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软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推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重点突破关键软件,推动软件产业做大做强,提升关键软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
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过多年积淀发展,形成以软件和信息技术为主导的千亿产业集群,在国际国内市场呈现出了一定规模的产业优势,融合渗透作用持续深化,赋能、赋值、赋智效应不断提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和引领作用日益增强。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软件产业转型升级,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们在系统研究上级政策、深入调研产业情况、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若干政策》。主要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政府“真金白银”的引导与支持,带动企业及社会资本加大资源投入,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壮大产业规模,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推动“六个建设”和《提升清单》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包括7个方面18条内容。其中,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3条、支持企业研发投入3条、支持企业发展壮大3条、支持市场主体招引1条、支持产业品牌建设3条、支持应用场景开放1条、支持人才引育用留4条。
(一)支持创新能力提升。主要聚焦软件创新中心、软件产品、开源项目三个方面提出支持措施:一是支持重点领域的软件创新中心建设,按其所依托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给予不超过30%,最高500万元补贴。二是支持重点领域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按获得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后1年内的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金额给予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奖励。三是对捐赠给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基于自主核心技术研发的软件开源项目,给予捐赠企业100万元奖励。该部分条款主要引导企业积极布局工业软件、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开源能力;加快向产品化转型,促进软件产品应用和推广,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支持企业研发投入。主要从研发费用、研发项目、产学研合作三个方面给予企业补贴:一是对年度研发费用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领域企业,根据企业在税务部门备案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支出数额,给予不超过10%,最高200万元补贴。二是对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年度国拨经费实际到位额度给予不超过20%补贴,项目执行期内最高1000万元补贴。三是对新认定为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按照前3年实际研发投入给予不超过30%,最高300万元补贴。对新建的联合实验室、创新联合体,按照企业支付高校及科研院所实际到账资金额度给予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补贴。该部分条款主要引导企业加大软件研发投入,加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重点面向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等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关键软件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
(三)支持企业发展壮大。主要从企业营收规模奖励以及产业基金保障等方面提出支持措施:一是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工业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二是依据年度营业收入增速或增量情况,对营业收入2000万元至2亿元、2亿元至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80万元奖励。三是鼓励设立软件产业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投向重点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该部分条款主要从保存量、扩增量,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做大规模方面加大引导和支持,通过规模企业发展壮大带动软件产业总体规模做大做强。
(四)支持市场主体招引。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重点领域企业,按实缴注册资金2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1亿元以上,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该部分条款主要提升国内外重点企业招引质效,引导行业领军企业落户大连,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完善软件产业链条与产业生态建设。
(五)支持产业品牌建设。一是对首次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CSMM)、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ITSS)、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认证的企业,按照级别分别给予10-100万元奖励。二是对新获评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三是对新获得中国软件名园称号,给予200万元奖励。该部分条款主要鼓励引导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树立品牌意识,提高企业与园区综合竞争力与市场价值。
(六)支持应用场景开放。支持智能制造、智慧金融、智慧医疗、数字文创、智慧交通、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标杆应用场景项目建设,按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给予应用场景开放单位不超过30%,最高500万元补贴。该部分条款主要鼓励引导我市各领域单位开放应用场景,加强供需对接,充分调动供给侧和需求侧双方的积极性,既拓展本地软件市场,又助力各行业数字化转型。
(七)支持人才引育用留。主要从人才租购房优惠、高管团队激励、人员增长与培训等方面加强支持:一是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人才,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放宽户籍、社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等限制条件;租住国房集团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租满一年减免两个月租金。二是对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前十且增速超过行业平均增速的头部企业,给予其高管团队最高100万元奖励。三是依据年度员工人数及营业收入增速情况,按员工净增人数每人1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人员增长经费补贴,最高500万元。四是鼓励面向工业软件、人工智能、数据分析等方向,开展“超级训练营”等形式培训,给予经费补贴。该部分条款主要聚焦人才是软件产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力争通过政策支持引导,持续保持我市软件人才队伍的稳定,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
最后,在其他方面对本政策执行原则等方面进行了说明:本政策内部各条款之间及本政策与国家、省市其他同类政策存在重叠、交叉、不一致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本政策支持资金由市、区市县(先导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若干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文件解读单位: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处
文件解读人:高建光
解读人办公电话:0411-8364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