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对口合作
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哈政办发〔202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对口合作2024年工作计划》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2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哈尔滨市与深圳市对口合作2024年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按照深圳市与哈尔滨市对口合作第八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经两市沟通会商,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始终坚持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积极抢抓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立足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两地比较优势,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行、合作共赢,通过合力实施一批有效举措,推动两市产业发展对接、平台载体共建、资源要素互通、改革经验共享,力争在产业项目合作上实现新突破、在科技创新合作上形成新动能、在人才培养交流上收获新成效、在对外开放合作上构建新格局,奋力谱写“深哈双城记”新篇章。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政企互动交流。加强统筹谋划,强化组织协调,促进政企在高频交流往来中互学互鉴、达成共识、共谋发展。
1.加强高层互访。进一步强化两市领导互访交流,适时召开深哈对口合作第九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推动重点工作。〔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哈尔滨市发改委;两市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推进对接联动。加大两市部门对接力度,促进信息沟通、交流学习和各领域合作。推动已签署合作协议的对口区县(市)进一步拓展合作深度,促进两地结对合作走深走实;鼓励尚未结对的区县(市)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对口合作关系,深入挖掘合作机会,务实推动相关领域合作交流。〔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哈尔滨市发改委;两市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促进企业合作交流。组织两市企业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合作、企业管理、园区运营等方面开展双向交流、考察学习、会商洽谈,创造合作交流机会,力争促成一批合作成果落地转化。〔责任单位:两市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强化专题集中培训。依托深圳市专业培训机构,选派市直部门、区县(市)干部分批次赴深圳市,围绕重大项目管理、深化改革等主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开展跟岗学习交流。选派市直部门、区县(市)干部赴深圳市科技金融、数字创意、信息服务、生物医药等领域重点企业进行实训,学习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等先进经验。〔责任单位:深圳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学习借鉴深圳市在政务服务、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科技金融、营商环境、会展经济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复制推广深圳改革创新举措。〔责任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前海管理局;哈尔滨市科技局、市营商环境局、市贸促会;两市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推动重点领域务实合作。以促进哈尔滨“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与深圳“20+8”产业体系有效衔接为重点,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协同放大效应,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7.数字经济领域。发挥深圳市数字技术领先和哈尔滨市应用场景丰富优势,深度开展数字农业、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等方面合作,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强哈尔滨市优势企业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等龙头企业对接,合作开展智能传感器产业化项目。支持深圳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探索在哈尔滨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推进华为黑龙江区域总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哈尔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两市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生物经济领域。推进哈尔滨市生物医药领域龙头企业与深圳市优势资源结合,推进双方头部企业在医疗器械、高端制剂研发、细胞治疗、基因组编辑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打造高端医疗器械“BT+IT”应用示范基地。支持哈尔滨承接国家重大基因和种质储存任务,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研融合,促进与深圳国家基因库种质资源和数据资源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北科生物细胞制剂数字化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责任单位: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9.创意设计领域。融合两市创意设计服务业优势资源,借助深圳市创意设计赋能实体产业,通过IP+赛事、IP+文旅、IP+场景应用等多种方式,做优“设计+产业链”,探索“数字+创意”新模式。加强两市工业设计行业交流合作,支持文化创意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建设,共同孵化一批创意设计品牌。〔责任单位:深圳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冰雪经济领域。依托深圳市设计、服务、资本优势和哈尔滨市冰雪资源优势,抢抓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哈尔滨申办成功机遇,引导深圳市相关企业积极参与亚冬会筹办工作。开展冰雪体育、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及冰雪旅游产业合作,培育深圳—哈尔滨冰雪旅游精品线路,互推旅游形象和旅游产品,共同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地。〔责任单位: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哈尔滨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亚冬会执委会相关部(办),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1.文化旅游领域。深入实施“南来北往,寒来暑往”旅游互促工程,鼓励和倡导两市互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宣传对方旅游资讯,开展旅游线路推广合作。依托南北地域差异优势和产业基础,共同发展养老、医疗等健康产业。支持深圳市及深圳市对口地区学习借鉴哈尔滨文旅火爆“出圈”成功经验,围绕城市形象塑造、旅游发展环境优化、社交媒体推广等方面组织专题研讨活动,共促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谋划加强网络视听、影视等文艺创作合作,开展文艺汇演、体育赛事等合作。支持哈尔滨交响乐团参加第21届深圳市中外艺术精品演出季活动。〔责任单位:深圳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2.装备制造领域。发挥两市在先进制造业的比较优势,在工业母机、精密仪器设备、空天技术、人工智能和特色轻工制造业等领域共同谋划一批合作项目。推动哈电集团、哈飞集团等装备制造龙头企业与深圳企业开展对接,推进产用结合、产需对接、产业链上下整合。依托深圳联合飞机等企业,重点培育工业级无人机产业集群等。共同推进“三首”(首台套、首批次和首版次)互认工作。〔责任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哈尔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3.科技金融领域。依托哈尔滨科技大市场,积极对接深圳市科技孵化器及科技企业,研究推动建设深哈南北互动科技创新增量器试点。举办“2024年南北企业家U创汇”,遴选哈尔滨市优秀科技成果进行项目路演,邀请深圳市头部科技企业、科技金融机构参与,将深哈资金链与创新链有效对接、深度融合。支持深交所开展企业上市培训,推动更多哈尔滨企业在深交所首次公开募股(IPO)融资。鼓励深圳市金融机构法人或区域总部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及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等在哈尔滨市拓展业务或设立分支机构。〔责任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4.现代农业领域。依托中国农科院基因组研究所、哈尔滨市农科院、龙科种业等两市涉农院所企业,推进两市在生物育种、绿色农业、智慧农业、食品加工领域实现合作。支持哈尔滨优质农产品通过“圳品”评价进入大湾区高端消费市场,开展产销合作,建立粮食合作长效机制。支持深圳企业探索在哈尔滨市建设农业信息化中心、高标准试验示范场、“深圳农场”。加快推进深圳国际食品谷哈尔滨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5.新材料领域。