群”科学素质提升,积极实施“十项工程”,持续推动我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党的领导、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开放合作”建设模式基本形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2020年第十一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新疆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7.52%,超过了“十三五”6.08%-6.97%的发展目标预测区间,比2015年的3.97%提高了3.55个百分点,我区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具体来看,乌鲁木齐(10.9%)的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已超过全国(10.56%)总体水平,进入快速提升阶段;克拉玛依市(9.8%)、昌吉州(9.3%)、吐鲁番市(8.2%)、哈密市(8.1%)的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超过新疆总体水平;博州(7.4%)、巴州(7.0%)、阿克苏地区(6.9%)、伊犁州(6.8%)、塔城地区(6.7%)、阿勒泰地区(6.5%)、克州(5.4%)、和田地区(5.1%)、喀什地区(5.1%)的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均超过5%。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开放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我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2%,南北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特别是南疆各地州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普高质量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科普有效供给显著增强,科普“去极端化”成效明显,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三、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实施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坚持立德树人,把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全过程,融入中小学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开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主题活动。各地科技部门、科协和教育部门每年联合开展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不少于2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
2.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引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广泛开展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明天小小科学家等科技教育活动。开发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所属优质科技教育资源开展青少年前沿科技夏(冬)令营、一日营、周末营、科学调查体验、高校科学营等科技教育活动。中小学校每学期联合各类场馆、高校等开展科普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举办科普讲座不少于1次,有条件的学校每年举办校园科学节,参与科普活动的在校学生达到90%以上。每两年命名不少于20所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特色学校,每五年在全区科技馆挂牌成立一批“新疆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
3.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每年从自治区青少年科技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等赛事选拔100名左右品学兼优的中学生走进大学,在学科领域专家、教授��导下参加科学研究、学术研讨和科研实践,感受名师魅力,体验科研过程,激发科学兴趣,提高创新能力,树立科学志向。建立高校与中学联合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的有效模式。开展英才计划、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俱乐部等工作,自治区建成1个高标准青少年科学俱乐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学校等建立一批少年科学院、青少年科学俱乐部。
4.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加快推进“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重点加强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实施“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振兴行动计划”,打造更多学科高地。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建设,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完善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加强职业教育、科学教育和技能培训。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自治区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团委、妇联,中科院新疆分院,自治区气象局、地震局,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二)农牧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5.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面向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需求,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把科学精神和科技知识课程纳入自治区现代农牧民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2万人次。开发适用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培训的科学精神和科技知识教学课件,在每期集中学习中安排不少于1课时课程,每年覆盖100万人次。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创建一批实习实训、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农技协组织和“科技小院”作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骨干为重点,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500场次,培训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不少于500人次。开展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农村电商普及培训,“十四五”期间培训5000人以上。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发展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发挥手机“新农具”科普效用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探索开展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建立符合高素质农民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定办法,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民,为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结合实际开展农牧民高级技师认定工作,“十四五”期间认定农牧民高级技师100名以上。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提高农村妇女职业技能,普及身心健康、应急避险等知识,提高农村妇女素质。
6.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建立社会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激励机制,每年选派不少于1000名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领域人才下乡服务,投入乡村文明建设。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十四五”末全区科技特派员培训达5000人次。组建100个“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持续推动“科创中国@新疆”建设,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找准技术难点,开展“揭榜挂帅”、重点攻关。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2.5万人次。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培训,每年重点培训各类农业科技人员400人。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人才队伍,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程,选派具有相应素质、专业要求的文化工作者和专家组下乡服务指导。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南疆四地州和脱贫县倾斜,开展兴边富民行动、科普边疆行活动,推动科技援疆。
7.培养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快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搭建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平台,评选推出一批农村“双创”带头人。加强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培养,组织农业领域科技型企业参加新疆创新创业大赛。实施农民创业创新行动,提高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孵化带动作用,面向返乡农民工等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孵化,营造社会化、专业化、便捷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依托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十四五”期间选拔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50名左右,培育创新团队20个。
