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经研究,《昆仑关保护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将公布并于2022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现将全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昆仑关战役遗址保护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昆仑关保护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一、下列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反《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昆仑关内开展活动乱搭乱建设施、乱摆放物品占用面积在一平方米以下并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二、下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一)违反《南宁市昆仑关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在一般保护区内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和废弃物,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及时改正并主动清理,恢复原貌的。
本清单自2022年6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