瞄准电化学储能、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需求,重点围绕高容量人造石墨、含硅负极、碳化硅和氮化镓材料等领域开展合作。依托万鑫石墨谷打造石墨烯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培育高性能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集群等。支持铝镁合金关键技术攻关助力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加速合金晶粒细化剂、3D打印钛材的产业化及示范应用,提升高端轻质合金市场化规模。〔责任单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6.能源领域。发挥深圳绿色低碳领域产品及技术优势和哈尔滨应用场景丰富优势,鼓励深圳市属国企在哈尔滨市公共建筑、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投资建设光储充放一体化项目,开展分散式、集中式风光电站、生物质供热、工业节能等项目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在深哈产业园区谋划“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助力哈尔滨市“双碳”目标实现、推进低碳绿色发展。〔责任单位: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深哈公司。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7.教育领域。支持两市职业教育领域在教育教学、技能大赛、学生互动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与双向交流。促进两市少年宫在资源共建共享、特色研学路线打造等重点领域加强合作,组织开展研学活动。推动深圳技师学院和哈尔滨铁道技师学院联合打造深哈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定制化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哈工大(深圳)在校留学生规模可达到600人以上;支持哈工大(深圳)办学空间的规划完成,以及过渡阶段的空间落实;支持哈工大(深圳)在集成电路、智能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的建设。〔责任单位:深圳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团市委,哈工大(深圳);哈尔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8.国资国企领域。支持深圳市属国有企业、驻深央企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哈尔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鼓励哈尔滨市属国有企业积极拓展深圳市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好两市共同设立的聚恒红土基金等投资工具的拉动作用,推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责任单位:深圳市国资委;哈尔滨市国资委;两市相关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全力支持深哈产业园提档升级。以落实深哈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发展规划为抓手,以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为重点,持续夯实两市产业紧密协作基础,高起点打造建设深哈产业园2.0升级版。
19.助力园区落实规划。围绕《打造深哈产业园合作战略升级框架协议(2023—2026年)》《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发展规划(2023—2030年)》,制定主要任务以及重点工程年度推进计划,加快构建“一核一区四组团”协同发展的空间功能布局。聚焦数字经济应用拓展、生物经济创新研发、高端装备示范引领、新材料技术攻关等九大重点工程,梳理形成一批头部企业清单、合作意向清单、对接主体清单,推动两市重点目标企业与园区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加快推动园区人才公园及学校等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深哈公司。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0.助力园区精准招商。依托两市大型展会平台和重大活动,常态化联合开展“双招双引”和园区招商推介互动,推动一批产业项目、先进技术、高层次人才、国内国际资本等在园区落地转化。围绕园区产业发展“延链、补链、强链”目标,引导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领域领军企业在园区建设研发中心,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园区聚集。积极承接深圳产业转移,形成2-3个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引入1-2家中国500强企业、行业100强企业,引入10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新增注册企业100家。〔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深哈公司。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1.助力园区向上争取。紧抓科技部将支持园区发展列入《科技创新赋能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机遇,积极推动在园区建立国家级创新平台、国家级网络安全实验室。借助商务部、文旅部批准园区成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契机,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建设方案,构建“深哈俄”对外合作交流模式。支持园区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等科研项目。支持园区打造“中国星谷”,聚焦哈工大卫星产业链上下游引进一批深圳市配套企业。〔责任单位: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国资委;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旅游局,深哈公司。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坚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并重,搭建合作平台载体,扩大合作规模,深化经贸交流合作。加强与俄远东地区对接,拓展对外开放领域和层次,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22.推动平台发展。提升深圳精品展销中心(哈尔滨)建设运营水平,持续丰富产品品类和展销形式,支持推介更多深圳中小微企业优势产品入驻展销中心,助力企业扩大销售、拓展市场。〔责任单位: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深哈公司。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3.加强经贸往来。推动两市在深圳文博会、深圳高交会、深圳食博会、第八届中—俄博览会和第三十三届哈洽会、哈尔滨太阳岛年会、亚布力论坛、哈尔滨国际冰雪节等重要展会互设专区,组织双方重点企业互相参展、洽谈合作。开展深圳哈尔滨籍企业家返乡考察活动,支持深圳市黑龙江商会、广东省哈尔滨商会、哈工大深圳校友会等社会团体,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方式为哈尔滨市宣传推介搭建平台,为深哈两方牵线搭桥、共谋发展。〔责任单位:深圳市贸促委;哈尔滨市投资服务局、市发改委、市贸促会、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两市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4.拓展对俄合作。支持两市企业合作开展对俄跨境电商等业务,打造“南北双向”的特色跨境产业链。组织俄罗斯家电行业大型批发企业和机构与粤港澳大湾区知名小家电企业对接,推动小家电企业在哈尔滨组装生产。探索两市合作建立对俄进出口加工生产基地。〔责任单位:深圳市商务局、市直相关部门;哈尔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外事办、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将对口合作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工作对接落实,结合全年工作计划,制定各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具体举措、实施路径及时间节点,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推进具体工作,确保对口合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问效。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通报制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展。各单位务于每月25日前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对口合作项目建设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进展、重要情况随时上报,需协调解决的重要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季度对各单位对口合作的经验做法和阶段性成效进行通报。
(三)加强沟通交流。两市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召开视频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确保深哈对口合作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报道。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挖掘合作典型,建立信息月报制度,编发《深圳市与哈尔滨市对口合作信息月报》。依托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小视频、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对深哈合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