8.广泛开展农村科普活动。引导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农村科普,进一步发挥农村科普教育基地、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村中学科技馆、科学工作室等科普阵地科普功能和作用。开展农村优秀科普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开发创作通俗易懂、接地气的科普动漫、挂图、“口袋书”,丰富农村科普内容供给。在《科学与生活》《知识-力量》中增加“五大人群”精准科普内容。开展“1+1”科教帮扶活动,组织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示范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子,每年结对子青少年不少于1万人次。每年组织100名农村学生参加“高校科学营”活动。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委(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广电局、体育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新疆农科院、社科院,自治区妇联、社科联,自治区气象局、地震局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9.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开展“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文化润疆·进千企到万家”主题活动,组织“永远跟党走”“展技能、亮初心”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夯实产业工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基础。
10.加强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21-2025年)》,坚持创新核心地位,充分发挥职工首创精神,提升职工创新能力,深入开展职工创新活动。发挥“科创中国”新疆平台服务作用,探索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双促进路径。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协作、技术发明,注重培养创建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加大自治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力度,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达到800家。支持一批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联合高校、职业院校和专业科研机构共建实验实训平台。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示范引领作用,对具备较高职业技能和自主创新意愿人员特别是企业拔尖技能人才,开展岗位创新创效培训,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方法大赛、企业“创新达人”评选,积极参与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创新活动,以赛代训提升技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
11.推动进城务工人员素质提升。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求学圆梦行动”,“十四五”期间每年帮助3000名左右农民工和一线职工提升学历水平。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安保、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开展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宣教活动,引导进城务工人员爱岗敬业,追求精益求精。加大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力度。
牵头单位: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团委、妇联、科协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2.提升老年人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需求和困难开发科普音视频资源。依托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社区科普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等,聚焦出行、就医、消费、办事、文娱等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开展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使用培训,帮助老年人更好适应智能技术、享受信息化发展成果。把“科普中国”嵌入街道、社区各类综合服务平台,联接到自治区主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宣传阵地开辟老年人健康科普专栏,丰富老年人健康科普传播渠道和内容。在农村幸福大院院长、养老院院长培训中增加卫生、保健相关科普知识。
1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扶持发展好老年大学协会、老科技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等组织,建立完善老年人科普专家库,动员组织退休教师、医生、科技人员、文化工作者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活动,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健身运动、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红色文化、科学家精神、口述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匠精神等传统文化的发扬和传承。“十四五”末基本实现老年科技大学、老年志愿者队伍、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在地(州、市)一级全覆盖,每年举办“科学大讲堂”活动200场次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自治区科协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4.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找准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前沿科技知识和科技发展趋势等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协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意识和能力。
15.强化科学教育培训。把科学素质课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体系,加强面向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养培训。把“科普中国”优质资源纳入新疆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公务员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将全民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列入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测查内容。在干部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党校(自治区行政学院),自治区科协,中科院新疆分院
四、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6.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逐步推动科普工作实绩列入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把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创新基地考核。鼓励、支持国家和自治区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开展科普工作。加快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开发转化,建立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结合机制,推动学术资源科普化。用好援疆机制对接优质科普资源。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
17.发挥科技资源科普功能。支持和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研究会)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和创新成果开发科普资源,开展科普工作。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和“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高地植入科普元素。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实地参观学习。推动成立新疆科普共享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等高端科技资源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活动,每年组织50名科学爱好者、拔尖青少年走进重点实验室。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推动“科创中国@新疆”创新成果科普化。
18.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新疆科学家精神馆,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鼓励、支持各地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技奖、青年女科学家奖、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新疆科普奖、新疆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和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号召和激励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十四五”期间评选表彰新疆科普奖60个、新疆青年科技奖40个、新疆最美科技工作者100名。通过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提升科技人员科普能力。探索创办“天山科技论坛”,打造领导干部与科技工作者交流平台。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社科院,自治区妇联、科协、社科联,中科院新疆分院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9.大力支持科普创作。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题材,大力支持开展科普创作,大力宣传、推广优秀科普作品。加大对数字图书、动漫、短视频、游戏类优秀原创科普作品扶持和奖励力度。支持单位、社会机构、个人汲取中华文化积淀,开发贴近新疆实际、贴近群众生活的网络科普资源。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科技领域开展科学解读,诠释科技问题和科技现象,挖掘背后的科学人文价值,融入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支持科幻产业发展,整合力量探索打造新疆首个科幻主题公园。
20.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推动自治区主流媒体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相关单位官方网站以开辟专栏、链接网址等方式传播“科普中国”资源。增加主流媒体公益性科普宣传内容,增加科普公益广告。促进媒体与科技界沟通合作,开展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增强科学传播专业性和权威性。开通“新疆科协学习强国号”,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拓展新疆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科普功能。加大融媒体中心、远程教育网、校园班班通等渠道科普传播力度。借鉴先进省市经验,适时开发融合“科普新疆”“科创新疆”“智汇新疆”“科协融媒体”“科技工作者之家”五大功能的“新疆科普云”平台。用足用好科普电子大屏、科普e站传播科普资源。持续发展壮大“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
