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若干措施(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发挥我市科教资源富集优势,进一步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目标
推动企业成为组织科研、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技术创新、规模贡献的主体,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到2026年,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趋于完善,企业发展壮大的创新生态更加优化,科技企业成为提升城市产业竞争能力和经济发展实力的主要支撑。
——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比例达到60%左右,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研发经费占主营收入比重达到2%,企业牵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不少于200项。
——科技企业群体不断壮大。培育科技领军企业不少于150家,新增“专精特新”企业500家、规上科技型企业700家,高新技术企业中规上企业数量突破2500家,新增科创板上市企业10家。
——创新策源基础不断夯实。力争建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国重点实验室(含重组)、陕西实验室等重大科创平台不少于50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技术应用成果突破1000项,其中标志性应用成果200项以上。
——校企合作质效大幅提升。组织产学研供需对接活动不少于500场次,校(院)企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联合创新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不少于300个,高校院所转化孵化企业不少于1000家,本地企业吸纳技术合同达到3000亿元。
——创新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培育10个省级产业创新聚集区,实施50项重大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支持企业引进培育各类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300名以上,形成总规模1200亿元创投基金矩阵。
二、主要举措
(一)支持企业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
1.加大技术攻关力度。鼓励奕斯伟、秦川机床、铂力特等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增材制造、先进材料、科研仪器等国家、省、市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加快形成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支持西安华为、隆基绿能、西部超导等具备条件的企业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前瞻性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参与,不再单独列出)
2.增强企业研发力量。制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支持企业引培高水平人才,组建研发团队、研发机构。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分类分档给予研发投入奖补。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全面开展研发活动。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加强专利布局和应用,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3.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校企、校地、央地、军地一体协作,支持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隆基绿能等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建设或与高校院所共建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等,提升企业源头创新能力。支持西安城发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有组织科研活动,进行科研项目组织管理、人才引进与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等实践探索。支持先进成果西安转化中心建设,推动科技成果交易、孵化、产业化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委军民融合办)
(二)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
4.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陕汽、法士特等科技领军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产业链配套企业,成长为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特色产业领域,支持建设一批产业创新聚集区,配套健全项目、人才、金融、服务等资源,集中力量培育一批规上企业、科技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委组织部)
5.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升规。动态管理重点企业“白名单”,健全完善“一企一策”服务包抓制度,支持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升规晋级。鼓励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更新设备,加大产业化投资力度。对实施就地产业化生产制造的企业,支持解决场地、设备购置等方面需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资源规划局)
6.加强中小企业孵化。支持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众创空间升级晋档、提质增效,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支持陕西光电子先导院等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围绕完善产业生态牵头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众创载体,孵化聚集一批上下游企业。支持区县、开发区布局建设特色创新街区、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7.支持科技企业开拓市场。鼓励科技企业利用广交会、进博会、香港国际科创展、东盟博览会、汉诺威工业博览会等境内外重点展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支持科技企业邀请境外客户来西安看样验厂、对接供采,为其提供来华邀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等入境便利化服务。支持科技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利用线上资源获取国际订单,开展定制化生产,推广创新产品。(责任单位:市委外办、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贸促会、市博览事务中心)
8.加大企业技术、产品应用场景供给。围绕城市更新、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农业农村、教育医疗、智慧交通、智能制造等领域,面向科技型企业开放应用场景,促进自主攻关产品推广应用和迭代升级,让应用场景真正变为企业发展前景。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采购份额的预留比例不少于70%。对全市创新产出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首轮次产品,推行政府首购首用,鼓励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将“四首”产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
9.精准招引大企业大项目。支持央企等国内大型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西安设立区域总部,鼓励外商在西安建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区县、开发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协助开展招商,吸引新企业、新业务落户,通过“以投带引”引进重大产业项目。支持高校整合校友资源举办校友经济活动,吸引校友企业投资。(责任单位:市投资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三)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10.推动重大科创平台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企业用户装置,服务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支持陕西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探索“实验室+产业化公司”模式,瞄准企业需求组织科研创新,对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重大孵化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11.促进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协同攻关。支持比亚迪、奕斯伟、铂力特等链主、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链薄弱环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常态化挖掘企业技术需求,鼓励企业出题,引导高校院所答题,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组织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市场化、多元化技术合作,按照技术交易成效给予其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2.支持企校共建协同创新平台。支持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与驻市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创新中心、联合实验室等,探索更加灵活的研发合作机制,助力企业构建产业技术竞争优势。鼓励更多行业领军企业、知名投资机构通过投入资金、技术、管理等方式,参与未来产业科技园、大学科技园等园区建设,引导园内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研成果,提升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3.推动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持续放大“三项改革”点火器作用,推广“一院一所一校一港一企”模式,支持驻市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军工单位、国有企业探索开展“先使用后付费”“权益让渡”“科技成果评价”等试点,鼓励科研人员、团队转化重大成果、领办创办企业。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转化平台,提供概念验证、技术优化、成果熟化、二次开发、小批量生产、性能测试等服务,促进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四)推动高校、院所、机构服务企业创新
14.推动科技资源与企业共享。支持建设仪器共享公共服务平台,鼓励高校院所以市场化机制建设开放实验室,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学仪器设备、专利基础信息以及科学数据、实验数据等向企业开放。鼓励国家超算(西安)中心、未来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等平台为企业提供算力服务,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15.支持智力资源与企业共用。推行“校招共用”引才模式,按照“高校聘、企业用、政府助”的方式,引进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加强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双向交流”,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遴选“产业教授”到高校任教,选派“科技副总”到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和合作。支持高校集聚科技服务领域的专家、学者,建设高水平科技智库,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16.鼓励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科技服务。支持高校院所发挥资源优势,利用新老校区、院区空置楼宇,成立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五)发挥政府创新组织者和创新合伙人作用
17.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带动。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优化产业规划、园区规划,研究制定重点产业链提升方案、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案,持续加大科技、人才、财税、金融、土地、服务等政策供给,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优良创新生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
18.促进企业对接金融资本。发挥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作用,支持社会资本联动设立科创类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概念验证基金、中试基金、成果转化基金、并购基金、S基金等,对接科技企业发展全过程中的融资需求。建设西安技术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科技企业推广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完善“政银保担投”多方合作及风险分担机制,开展“先投后股”试点,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企业赴境内外上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19.支持企业引育科技人才。人才评价权限,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自主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企业中的战略科学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卓越工程师团队”、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牵头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承担重大攻关项目。加大对企业引进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帮助解决技术难题的支持力度,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在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予以重点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外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
20.推动企业加大开放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企业与全球创新型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机构合作建设创新平台,开展联合研发、技术转化、示范应用等合作。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和创新孵化中心,贴近海外市场开展产品研发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委外办、市投资局、市商务局)
21.吸纳企业参与创新决策。优化科研项目立项和实施机制,支持产业类科研项目由企业凝练提出、企业牵头承担、企业验收评价。建立科技创新咨询座谈会议制度,提升全市科技类、产业类专家库中企业专家占比,吸引更多企业专家参与创新领域重大战略决策、重大规划制订和重大项目评审等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宣传引导。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数据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加大对我市发挥科教资源优势、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以及相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持续激发企业参与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政策落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细化实化各项措施,将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等指标纳入区县、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做好年度资金预算保障,抓好跟踪问效,合力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三)加强白名单管理。市科技局、市工信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动态更新企业培育白名单等相关清单,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制定包抓工作方案,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