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交办〔2022〕86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中心:
为规范营运货车2022年度“三检合一”检测费补贴的操作程序,现将《宁波市营运货车2022年度“三检合一”检测费补贴操作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8日
宁波市营运货车2022年度“三检合一”检测费补贴操作指南
为落实《宁波市营运货车2022年度“三检合一”检测费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确保补贴工作的有序推进,现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在宁波市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的浙B营运货车
(一)在2022年1月1日至7月31日之间完成检测的车辆
对于在2022年1月1日至7月31日之间完成检测的车辆,检测补贴资金通过甬易办平台进行兑现。流程如下:
1.补贴清单编制。在7月初、8月初由市公路运输中心分别编制已检测车辆的补贴清单(附件1)。
2.公示审议。补贴清单在市交通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公路运输中心党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交通局会议审议;
3.资金兑现。市交通局根据会议审议结果进行行文,资金拨付至甬易办平台。
甬易办平台根据清单将补贴资金兑现至相关账户。若甬易办平台无相关账户信息,由其《道路运输证》核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知企业(含业户,下同)申领补贴。企业在甬易办平台注册登记后,补贴资金兑现至车主相关账户。
(二)在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完成检测的车辆
对于在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完成检测的车辆,检测补贴资金通过甬易办平台按月兑现。流程如下:
1.检测预约和审核。企业须在10月15日前通过甬城爱车微信小程序完成检测预约。市公路运输中心实时审核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有效状态和所属企业信用状况并生成车辆预约单;
2.审核通过的车辆在预约的检测站通过检测后,检测站减半收取检测费用;
3.预约清单编制。检测站每月编制当月的预约清单(附件2)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市公路运输中心。
4.公示审议。市公路运输中心审核预约清单并在市交通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公路运输中心党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交通局会议审议;
4.资金兑现。市交通局根据会议审议结果进行行文,资金拨付至甬易办平台。通过甬易办将补贴资金兑现至检测站相关账户。
5.资金清算。在2023年1月,由市公路运输中心牵头,根据各检测站上报的车辆清算清单(附件3),对未兑现的补贴资金进行结余清算。
二、在外市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的浙B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对在外市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的浙B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测补贴资金通过甬易办平台按月兑现。流程如下:
1.车主申请。车主须在2022年10月15日前通过甬易办平台向市公路运输中心完成检测费补贴的申请。申请补贴时,须填写补贴申请表(附件4),提供检测收费发票。
2.部门审核。市公路运输中心审核车辆非异地经营状况、《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有效状态和所属企业信用状况。
3.公示审议。市公路运输中心次月完成上月补贴申请审核,编制补贴清单并在市交通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市公路运输中心党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交通局会议审议;
4.资金兑现。市交通局根据会议审议结果进行行文,资金拨付至甬易办平台。通过甬易办将补贴资金兑现至车主相关账户。
联系人:鞠德亮 ,联系方式:55225285。
附件:1.补贴清单
2.预约检测清单
3.车辆清算清单
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补贴申请表(适用于在外市机动
车检测机构检测的浙B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