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30日
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决胜阶段。本规划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未来5年指导和推进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行动纲领,也是各地、各部门制定改革政策和安排改革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改革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全省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一核心,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经济体制改革各项举措落地生根、亮点纷呈。政府自身改革加快突破,创新实施了高效审批、不再审批等简政放权方式,率先建立“四张清单一张网”,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呈现新面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向纵深,率先推进能源和消费总量“双控”,全面推广要素差别化定价制度,率先启动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实现新提升。创业创新改革加快破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新经济、新业态培育发展机制,特色小镇掀起创业热潮,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功获批,市场主体活力和动力创出新优势。城乡统筹配套改革全面发力,深入推进省级小城市培育、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等试点,积极探索农村“三权”制度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形成新格局。国家战略举措先行先试,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重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实质性启动,示范带动形成新效应。
“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国家和我省第十三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对改革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通过改革创新破解关系发展全局的关键性问题,既面临着广阔空间和难得机遇,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世界经济秩序和国家战略布局重大调整,拓展了改革新空间。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地缘政治关系复杂严峻,贸易投资规则酝酿重大变化,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我国作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重大部署,我省全力打造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义甬舟开放大通道、钱塘江金融港湾等平台,为全方位对外开放拓展了广阔空间。改革必须立足全球一体化,健全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和区域协调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提高在全球范围配置资源的能力。
(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提出了改革新要求。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资源环境约束加大,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高投入、高消耗、偏重数量扩张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动力要切实从传统增长转向新的增长,最根本的出路还是深化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既要直面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旨在立行立改的具体举措,又要着眼长远发展、旨在标本兼治的制度建设,促进浙江经济实现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三)我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形成,创造了改革新机遇。在经历转型阵痛的同时,我省支撑经济稳定增长的积极因素也在积累,服务业和消费领域的投资机会大量涌现,“互联网+”、平台经济、分享经济、智能制造等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层出不穷,新设市场主体加快成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加速形成。作为民营经济大省,随着支持浙商创业创新、鼓励民间投资等政策效应的释放,我省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创业创新门槛进一步降低,通道进一步拓展,为改革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改革促发展赢得了广泛的社会支持。
(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社会共识,赋予了改革新使命。当前经济周期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并存,但主要矛盾已转化成结构性问题。解决结构性问题,根本之道在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在适度扩大总需求和调整需求结构的同时,把改善供给结构作为主攻方向,重点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关键环节用力,破除长期积累的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绩效导向,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为重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协调好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着力形成有利于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谋划长远发展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既着力于破除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急需解决的体制机制矛盾,又着眼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有利于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于法有据”与“破旧立新”相结合。既要坚守“凡属重大改革必于法有据”,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与实践变动性的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又要着力破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机制和制度,及时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推动改革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互动,集中民智民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重点解决好改革方案同实际相结合的问题,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发力相结合。既要从实际出发选准主攻方向,紧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出一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举措;又要强化改革的全局意识,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善于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示范引领全省面上改革。
———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结合。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充分考虑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和节奏,赢得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凝聚最大范围的改革共识,用最小的波动换取改革的最大推进和社会的稳定。
(三)主要目标。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力争保持体制机制领先优势,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成熟、定型。
———基本形成法治高效的现代治理体系。政府行政效能加快提升,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发挥市场与政府作用的协同机制初具雏形。
———基本形成互惠互利的对内对外开放体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深度广度进一步拓展,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货物、服务、资金、人员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的格局初步形成,各类贸易主体、业态和平台释放出巨大活力。
———基本形成公平竞争的要素市场体系。各类要素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土地、资金、能源、环境等关键要素的集聚、供给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类市场的服务、监督和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基本形成充满活力的创业创新体制。企业转型更加主动,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创新价值得到更大体现,要素集聚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和资源开放化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格局基本形成。
———基本形成平等共享的城乡发展体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各类权能得到进一步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城乡共享机制加快建立,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实现更高水平,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机制加快建立,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融合的一体化发展格局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三、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围绕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推进创业创新体制改革。
