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枢纽自贸区”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9日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
建设“枢纽自贸区”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发挥宁波港航物流、跨境贸易、智能制造等综合优势,打造形成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枢纽型自贸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进“两个先行”,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型开放为关键,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把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以下简称片区)打造成为“全球通达性好、内外畅联性优、资源配置力强、融合创新度高”的枢纽自贸区,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坚实支撑。
(二)功能定位
——国际港航物流枢纽。深入推进海港、空港、陆港和信息港“四港”联动,持续增强世界一流强港硬核力量。推动空铁一体西枢纽建设,着力提升空港服务能级,打造内外联通、开放畅通、辐射力强的国际港航物流枢纽。
——全球跨境贸易枢纽。加快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新型离岸贸易等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跨境贸易枢纽。
——智能制造创新枢纽。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争创全国首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平台做优做强,建成智能制造创新枢纽。
——金融开放服务枢纽。加快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等试点建设,持续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结算中心、交易中心在片区内落户,建成金融开放服务枢纽。
——制度创新集成高地。全面对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先进经贸规则,加大开放型经济风险压力测试,形成一批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努力成为引领我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创新高地。
——数字化应用示范高地。推动数字化改革及数字化服务平台在港航物流、跨境贸易、智能制造、金融开放等领域的应用,推动数据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创新规则,打造特色鲜明的数字化应用示范高地。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3800万标准箱,升至全球第2位,全球航运中心城市排名进入世界前八;初级商品销售额突破5万亿元;全市货物贸易出口、货物贸易进口、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工业增加值、跨境人民币5年累计结算5项指标均突破1万亿元,成为全国“枢纽自贸区”标杆。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国际航运制度创新
积极争取以宁波舟山港为离境港的启运港退税政策。探索设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争取船舶法定检验试点。推动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入级检验业务。加快推广海铁联运全程运输提单,推动集装箱海公铁多式联运快速发展。
(二)推动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
探索设立“国际海事特别服务区”,采用远程电子化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远程“非接触式”港口国监督检查效率。积极争取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许可。开展船用液化天然气(LNG)保税加注业务,推动LNG内贸转运船舶、港内加注船舶在宁波舟山特定区域内自由通行。
(三)加快高端港航服务业集聚
着力招引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船舶注册、船舶入级和船舶检验功能性机构,加大国内外知名航运经纪、航运交易、航运咨询、航运物流等航运中介服务机构招引力度,完善航运服务生态链。深化宁波航运交易所与波罗的海交易所等合作,加快推进海上丝绸之路航运大数据中心建设。
(四)推动交通通道建设
持续推进“四港联动”平台建设,运用5G、云计算、北斗导航等先进技术,加快港区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智慧港口运营体系。加快甬金铁路梅山支线、北仑支线副线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快推进甬金铁路“双高”集装箱运输试点。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拓展中西部内陆市场。
(五)加快宁波西枢纽建设
全力推进宁波西枢纽工程项目建设,提高轨道交通接入能力,打造“空铁一体”综合交通枢纽。强化栎社机场与京津冀、成渝、长江中游、粤港澳等城市群枢纽机场联系,提高至东南亚、日韩、中东欧、北美等地区通达能力。推动第五航权货运航线业务发展,支持相关国家和地区航空公司开辟经停航线。
(六)深度拓展国际贸易新业态
深化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易货贸易试点,创新海关、外汇、税务等监管政策,搭建易货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推动知识产权、法律等专业服务和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支持企业承接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研发设计等国际服务贸易业务。争取国家数字服务出口政策优先落地,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深化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探索开展进口消费品正面清单管理改革试点。
(七)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
加快中国(宁波)跨境贸易数智枢纽港等“一站两仓”基础设施建设。做大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支持企业加快重点市场海外仓布局。开展“保税分装+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创新研究,积极争取综合保税区内进口大包装商品分装成零售包装后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积极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及宠物食品等业务试点。
(八)争创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心城市
鼓励大型贸易企业、生产型制造企业等有序开展离岸转手买卖、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搭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信息中介、商事仲裁等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企业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九)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
实施宁波制造“品牌”推广行动,推动货物贸易从生产加工逐步向研发设计、销售服务、品牌经营等领域拓展,稳步提高出口附加值。创新供应链运营发展模式,支持汽车、农林产品、冷冻品等特色国际供应链产业发展。培育认定一批工贸类、平台类、服务类等供应链“链主”企业,鼓励“链主”企业搭建数字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十)打造国家重要大宗商品配置中心
做大做强大宗商品贸易规模,探索开展保税混矿业务改革试点。推动国家油气储备改革创新,探索商业储备与国家储备转换规则,积极争取国家储备原油借还动用试点。支持对油气类化工品保税仓库实现保税货物与内贸货物“同罐共储”。争取非国营贸易经营企业原油进口资质及配额。支持企业利用集体土地地下空间建设油气仓储设施,探索集体土地地下空间立体分层设权。
