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城市综合
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2〕8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办公室:
《贵阳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打造更干净、更有序、更安全、更靓丽的城市新形象,切实改善市民群众人居环境,以更优城市功能品质助力“强省会”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全力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大力实施“一圈两场三改”,下足绣花功夫切实解决影响城市功能品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脏、秩序乱和设施差等问题。 按照集中攻坚与长效治理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一百天的全面攻坚ꎬ强力整治保洁不到位、环卫设施脏、建筑工地乱、门前“三包” 管理不到位、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背街小巷老旧小区脏乱、架空管线杂乱等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努力让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文明有序,为实施“强省会”五年行动提
供环境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市城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练余天同志兼任。
组 长:林 刚(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长:刘 荣(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欧阳宇昭(贵安新区办公室副主任、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佘 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金 松(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
练 余 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整脏”百日攻坚
1.全面提升保洁质量。 每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2次以上环境卫生大扫除,社区(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广场做到机械化清扫全覆盖;提升环境卫生标准,强化城区主要道路、重要路段区域的清洁净化力度,加大对环卫保洁公司监管处罚力度,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环境卫生作业、环境卫生管理等水平和能力;对城区人流密集的主要道路、连接区(县)的跨区道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集中进行清洁净化,不断完善环卫设施设置、道路清扫保洁、区域监督考核的管理制度,实现城区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2.提升完善环卫设施。全面排查城区内环卫设施,垃圾收集容器(垃圾箱、垃圾桶等)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垃圾转运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站内垃圾装运容器整洁,无积垢;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清晰,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公共厕所管理责任明确,无障碍设施能正常使用,排污管道及冲水设施完好,内部照明设施完好,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无积水、无乱扔杂物、乱贴乱写乱画,有文明如厕宣传,主次干道500米范围内至少能看到1处指示牌;在城区社区(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广场定点配备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投放设施完好、整洁。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3.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建立统筹有力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加快健全“五个环节”垃圾分类全程分类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化,贯彻落实“限塑令”,强化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加快分拣中心建设,优化可回收垃圾网点布局。打造全面覆盖亮点鲜明的示范样板。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公众监督机制,努力构建人人参与全民分类的共治格局。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4.大力整治建筑工地。对全市建筑工地围挡进行改造提升,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对破损、脏污的围挡要及时进行修复和清洗。强化出入口管控,工地进出口整洁有序,路面硬化,有冲洗设施,杜绝带泥上路、滴漏抛洒和施工扰民现象发生。加强建筑垃圾及建筑工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分类堆放,及时清运,清运时实行100%密闭运输,杜绝随意堆放现象,渣土全流程监管达标率≥90%。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二)大力实施“治乱”百日攻坚
5.科学整治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禁摆、次干道限摆、背街小巷规范摆”要求,建立疏导点,引导占道经营户入室(入场)经营,允许在农贸市场周边设置自产自销规范经营点;每周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学校、医院周边、车站码头、大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服务点的统一规范管理,做到统一招牌、统一时间、统一面积,强化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保持摊区及周边清洁卫生,建立健全便民服务点退出机制,对提前和超时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6.依规落实门前三包。强化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督促沿街单位、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确保签订率达到98%以上,将“门前三包”管理和监督情况纳入对街道办事处的目标考核,建立定期督查机制,进一步压实街道办事处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中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督促职责。加大对派驻综合执法人员的管理,强化对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情况的巡查和管控。制定违法占道经营整治的长效管理措施和监督考核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做好日常管控,严防回潮,对屡教不改者开展严格执法。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7.规范治理共享电动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共享电动车乱停乱放、随意行驶等交通乱象综合整治行动,严查“非标”电动车违法生产、销售,实施重点路段“限行”,开展共享电动车登记管理,建立健全共享电动车个人、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共享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和违停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共享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和行业管理。