1.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省政府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制定实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优胜劣汰、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机制,按照主动关停一批、破产清算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的方式,积极处置“两链”特困企业、落后产能和严重过剩产能、“脏乱差”小作坊,基本实现市场出清。制定实施企业减负行动计划,积极推进能源、交通、金融、财政、社会保险体制等领域的改革,完善各类生产要素的价格、费率等形成机制,建立规范的中介涉企收费制度,全面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健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调控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化解房地产库存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建立商品房供地与库存价格挂钩办法,逐步化解区域性、结构性房地产库存。全面落实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创新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重点补齐科技创新、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三大发展短板,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两大民生短板,补齐改革落地这一制度供给短板,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2. 健全新业态新产业新空间培育发展机制。放宽互联网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制定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深化义乌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创新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嘉兴创建国家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改革行业准入、信用建设和市场监管体制,依法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四众”支撑平台发展营造政策环境。
3.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强化普惠性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加快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高水平推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宁波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科技成果大转化行动,深化科技大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改变传统的科技管理模式,把主要的资源和精力聚焦到改善公共服务、打造创业创新生态系统上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在新昌、滨江、长兴科技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点。
4. 深化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社会投资为主和市场化运作为主原则,加快推进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整合提升,积极构建政府资产证券化、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公司等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和资本运作机制。进一步拓展重大建设项目境内外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全面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政府资金、专项建设债券引导作用,形成“政府投资+金融资本”“政府投资+民间资本”等多种融资机制。积极推进台州民间投资创新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嘉善县、海宁市和义乌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开展诸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继续推进融资平台创新试点。
5. 建立健全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的体制机制。围绕质量和特色,突出产业高端、要素集聚和创新引领发展,建立健全主导产业鲜明、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功能融合、生产生活生态一体的规划体制。建立健全省市示范性小镇、行业标杆性小镇建设体制机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建立健全资源平台的整合利用机制,引导高端要素向特色小镇集聚。健全统计监测分析和动态调整机制,着力构建特色小镇“比学赶超”机制。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培育特色小镇经济的新体制。
6. 深化商事登记及配套制度改革。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创新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等工商注册便利化措施。全面实施企业登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登记注册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实现监管部门间的企业监管信息互联互享,实现协同监管、依法监管。
7. 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大省市县国有资本、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键领域集聚。以资产证券化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造一批引领转型升级、在全国有较强影响的大型企业集团。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国有资本投融资和运营平台。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 深化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力推进征信市场发展。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各行业各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完善网上信用监管机制,规范网上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发展金融普惠。
9. 促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有关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和协同管理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搭建全省统一规范的数据开放平台,制订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规范数据开放的目录、格式、标准和程序。加快浙江省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大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应用和管理。进一步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数据,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和挖掘利用。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
(二)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自身改革。
1. 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继续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向乡镇(街道)基层和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延伸。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行情况跟踪督查机制,确保清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深入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再清理和运行流程优化,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适应权力、责任和程序,动态调整机构编制。提升浙江政务服务网功能,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减少重复,运用大数据创新政府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更好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积极探索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和50天高效审批试点。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全面清理现行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事项,加快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完善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体系。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加快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上网工作。推进台州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
3.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坚持民生导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转变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引入基金制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进公务消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