(十一)加快数字能源贸易平台建设
做大做强数字能源贸易平台,加大国内外能源贸易主体和企业总部招引力度。加快数字化仓单融资业务创新,推动能源贸易企业加强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合作,支持条件成熟企业设立保税交割库。加快能源贸易数字化转型,实现能源贸易平台与物联网、5G、区块链等新型技术的深度融合。
(十二)推广普及新智造模式
分层级推进企业争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试点,推动“大优强”企业争标杆、优势骨干企业创试点,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普及。培育形成以“未来工厂”为标杆、以“5G+工业互联网”试点为引领、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群体。引导企业在行业细分领域深耕细作,做大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群体规模。
(十三)增强制造业科研创新能力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登峰计划,在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谋划建设科技合作战略平台,推动仪器设备、科技数据等科创资源互通共享。
(十四)实施新兴产业培育工程
优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研发转化平台和重大科学技术设施布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联合攻关、基金支持、财政贴息等方式,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进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学电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氢能等产业发展。
(十五)提高跨境资金流动便利
推动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有实际需求的跨国公司搭建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统筹使用本外币资金。争取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提升片区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探索片区内银行凭企业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放宽外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和境外上市等业务下的跨境人民币收入在境内按规定支付使用限制。
(十六)推进金融业有序扩大开放
深入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业务试点。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新兴金融领域引入外资,支持片区内金融机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优化海关、外管、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业务流程,支持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发展。
(十七)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争取中东欧国家商品进口通关一揽子便利化政策,开设中东欧进口商品通关检验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进口企业进口的农食产品实施“即查即放”。设立中东欧商品跨境进口线下体验店,深化中东欧国家特色商品常年馆、中东欧商品采购联盟、中东欧商品独立站等平台建设,打造全国中东欧农食产品、消费品集散中心。探索对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期间参展商品实施“保税展示+跨境电商”会展业务新模式。
(十八)加快融入高级别自贸协定
推进实施RCEP、DEPA等高水平开放合作新机制,建设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区,加快打造面向RCEP成员国的物流通道和贸易平台。用足用好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关税减让等措施,建设RCEP服务中心,促进与RCEP成员国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电商、双向投资等领域紧密合作。
(十九)探索构建数据流动规则体系
建立以数据交易流通、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数据保护能力认证、数据监管“沙盒机制”等为核心的数字创新发展规则体系。探索构建数据确权、数据资产、数据服务等交易标准及数据交易流通的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体系,规范交易行为。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分级分类监管,研究制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作业流程。
(二十)加强数字改革创新赋能
推动物流港口、工业园区等场所开展5G专网建设,提升5G融合应用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推进“双千兆”城市建设,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容量和多业务承载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片区建设的全过程、全领域和各环节。加强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激励。对在改革中出现偏差或造成失误,但经认定符合党和国家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容错免责,营造崇尚创新、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二)优化口岸营商生态。深入推进口岸“放管服”改革,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构建全流程、智慧化口岸运行体系。推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通关模式全面落地。建立片区国际商事海事法律服务联盟,建设宁波国际商事法庭,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涉外法律服务合作机制。
(三)强化人才要素支撑。建立健全人才培育招引机制,加快集聚开放发展领域各类优秀人才。设立“境外优才就业居留服务专区”,推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两证联办”,压缩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全流程办理时限,对享受国家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待遇的航运科研人员及其行李物品给予通关便利。
(四)加快协同联动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积极探索与长三角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的联动发展,实现资源共享、政策联动、产业互促,努力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支撑平台。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海南自贸港等先进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好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政策支持,推动上下联动发展,聚焦“一区一件事”改革创新,强化横向联动发展。
(五)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评估和风险预警体系,推动建立长三角产业链安全协调机制,共建共享安全可控产业链。提升港口安全监管能力,加快港口危货安全监管应用平台建设。加强国际经贸风险研判,持续完善贸易预警体系和资源架构,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三位一体”的国际经贸风险防范体系。
附件:1.建设“枢纽自贸区”发展指标清单
2.建设“枢纽自贸区”重大项目清单
3.建设“枢纽自贸区”主要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