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
两张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各派出机构、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市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践行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湘自资规〔2022〕1 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两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3 月12日起施行。
附件:
1.《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处罚(免予经济处罚)事项清单》
2.《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