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筑府任〔2022〕10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欢同志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蒙朝阳同志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 宁同志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审计局)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媛同志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临峰同志任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仁好同志任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夏世飞同志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 斌同志任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刚同志任白云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 毅、韦亚林同志任观山湖区现代服务产业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 静同志任观山湖区商贸物流集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华丽同志任观山湖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童洋舰同志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原任息烽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石忠益同志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 顺同志任息烽县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 鹰同志任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朱 云进同志任贵阳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 静同志任贵阳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黄 锋同志原任白云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 谦同志原任开阳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 去:
刘 欢同志所任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临峰同志所任贵阳综合保税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熊 雯同志所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审计局)局长(主任)职务;
陈 燕同志所任观山湖区商贸物流集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才忠同志所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于惠志同志所任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职务;
朱云进同志所任贵阳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筑府任〔2022〕11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雪丽同志任贵阳市教育局督学(正县长级),原任贵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县级督学职务自然免除;
周 印同志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 杰同志任贵阳综合保税区产业创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 勇同志任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常林同志任乌当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劲同志任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勇同志任清镇职教城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 去:
陆 勇同志所任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筑府任〔2022〕12号
市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刘志宏同志为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原任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自然免除;
推荐赵 兵同志为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原任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自然免除;
推荐赵砚飞同志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原任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推荐吕 鸿同志为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人选,建议不再担任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
推荐冯 晶同志为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原任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推荐熊 昆同志为贵州酱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人选,原任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推荐王 飞同志为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人选,原任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推荐颜安琳同志为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人选,原任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自然免除;
推荐刘 杰同志为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原任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推荐李 焱、李 辉同志为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原任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推荐张 伟同志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人选,建议不再担任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正行级)职务;
推荐刘永锋同志为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选,原任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推荐陈佳富同志任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人选,原任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刘义宁同志原任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付洪伟、李 驹、姜又阳、李大海同志原任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邹发明同志原任贵阳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郑卫城同志原任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杨长卡、范灵俊、张辅迁、彭亚松同志原任贵阳市大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毛 荣同志原任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徐 林同志原任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唐 建、陈 燕同志原任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徐志松同志原任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廖文连同志原任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彭山虎同志原任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建议赵仙梅同志不再担任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 柯、施 京同志原任贵阳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肖建波同志原任贵阳市卫生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陈 卫、李一锋、童 川同志原任贵阳市卫生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陈 兵同志原任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自然免除;
孙 林同志原任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刘开贵、唐齐斌、闵 进、李 玮同志原任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