21.推进智慧科普建设。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科普资源创造和传播渠道,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使公众在智慧体验中感受科技魅力。推动建设新疆科技馆数字馆,在科技馆展教中采用更多数字技术。整合各层级科技馆信息资源,探索各层级科技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应用,构建数字化网络科普格局。推动科普元素作为“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内容和构成部分。
牵头部门:自治区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委(宗教事务局)、民政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科协、社科联
(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把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发展规划,保障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和运行经费相关支出。继续推行科技馆登记注册制度和年报制度。继续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技馆免费开放,地方财政部门对科技馆免费开放提供经费配套保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建设科普馆,在新建及现有基础服务中心拓展科普功能,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科普设施。
23.加强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促进全区实体科技馆合理均衡分布,推动资源共建共享,提升科技馆覆盖率和利用率。“十四五”期间推动全区地(州、市)级科技馆覆盖率达到50%以上。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县域科技馆。“十四五”期间全区实体科技馆接待观众500万人次以上。推动新疆科技馆、乌鲁木齐市科技馆一体多元合作发展。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县域巡展全覆盖,南疆四地州乡村振兴26个巩固提升县至少各有1所农村中学科技馆。推动把实体科技馆建设成为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打造数字科技馆。支持基层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融合共享。
24.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十四五”期间培育200个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有条件的以院士、知名科学家命名扩大影响力。命名20个青少年科普研学基地,开发科普研学课程,打造特色科普研学线路。开展应急消防科普基地命名评选工作。成立科技文化场馆联合体,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青少年宫等公共设施开展联合科普行动。引导和促进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机场、车站、服务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拓展科普服务功能。鼓励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
牵头部门:自治区科技厅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体育局、统计局、林草局,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气象局、地震局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25.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以自治区统筹政策和机制、地(州、市)构建资源集散中心、县(市、区)组织落实的长效机制,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推动有条件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开展全域科普行动。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持续推进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不断壮大科技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力争“十四五”末全疆注册科技志愿者突破5万人,科技志愿服务组织超过2500个。推动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科技志愿服务模式。加强科普智库建设,加大科普理论、政策、创作和效果评估研究。
26.建立应急科普协同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普协同机制,纳入本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组建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储备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实现突发事件状态下统筹力量直达群众开展应急科普。完善应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科普馆、气象科普馆等应急科普宣教场馆,在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开辟应急科普宣教专区。常态化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人员、媒体人员应急科普能力培训。利用防灾减灾日、气象日、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开展技能培训、案例解读、应急演练等应急科普活动。
27.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普人才培养,优化科普人才结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落实科技、教育、人才发展规划,把科普人才发展纳入各类人才发展规划。加强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科普研究等领域科普人才培训。加大科学教师、科技志愿者等培训和研修力度。支持和鼓励高校、行业组织等举办科普人才论坛、研讨会、交流会。建立自治区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科技辅导员培训体系,编制科学教育培训大纲和教材,每年培训1000名科技辅导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28.加强科普“去极端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讲好科学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提高公众科学认知能力,提升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的自觉。编制科普“去极端化”工作大纲,开展科普“去极端化”工作试点,加强科普“去极端化”工作顶层设计。“十四五”期间开展科普“去极端化”专题培训1000人次。利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技之冬、双创活动周、爱国卫生运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科学的认知,培育理性思维,抵御伪科学、极端思想等不良文化侵蚀,营造科普“去极端化”浓厚氛围。每年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500场次以上,“科技活动周”活动100场次以上,“科技之冬”活动1万场次以上。
29.推进南疆基层科普行动。推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组织科技工作者下沉南疆四地州开展科技服务、技能培训、科普活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力度。继续加大科协系统结对帮扶南疆四地州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稳固合力。加大南疆农村“科技小院”建设力度,推动实现零距离科技对接、零时差指导解决、零门槛普惠服务、零费用培训推广。在南疆四地州建成100所“乡村青少年科学工作站”。组织新疆老科协“科学大讲堂”讲师团开展百场科普宣讲活动。继续开展“我和妈妈学科学”等系列科普活动。
牵头部门:自治区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林草局,自治区社科联,中科院新疆分院,新疆消防救援总队
(五)科学素质开放交流与合作工程
30.加大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力度。利用区位优势,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科技、教育交流与合作,架起交融互鉴的民心之桥。鼓励和支持高校与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更广泛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沿线国家高校、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研究团队。用好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平台,鼓励新疆高校和各类科研机构联合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等工作。借助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国际交流平台,探索建立与中亚国家民间科技交流合作渠道,探索青少年科技教育、科学传播人才培养等领域交流合作。
牵头单位:自治区科协
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广电局,新疆社科院,自治区团委、妇联、科协、社科联,中科院新疆分院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完善落实科学素质建设协调机制。把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自治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实施的督促检查(自治区科协牵头)。各级政府负责领导本地实施工作,推动将有关任务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牵头)。各地科协统筹协调实施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本地区科学素质建设(各地(州、市)科协牵头)。
(二)机制保障
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自治区科协牵头)。健全完善科普工作评估制度,配合国家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自治区科协牵头)。完善科普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国家科普相关法律体系建设,适时推动修订科普条例(自治区科技厅牵头)。完善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自治区科协牵头)。将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十四五”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培育、使用、激励等制度机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
(三)条件保障
强化标准建设,分级分类落实科普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治区科协牵头)。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自治区科协牵头,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社科联配合)。各级政府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牵头)。争取中国科协和援疆省市支持和帮助(自治区科协牵头)。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自治区科协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