4. 推进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生产经营类和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去行政化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试点。强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人事、财政供给、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配套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大政策扶持和分类指导,建立健全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政事分开,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
(三)围绕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推进要素配置机制创新。
1. 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按行政区域“切块”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分配方式,建立存量土地盘活、土地产出效益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和计划指标分配挂钩制度。严格项目准入标准,适当提高工业项目容积率、土地产出率门槛。推进工业用地差别化供应,在供应方式、使用年限、地价标准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试行“带方案”出让、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分类分档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制度。针��企业兼并重组、淘汰关停、退低进高、腾退土地等不同形式,建立相应的补偿激励机制。深入推进嘉兴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形成工业用地市场项目准入、资源配置、绩效评估等经验示范。
2. 创新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着眼于打开资本对接创业创新通道,整合各类金融资源要素,打造钱塘江金融港湾等资本集聚转化大平台。加快民营银行设立步伐,加大地方金融法人机构改革重组力度。推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重组。创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推动更多企业上市和挂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做强做大。扩大债券融资、股权融资比重,探索资产证券化、市政债等融资方式。大力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区域性巨灾保险等政保合作项目实施。推进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丽水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义乌贸易金融改革等各类专项试点,构建普惠金融体系、科技金融体系和绿色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3. 深化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根据国务院有关价格改革的要求,研究提出我省天然气体制改革基本思路以及油气领域市场化改革举措。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销售电价,全面建立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和气价制度,加快推广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和差别化水价制度,进一步扩大差别化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实施范围。建立光伏发电、风电、潮汐能发电等市场化推广机制,实现发电上网无障碍、电量补助无差别。实行核定配额内少量收费或不收费、新增用能量有偿申购、超限额差别加价收费制度,限制高耗能行业发展。
4. 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明确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权利,建立覆盖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偿出让制度。积极开展湖州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和奖惩制度,建立按入网污水有害污染物浓度多因子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制度。健全生态补偿制度,优化落实针对重点生态功能建设的三项财政核心政策,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流域源头区域的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按生态贡献程度确定资金转移支付比例的机制,推动新一轮浙皖两省跨界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在太湖流域等区域探索建立以水环境质量为基础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进一步扩大交易标的,培育和活跃二级交易市场。完善土地、矿产、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5. 建立统一开放的要素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交易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功能,完善运行规则和交易流程,推动土地、排污、用能等资源要素自由交易、市场化配置。建立土地、排污、用能等要素资源供给的一级市场,探索建立土地要素流转二级市场,逐步推行跨县域交易。在建立实体市场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汇集各类要素交易的综合性网上交易平台。
6. 深化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全面建立要素分层定价、企业分类指导、农村产权确权活权同权、扩大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企业投资高效审批和创新驱动发展等体制机制,切实提升改革综合效应。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分类推进县域各类改革试点,加快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四)围绕争创开放合作新优势,推进对外开放体制改革。
1. 创新海洋经济开放发展体制机制。以宁波舟山港为龙头,完成嘉兴港、温州港、台州港资产整合,全面推进全省港口一体化、协同化发展。完善省海港集团管理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海洋港口投融资中的主平台作用。完善海域、海岛、海岸线等海洋资源的储备、交易和使用制度,总结舟山市和象山县探索设立海洋资源储备交易平台的相关经验,设立省级海洋资源交易中心,形成一级市场由政府管控、二级市场面向社会的市场化配置资源模式。创新舟山群岛新区管理模式,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争取设立舟山自由贸易港区。规划建设梅山新区,打造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海上开放门户。谋划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完善湾区经济统筹发展机制,协调推进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瓯江口等湾区保护和开发,打造海洋经济发展新增长极。
2. 深入推进国际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加快各综合保税区全面封关运作和功能提升,推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和创建综合保税区。改进口岸工作,推进大通关建设。密切结合自身实际,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国际邮件互换局功能,推进国际邮件交换站建设,促进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全面开放,推进“义新欧”平台拓展提升。加快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加快体制、政策、模式的复制推广,促进全省传统外贸和制造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外贸”优进优出。完善海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争取湖州织里童装旅游购物贸易方式试点。
3. 深化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外商投资审批和产业指导的管理方式,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分层次、有重点放开服务业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提升外商投资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优化境外投资管理流程,减少对外投资核准范围,逐步实行以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境外投资管理模式,实现境外投资工作从以审批为主向投资促进为主的转变。试点建立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商业贷款等各类境外融资活动。
4. 创新完善区域合作机制。落实中央“一带一路”建设战略规划和我省实施方案,完善国际优势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机制。落实长江经济带指导意见,积极参与长江中上游地区产业合作。创新长三角城市经济合作机制,复制对接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加快小洋山北侧陆域和大洋山区域开发建设,推动浙闽赣皖四省九市协同发展,完善交通、能源、信息、科技、高等教育、环境治理等重点专题合作机制。探索以投资换资源、煤电联合开发等模式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互动合作。扩大与港澳台合作交流,完善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深化浙商回归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全省一盘棋招商、信息库动态管理、分类考核的回归体系。
(五)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统筹城乡体制改革。
