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自备水源用水单位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决定召开自备水源用水单位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协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 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宁波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兴宁路565号)。
三、参会单位
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海曙区水利局、鄞州区水利局、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环境集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牡牛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海曙古林金色针织漂染厂、海曙古林福利厂。
四、其他
1.请各单位参会人员名单于1月12日(周四)中午反馈至宁波市水务设施运行管理中心。
2.请宁波牡牛集团有限公司、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海曙古林金色针织漂染厂、海曙古林福利厂参会人员携带单位营业执照、环评文件(复印件)。
联系人:王兰英 联系电话:13805838563(浙政钉同号)
2.参会人员需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宁波市水利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