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合肥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运输结构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1583号)和《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3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9月,形成集约高效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组织链条,初步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体系,货运配送绿色发展动力机制基本形成。
(一)配送网络布局完善。建立城市快速、一般、限制性等三级货运通道,建成不少于4个现代化、标准化、集约化的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
(二)新能源车辆广泛应用。建立以标准化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为主体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更新一批标准化、专业化、环保型运输与物流装备,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占新增(更新)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达50%以上;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建设期末,充电桩与城市配送纯电动货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的配置比例不低于1:4。
(三)通行管控高效科学。开展城市配送市场调查,健全城市配送运力投放机制。制定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针对中心城区货流密集区域,设置城市配送车辆的专用卸货场地和200个以上临时停车泊位。
(四)组织模式集约高效。形成一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组织模式,城市中心区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配送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五)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建设功能健全、资源集约、协同共享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龙头企业共享基础设施、运力调配、市场服务等方面数据资源。
(六)市场主体不断壮大。培育一批运作高效、服务规范、模式先进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发挥引领示范效应,推动我市绿色货运配送结构不断优化。
(七)降本增效节能显著。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效率显著提升,配送车辆利用效率较现阶段提高20%,配送成本较现阶段降低10%,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较示范建设期初降低3%。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货运配送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合肥市三级(快速、一般、限制性)“圈层式”城市货运配送通道建设。快速货运配送通道服务合肥对外交通,按照“两环十三射多联”的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加快沪陕高速复线、合和高速等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一般货运配送通道服务合肥市域组团间联系,依托“一环七横七纵多联”市域干线公路网,加快推进G329、S101、S102等改扩建工程和G206、S330等新建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限制性货运配送通道服务合肥主城区,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推进文忠路、魏武路等快速路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一级网络重衔接,二级网络重集散、三级网络重覆盖”的总体布局原则,统筹建设货运配送三级节点网络。以陆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为契机,加快合肥国际陆港、合肥派河国际综合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形成一级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庐阳区人民政府、肥东县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以物流分拨中心为依托,大型连锁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和电子商务快递服务业为主体,建设二级公共配送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重点面向商业网点、商务楼宇、企业及社区居民,建设或改造一批公共货物装卸点和货物集散点,构建覆盖面广、配送高效的末端配送站。(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更新改造。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力度,统筹新能源车辆有关支持政策,引导鼓励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标准化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到示范建设期末,城市新增新能源城市配送营运车辆数量不少于示范期初(2022年10月)城市新能源配送车辆保有量的2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加快充换电、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和智能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为货运配送新能源车辆充电、加氢提供便利和优惠。(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加强城市配送车辆管理,统一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车辆标识,逐步推进城市配送车辆实现“标识统一、管理统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
(三)优化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开展城市中心区配送货运市场调查,摸清货运行业总体需求和供给规模,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确保满足城市生产、生活配送需求。(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优化调整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区域、通行时间以及通行证办理服务流程等,扩大新能源车辆通行权限,着力解决“通行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积极推动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车泊位建设,给予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更加便利的停车政策。重点推进货流密集区域临时停车泊位布设,到示范建设期末,在货流密集区域或者划定的道路临时停车区域,设置城市配送车辆临时停车泊位200个以上,着力解决“停靠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推进城市货运配送信息交互共享。统筹市级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平台,整合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数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数据及停靠设施、充电设施、充电数据等信息资源,实现城市货运配送活动的智能化监测和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局)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配送企业信息化运营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供应链集成服务的第四方物流发展,到示范建设期末,企业配送信息系统不少于15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五)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推进城市共同配送发展,选取典型物流节点打造为城市共同配送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大力发展末端自提配送模式,鼓励企业在人流密集、配送需求量较大的商务区、社区、学校、机关单位等地点周边设立公共自助提货柜等。(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全面发展冷链物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输车辆更新,到示范建设期末,冷藏保温配送车辆占城市配送车辆比重达到0.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推动农村物流融合发展,优化农村物流运输组织,大力推进“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客货邮一体化发展模式。(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城市货运配送领域市场监管。加快制定完善合肥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规划、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运营服务规范等政策措施,建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培育一批服务规范、运作高效、模式先进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化城市配送安全监督,加强联合执法,引导配送企业规范经营,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动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合肥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和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鼓励支持在道路设计、居民区选址、商业及各类服务网点布局等方面,为城市配送预留发展空间。按照节约集约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将城市配送中心纳入物流仓储用地范畴。对符合合肥市物流业发展规划、认定为重点城市配送项目用地的,在年度用地计划内予以优先保障。落实物流用地税收优惠政策,优先支持自建物流配送中心或采取共同配送的大型商业连锁企业新增门店。
(三)加强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落实税收减、免、退等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府的资金支持,统筹现有省、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引导基金等财税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重点支持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配送车辆更新、配送信息化以及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推广应用等。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新闻媒体以及试点企业、行业的宣传作用,加大力度宣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的意义和作用。加强对示范建设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型项目和重点配送企业的重点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合肥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重点项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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