1. 完善新型城市化推进机制。按照全省“一张图、一盘棋”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编制实施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启动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全面提升四大都市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完善中心城市提升发展机制,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适时推进县(市)改区行政区划调整,推进中心城市与相邻县(市)一体化发展。深化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我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和中心镇改革发展,积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积极推进中心村建设,合理引导农村居民点布局。
2. 建立都市区协调发展机制。建立跨区域重大平台协同推进机制,重点谋划杭州城西创新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宁波舟山港、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等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转型升级试点。完善跨区域重大项目管理机制,探索重大项目一体化融资和“捆绑打包”模式招投标。创新产业分工互补机制,建立跨区域的产业转移、利税分成、土地指标、水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收益分配和协调机制。完善商贸要素全域畅通体系,实行统一市场准入、统一商标保护、统一信用评价等措施,推进审查、质检和评估结果互认。完善社会民生共建共享机制,推广名校集团化、教育共同体。实施“三医联动”改革,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医疗集团,实现跨区域联合办医、设立分支机构和选派名医坐诊,推动公园卡、交通卡、医保卡等“一卡通”建设。
3. 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确权确股不确地等各种形式。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探索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机制。全面实施农民持股计划,采取集体资产量化、农民合作社扩员扩股、集体物业经济参股、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培育农村产权评估服务组织,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方式。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互通、交易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制定农村产权登记、评估、抵押、交易和监管办法,探索“权随人(户)走”的具体办法,依法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4. 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和总结推广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德清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果,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利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和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多元化征地安置方式,完善被征地农民综合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与其他改革试点之间的统筹协调,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到2017年,力争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能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样本,提出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建议。
5. 积极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以人群有序、领域有序、空间有序、时间有序为原则,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积极推进和落实居住证制度,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农业转移人口技能和文化培训,完善政府购买就业培训服务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和融入城镇能力。
6. 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重点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推进农业向全产业链融合发展。落实中央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相关权能,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制度。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管理办法和扶持措施。引导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制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开展订单式、承包式、代理式、保姆式等服务。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联动推进农业经营、农村金融、涉农管理等体制改革,促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村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支持丽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和衢江农产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
(六)围绕提升改革项目的协同性,促进重大联动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1. 推进一批重大联动改革。选择一批事关长远发展、事关补齐发展短板、事关民生保障等重大改革项目,主要包括深化完善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进机制、建立以“三去一降一补”为重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机制、推进以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集聚高端要素为重点的科技体制创新、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的体制机制等。建立省市和部门联动推进机制,进一步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
2. 建立重点改革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出的新的改革举措,每年瞄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的重大联动改革任务,作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纳入年度改革要点重点突破改革项目库。入库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发展急需、群众期盼和市场变化,按继续推进一批、启动实施一批、谋划设计一批的要求滚动管理。
3. 完善部门联动推进机制。各项联动推进改革任务牵头部门会同参与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责任和目标,主动搞好沟通协调,发挥好参与部门的优势,充分调动和运用各方力量。对一些关系全局、综合性强的改革,建立跨部门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联合攻关,加强系统研究和整体设计,确保重点联动改革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改革工作的统筹领导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抓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改革工作新格局。完善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工作机制。建立与国家部委联动推进改革的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合力推进改革的联动机制。探索以各类改革试点为载体带动面上改革的有效机制,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改革。
(二)强化落地生根。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抓好改革督察工作,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建立省市县领导联系重点突破改革项目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领域改革的主体责任,对列入年度改革要点的重大改革任务,严明责任分工、进度要求,建立改革落实全流程高效率可核查责任链条体系。建立重大改革项目督查落实制度,及时跟踪报告改革进展,督促改革落实。完善改革分析评估制度,依托高校、研究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定期公布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分析报告和重大改革试点评估报告。建立改革实绩考核制度,完善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党政干部争当改革先锋和实干家,切实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三)分步有序推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和节奏,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对已经开始试点的改革,要精心设计改革方案,加快改革进度,积累改革经验。对全面推进的改革,要周密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对条件尚未成熟的改革,要加强改革前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推出。对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要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先试点后推广。
(四)营造改革氛围。加强法制建设,善于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较为成熟的改革举措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加以推广。完善改革激励机制,增强改革动力,加强改革成就和改革经验宣传,营造推进改革的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允许探索、包容失败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