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保函〔2022〕450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申请变更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相关信息的请示》(陕文物字〔2022〕43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中注册资金由“500万元”变更为“4200万元”。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通过邮寄方式换领证书。
请你局指导督促资质单位按照我局《关于上线试运行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和甲、一级资质单位在线管理系统的通知》(文物保函〔2019〕1253号)要求,尽快完成数据库填报工作,所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甲、一级资质单位的信息变更须通过在线管理系统申请办理。
专此函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