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鉴于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廖立勇同志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陈 竑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商务,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建设管理、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左右江革命老区规划建设管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应急局、统计局、金融办、行政审批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北部湾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发展研究中心、政府督查室、政府参事室、政府驻京处。
分管南宁威宁集团、南宁金融集团。
协助分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联系市接待办,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等有关工作。
联系和协调南宁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海关、边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各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有关工作。
钟 洪同志
负责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日常工作,以及市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分管南宁五象投资公司。
王 群同志
负责外事、供销等方面工作,以及南宁市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分管市外事办(港澳办)、供销社。
协助分管招商引资有关工作。
联系市台办、侨联、工商联、科协、贸促会。
范晓敏同志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医保、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方志办、社科院、妇儿工委。
协助分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招商引资有关工作。
联系团市委、妇联、文联、社科联等有关工作。
李建文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城市建设管理,南宁教育园区规划建设,五象新区工程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市重点办、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秀山管委会。
分管南宁城投集团、南宁建宁水务集团。
协助分管市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
联系各城区人民政府等有关工作。
陈荣茂同志
负责政法、政府法治、人防、联系部队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人防办、信访局。
协助分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
联系驻邕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
丁 伟同志
负责工业、科技、生态环境、交通、投资促进、大数据发展,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信局(糖业发展局)、科技局(外国专家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投促局、大数据发展局、二轻联社,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广西—东盟经开区(华侨投资区)管委会。
分管南宁产投集团、南宁交投集团、南宁轨道交通集团。
协助分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联系市总工会。
协调煤电油运、通信、邮政等经济运行工作。
联系和协调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局、海事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广西中烟公司,各通信单位、民航等有关工作。
张自英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体育、大型活动协调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文广旅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体育局、政府新闻办,昆仑关遗址保护管委会(南宁昆仑关管委会),南宁学院。
分管和协调市红十字会等有关工作。
联系南宁日报社、南宁广播电视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驻邕新闻机构等有关工作。
刘宗晓同志
负责民政、农业农村、水利、民族、退役军人事务、林业、粮食和物资储备、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宗委、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局、林业局、粮食和储备局、乡村振兴局、广西大明山管理局(南宁大明山管委会)。
分管南宁农工商集团。
联系市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等有关工作。
联系和协调市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等有关工作。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