牵头单位: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8.精准整治渣土运输。强化建筑垃圾运输源头治理,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检查,持续推进“绿色渣运”,采取倒查工地源头、巡查管控、设置移动检查卡点等方式,依法治理各类违规违法运输行为,全面规范渣土运输行业。开展消纳场规划建设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满足建筑垃圾合法消纳需求,严厉打击非法消纳场。加快“智慧渣土”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渣土运输电子证照监管,打通住建、交管等行业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出渣、运输、消纳全过程动态监管,建筑垃圾运输及消纳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加大黑倒土场查处力度,确保规划建设的消纳场落地实施,建筑垃圾消纳合法合规、安全有序。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三)大力实施“改差”百日攻坚
9.补齐市政设施短板。以机场、高铁站、各级行政中心、会议中心、重要宾馆等点位连接道路,环线、中环路、中华路等主要道路为重点,对市政道路、桥梁、隧道路面破损、沉陷、坑槽和城市窨井盖下沉、残缺,盲道不通,管网破损、污水外溢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确保做到路面平整、无坑槽,人行道无裸地、眨眼石,道沿完好无残缺,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贯通无缺损、侵占,城市窨井设施与路面平齐,无下沉、破损、晃动、缺失,全面提升城市道路平整度,提高城市道路完好率。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10.精细做好城市绿化。加大城区绿化管理维护力度,及时消除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区绿地内缺枝断行、黄土露天、叶面积尘、杂草丛生等情况,确保城市绿化环境整洁美观。做好城市公共绿地的保洁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和管护标准及时清理绿地内及大型公共绿地的垃圾,保证绿化景观及广场的使用,发挥城市园林生态效果。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11.整治提升亮化设施。强化保障城市功能性照明,对路灯建成运行时间较长,灯具、电缆电线老化、故障率高,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等指标达不到要求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维修整治;推进背街小巷增亮工作;有序推进中心城区桥梁、楼宇等景观亮丽设施缺陷整治,美化亮化城市夜景,确保主次干道路灯亮灯率达到98%,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 95%,打造“宜居、宜业、宜学”的人居环境。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12.高标改造背街小巷。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圈两场三改”部署和背街小巷改造要求,加快推进500条背街小巷改造,以满足民生需求为重点ꎬ在确保“水通、路平、灯亮、线齐”等基础上,整治私搭乱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广告牌匾、车辆停放、架空管线、沿街墙面、绿地绿化、三车乱停等问题。改造后的背街小巷全部纳入市场化清扫保洁,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背街小巷干净整洁、秩序规范、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生活便捷。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13.提升改造老旧小区。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圈两场三改”部署,结合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要求,加快推进 50个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大力整治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空中管线凌乱、排水不畅、小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全力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14.坚决整治架空管线。重点对主次干道、商业大街、背街小巷、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公交(地铁)车站等重要点位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空中架设的缆线以及附着在建(构)筑物上的凌乱、垂落、废弃缆线(杆),破损或有碍观瞻的光缆交接箱、强弱电箱及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采取杆线下地、规整捆套、拆(剪)、更新除等方式进行整治,确保城市空中缆线整齐美观。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通讯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四)大力实施“整风”百日攻坚
按照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大力整肃在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中“庸、懒、散、软、浮、推” 问题,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办公室、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指挥部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每日对各区(市、县、开发区)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及时以整改令、督办令督促区级整改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每两周对区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报市领导,连续两次排名垫后的,其分管领导向市领导作情况说明,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各区(市、县、开发区) 每两周对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考核排名,并报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牵头单位: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四、工作步骤
从2022年7月起,整治任务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7月10日前)。制定《贵阳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工作方案》,各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分别制定子方案,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推进,确保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攻坚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7月11日至9月30日)。各区(市、县、开发区)对照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按时完成。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长期)。各区(市、县、开发区)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综合整治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此次百日攻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市统筹、区为主、市区联动”和“全市一盘棋”的要求,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当前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各司其职,强化落实。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各工作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预案,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联动省、市新闻媒体,对全系统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同时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媒体监督。
