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太原晋祠等二十六处全国重点文物
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通知
晋政函〔2022〕32号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以及国家文物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国家文物局同意,现将太原晋祠、净因寺、多福寺、窦大夫祠、永祚寺、唱经楼、纯阳宫、大关帝庙,汾阳杏花村汾酒作坊,太谷光化寺、真圣寺、无边寺、净信寺、曹家大院、安禅寺,平遥双林寺、镇国寺、利应侯庙,陵川白玉宫、玉泉东岳庙、寺润三教堂,浑源文庙、永安寺、圆觉寺塔,繁峙岩山寺,阳泉关王庙等二十六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要尽快将太原晋祠等二十六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做好文物保护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有序衔接,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周边环境整治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上述文物保护规划中提出的各类文物保护和展示措施以及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前应制订具体方案并依法按程序报批。
太原晋祠等二十六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通过山西省文物局官方网站(http://wwj.shanxi.gov.cn)予以公布。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