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全面推进健康海口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到2025年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省先进行列,为海南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海口力量。
二、行动目标
到2023年,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生态环境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安全保障能力和重点疾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
到2025年,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实现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维护、促进和保障,威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
三、重点任务
(一)高血压防治行动
1.推进高血压早诊早治。倡导 18岁及以上成人定期自我监测血压,控制危险因素。规范高血压健康体检,开展高血压社区筛查和机会性筛查,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策略,开展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风险评估和分类指导。到2023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58%,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5%;2025年,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7%。(市卫健委牵头,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各区配合)
2.强化协同救治网络。建立高血压防治中心,健全基层管理服务团队,为辖区高血压患者提供生活方式干预和个性化治疗等规范服务,畅通与上级医院转诊机制。推进胸痛和卒中中心建设,构建“覆盖全市、分区负责、部门协同、社会联动”的高血压综合救治体系。到2022 年,建立高血压防治中心,按患者血压类别进行分级管理;充分发挥海口市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的作用。(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配合)
3.加强社会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资源配备,打造15分钟急救圈,强化 AED(自动体外除颤仪)配备和信息化管理。将应急救护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鼓励社会组织和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到2023年,实现每10万人配置100台 AED,重点公共场所AED设施全覆盖,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居民比例≥1.5%;到 2025年,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居民比例≥2%。(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港航局、市科工信局、市红十字会、各区配合)。
(二)糖尿病防治行动
4.加强糖尿病防治全民教育。开展多样化糖尿病防治宣传。探索设立社区糖尿病健康指导员,指导居民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引导居民主动参加健康体检,并重点关注糖尿病前期人群。到2023年,18岁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55%;到2025年,18岁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60%。(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各区配合)
5.落实糖尿病早筛早诊早干预策略。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筛查标准化,设立糖尿病专科特色门诊。建立医院—社区糖尿病无缝管理链,做实糖尿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通过互联网+服务等形式开展糖尿病管理。实现基层医疗机构 35岁以上糖尿病高危人群首诊测血糖率≥85%。到2023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5%;到 2025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7%。(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科工信局、各区配合)
(三)肝癌防治行动
6.加强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阻断。强化免疫规划乙肝疫苗接种。开展非免疫规划重点人群与高危人群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开展乙肝病毒载量自愿检测服务。实施消除乙肝母婴传播和乙肝高病毒载量孕妇的免费抗病毒治疗。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乙肝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2024年及以后年份,12月龄儿童乙肝表抗检测阳性率≤1%。(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各区配合)
7.加强肝癌致病因素防控。加大食用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监测;加大无证小酒坊查处力度,加强果酒等酒类质量抽检和监管。开展食物肝癌致病因素宣传教育。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和饮用水供水末端水质的新污染物监测和管控。(市卫健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配合)
8.推进肝癌筛查与早诊早治。建设市级肝癌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开展肝癌机会性筛查,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政府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健康管理机构参与的防癌体检运行机制,引导高危人群定期接受肝癌防癌体检。加强乙肝慢性患者治疗管理,提高规范抗病毒治疗可及性。到2025年,肝癌早诊率达55%以上。(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区配合)
(四)妇幼健康救治行动
9.强化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管理。夯实孕产妇及儿童保健、产科、新生儿科和基层网底,恢复村妇幼保健员岗位。帮助孕产妇及其家属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健全孕产妇健康检查和住院分娩支持措施。强化区级政府的领导保障责任,推动各部门各行业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严格控制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婚育一站式”服务,健全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完善新生儿疾病早筛早诊早治机制,阻断重型地贫。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对高危孕产妇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到2023年,建立 1个以上的婚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妇儿工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妇联、各区配合)
10.推进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加大 HPV(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两癌”筛查的宣传力度。完善“两癌”筛查、诊断、风险评估和救助服务。开展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工作。制定实施海口市宫颈癌消除行动计划。(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妇儿工委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区配合)
(五)意外伤害防控行动
11.加强全社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监护人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安全意识和心肺复苏技能教育。强化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良好驾驶习惯养成,严格驾驶人资格培训、考试及日常管理。大力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技能和救护能力。建立家庭—社区—社会联动监管机制,健全社区照护服务,避免未成年人无人监管时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发生。制定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开展学生心理状况监测,建立危机干预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制度;到2022年,80%的中小学配备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交通港航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各区配合)
12.完善安全管理干预机制。将溺水安全管理与河长制、湖长制有机结合。加强水库、水利沟、水塘及滨海旅游景区游乐场、浴场、潜水点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泳池建设经营管理,按比例配备具有心肺复苏技能和抢救技能的救生员。完善学校、农村路段安全设施,定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警校联动,开展校车违法行为整治,建立校车动态监管平台。加大无证驾驶、不足龄驾驶、酒驾、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心理疾病的早期筛查和识别。加强对高层建筑、海上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设置防护栏、安全网、警示标语以及监控设备。限制高毒性农药销售,规范获取农药或安眠类药品的途径。(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卫健委、市交通港航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配合)