附件:1.贵阳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督查方案
2.贵阳市城市综合治理共享电动车专项工作方案
附件1
贵阳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督查方案
为全面推动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确保攻坚阶段完成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为城市综合整治百日攻坚创建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改善提升城市面貌,确保城市绿化环境整洁美观,推动垃圾分类全民参与共治格局;进一步完善各项整改工作机制,提升“整脏、治乱、改差”的工作效能;进一步整肃作风,扫清阻碍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作风顽疾,为巩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
三、督查内容
(一)督查重点内容。主要为推进垃圾全程分类体系、规范共享单车停放、提升保洁质量、整治环卫设施、整治建筑工地、整治占道经营、整治门前三包、整治渣土运输、整治市政设施、整治城市绿化、整治亮化设施、改造背街小巷等百日攻坚任务,以及各区(市、县、开发区)存在的城市综合治理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对在问题整改中各级检查组、执法组是否按照要求下发督办令、整改令,是否对相关违禁行为进行处罚,以及处罚措施是否得力进行督查。
(二)督查工作机制。重点督查各级、各部门在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中组织保障情况,资金保障情况,人员保障情况。以及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督办问题中是否形成闭环、长效的流程、机制的情况。
(三)督查工作作风。重点整肃城市治理工作中“庸、懒、散、软、浮、推”等作风问题,主要是“思想平庸、能力平庸、工作平庸;懒于思考、懒于做事、懒于创新;纪律松散、作风松散、队伍松散;组织软、干部软、落实软;不深入、不具体、不精准;上推下卸、左推右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督查方式
(一)组织保障
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总体统筹督查工作,会同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指挥部、市城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开展全市城市综合治理百日攻坚督查工作。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办公室分别从“强民生”指挥部“一圈两场三改”专班、“三感社区”专班各抽取2名,共计4名工作人员参与日常督查工作,依托市城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检查组开展日常督查工作。
(二)督查机制
实行“日督查、周调度、月清零”的工作机制。一是日督查,每日督查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及整改情况,确保存在问题件件有回音、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同时注重发现规律性、机制性问题,并提交主管部门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研究解决。二是周调度,由市城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城市综合治理周调度会议,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市、县、开发区)参加,主要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难点、无法及时整改完成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通报各级、各部门整改完成情况(包含整改问题数目、整改完成问题数目、整改完成率以及执法过程中各类处罚情况等),并做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市城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会同市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指挥部形成督查半月报,通报全市城市综合治理完成情况,并对各级、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排名。三是月清零,每月对现存以及新发现的所有城市综合整治问题进行清零,确保存在问题保持月动态清零。四是开展融入式调研,督查人员下沉到各区指挥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深入调研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工作。五是点穴式回头看,对问题整改情况抽样进行定期回头看,重点关注各级城市综合治理单位执法是否到位、是否履职尽责,实行监督的再监督。
(三)督查结果运用
在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对城市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进不力、效果不佳以及治理工作中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一是下发督办令,要求于48小时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果提交主管部门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二是下发整改令,对于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由指挥部领导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三是下发问责令,对于约谈后仍未整改到位的,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市纪委市监委追责问责。在督查考核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由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办公室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扣分项,同时报送至市督办督查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作为。各区(市、县、开发区)、各部门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制定专项整治提升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二)强化协调联动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贵阳贵安“强民生”指挥部办公室、市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指挥部、市城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各区(市、县、开发区)依托各自工作机制,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加强结果运用、强化信息互通,形成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附件2