13.建立应急救援和舆论监管机制。建设集成整合、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按要求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溺水、交通事故信息,逐项倒查事故责任情况,持续提升救援能力。建立意外伤害事件舆情监管、预警、发布及处置机制,明晰报道原则和报道失范评判标准。(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网信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交通港航局、各区配合)
(六)优良生态环境建设行动
14.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定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消耗的控制性目标,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强化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继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全国领先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各区配合)
15.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建设。以全健康理念对标世界领先水平,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音、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到2025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配合)
16.完善健康支持环境建设。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将健康理念和健康要素纳入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市政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等有机结合。加强安全饮水保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完善社区健康设施配备。到2025 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2%,国家卫生城市数量占比 100%。(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交通港航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配合)
(七)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17.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市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职业病医院,推动孕产妇及儿童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建设,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急救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配合)
18.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区域医疗中心、临床重点专科及特色专科、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建立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智慧化医疗服务体系。加快研究型医院建设,打造开放共享的临床研究平台。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控、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各区配合)
19.强化健康保障体系。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坚持基本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优化卫生费用筹资渠道,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管理局、市卫健委配合)
20.实施“2+3”健康服务包。健全“2(高血压、糖尿病)+3(结核病、肝炎、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综合防治机制,强化实施推进,有效控制重点疾病,打造“2+3”健康服务包的海南模式、全国样板。建立“2+3”疾病“预防—诊治—管理”一体化的医防融合管理模式。(市卫健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科工信局、各区配合)
(八)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行动
21.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构建从源头到消费的全过程、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海口海关、各区配合)
22.推进农产品生产全程化综合治理。持续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防止污染物进入农田。严控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建设,建立基地生产档案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到2025 年,全省累计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20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98%。(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口海关配合)
(九)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23.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开展重点领域健康促进与教育干预,推进健康促进区(县)建设,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急救知识等纳入中小学教材。协调指导各类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疾病防治与健康知识宣教、竞赛等活动。(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旅游文体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各区配合)
24.推进全民健身。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广海南传统体育活动。优化健身场地及设施配备。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与评价。促进全民健身和体医融合,推行科学健身指南和运动处方,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到2022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9%;城镇社区实现 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市旅游文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各区配合)
25.推进合理膳食和控烟。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和干预,制定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膳食营养标准,建设“健康餐厅”“健康餐桌”。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无烟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及医疗机构建设,扩大戒烟服务,降低人群吸烟率。推动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强化监督执法,禁止违法发布烟草广告。到2025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控制在22.8%。(市卫健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交通港航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各区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把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列为重点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任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凝聚各方力量。
(二)健全支撑体系。建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健康促进相关立法,保障健康优先发展。落实政府卫生健康投入,保障行动计划所需经费,畅通社会力量投入渠道。强化数字疗法等新型数字健康技术在各项行动的应用和支撑。加强医疗卫生、救援和信息等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定期监测评估。探索建立人均预期寿命监测评估体系,对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作进行年度、中期和终期评估。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将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有序推进重点任务实施,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完成时序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