贵阳市城市综合治理共享电动车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城市巩固提升重要安排部署,落实《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工作规划(2021—2023)》《贵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整治共享电动车违规乱摆放、占用公共绿化带等乱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共享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百日攻坚为契机,加强共享电动车行业乱象整治力度,全面梳理排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推动共享电动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确保用3个月时间进行集中攻坚,实现企业管理有序、市民出行便利、执法监管有力,明显改善城市公共秩序,共享电动车乱象得到有效扼制,坚决打赢百日攻坚战,切实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工作自2022年7月起,2022年10月1日后进入常态化管理。整治范围包括贵阳市主城区、贵安新区直管区及“三县一市”城区的主次干道、公交场站、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小区、文体设施、农贸市场、窗口单位等重点区域和核心区域的背街小巷。
三、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共享电动车乱象,及时清理废弃、破损共享电动车。
(二)加大共享电动车停放区施划力度,拓展电子围栏覆盖范围。
(三)严肃查处在人行道、绿地、快速路等区域违法停放共享电动车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共享电动车经营企业未及时整理随意停放车辆的行为。
(五)严肃查处无牌或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权的企业共享电动车运营投放行为。
(六)严厉处罚共享电动车骑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行为。
(七)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秩序的情形。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与政务新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导向,以公告提醒、执法进社区、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倡导广大市民群众文明用车、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市容秩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二)强化街面秩序管理。加大各区重点路段、重点片区的巡查频次,对巡查中发现骑行人将车辆停放在车行道或非机动车停车区外的,依法予以处罚,无处罚依据的予以告诫劝导。同时,要与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乱停乱放等问题及时通知企业进行处理。企业需在收到调度通知30分钟内处理完毕,处置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按规定摆放车辆的共享电动车企业,依法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各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共享电动车骑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行为施行相应处罚。(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投放运营车辆的监督管理。对于无牌或未取得特许经营权企业共享电动车,要及时清理并对有关企业严厉处罚,确保全市共享电动车运营规范有序。(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广电子围栏。推动电子围栏铺设上线,到7月底前实现共享电动车准入区域主次干道电子围栏全覆盖,到9月底前实现住宅小区、公园、广场、商业步行街等区域禁停区设置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交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六)数字赋能监管。依托共享电动车管理平台,建立运营企业自律评价机制,实施共享电动车保有量动态调整,促使运营企业由被动管理向自觉自律转变。依据共享电动车潮汐式动态变化,督促企业定时清运过剩车辆,“分流”电动车停放,强化“涨潮”片区管理。相关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期,由属地政府对共享电动车投放数量进行临时控制。(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七)加大停车区施划。根据管理情况、市民反馈等确认非机动车停车区施划是否合理,对商业步行街、公交车站周边等停放密集区域适当增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对各类道路开挖施工、路面修补造成标线、标志缺损的,及时重新施划。(责任单位:市交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八)强化信用管理。定期约谈各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负责人,通报相关情况并督促企业加强运维管理。指导共享电动车企业严格实施规范停车条款,对不规范停车骑行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促使骑行人文明停放车辆,落实共享电动车用户信用管理。(责任单位:市交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九)落实督办考核。结合企业日常运维管理情况、督办落实情况、电子围栏推广情况、立案及重大活动保障情况等对共享电动车经营企业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与减量份额挂钩。(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2022年7月10日前)。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依据职责和本行动方案制定行动计划,研究细化整治措施,全面排摸各区(市、县)管理乱点,清单式销号、闭环式管理;参照贵阳贵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特许经营服务管理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加大对共享电动车企业的考评力度,督促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强化车辆调度与清运力度。
(二)集中整治(2022年7月11日—9月30日)。加大对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执法查处力度,开展共享电动车“清废行动”;督促共享电动车企业拓展“电子围栏”的覆盖范围和对不文明骑行者采取相应处罚。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督查,加大对共享电动车乱象的信息采集力度,切实提升处置标准和成效。
(三)落实长效管理(2022年10月1日至长期)。各区(市、县)要查漏补缺,积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效。持续完善“电子围栏”覆盖范围,9月底前对文明城市巩固提升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做到全覆盖,并逐步向背街小巷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共享电动车违停乱象是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的一个薄弱环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任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辖区内共享电动车乱象要在2022年9月底前得到明显改善。
(二)统筹协同、多方共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全面形成系统合力;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数字赋能,创新政府、企业、市民三方协同治理模式,形成政府约束经营者、经营者约束使用人、使用人遵守管理要求的闭环监管模式。
(三)督查落实、确保实效。加强督查,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阶段检查与动态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持续推进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结束之后,各地在专项整治取得的经验教训上,全面梳理分析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治中凸现的薄弱环节要落实整改措施,防止违法现象反弹。
(四)注重宣传,加强交流。各地要加强宣传,联合相关部门、属地街道、社区,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