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政办发〔2024〕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教强省工作部署要求,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全力支持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建设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区域发展为导向,聚焦重点打造理工特色,系统谋划学科专业集群,以改革创新之策打通难点、痛点、堵点,精准支持学校内涵发展,实现靶向突破,全力建设具有“港城特色、浙大底色、理工本色”的“地方百强、全国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为宁波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注入强劲动能。
到2027年,学校进入软科全国地方高校前150强,列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硕士点数超过10个,ESI全球前1%学科数达到3个,省一流学科超过8个。力争院士达到3名,国家级人才达到10名。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超过8个,科研经费超过2亿元。新型应用型大学治理体系基本完善,整体办学实力得到显著提升。
到2035年,学校进入软科全国地方高校前100强,列入浙江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名单。在高水平人才引育、一流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高能级平台打造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新型应用型大学治理体系有效激发学校办学新效能,建成全国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党建领航计划
1.坚持党建引领办学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要求,系统制定学科发展规划、产教融合、师资引育等方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标准建设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展览馆,构建校馆融合的大思政育人体系,引领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思政金课。创建中国式应用型本科高校党建研究院,争创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凸显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宁波坐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社科联〔市社科院〕)
2.构建校地融合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成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50%以上成员为全国500强企业负责人、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负责人、杰出校友,参与制定学校教育政策和改革方案,推动各方要素汇聚,最大限度发挥社会资源优势。鼓励学校扩大社会影响力,争取海内外人士、浙商、甬商企业家提供的外源经费。支持学校积极谋划“两重”“两新”项目,主动承担、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升级,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构建形成党的全面领导下的应用型大学“公办民助、校地融合”治理新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3.树立学院改革转型标杆。支持学校二级学院与行业龙头企业共建党建联盟,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水平合作,力争实现“双院制”合作办学全面覆盖,形成院企共同投入、共同管理、共享资源、共享成果的应用型二级学院办学模式。到2027年,成立校企混合所有制的应用型二级学院2个,争取入选全国高校党建工作“双创”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二)实施“数字+”学科跃升计划
1.建强两大特色学科群。支持学校聚焦“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以机械学科和电子信息学科为核心的“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慧化港口与服务”两大特色学科群,与相关产业链主企业融合发展,破解行业产业关键核心问题、“卡脖子”技术,为宁波建设全球智造创新之都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2.实施重点学科造峰筑原。推动浙江大学支持学校重点建设机械、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等高峰学科,率先突破博士学位点。推动学校与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协同发展,延伸浙江大学国家级重大平台,支持学校创建智慧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材料(先进光伏)、港城数据与智能技术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创平台。到2027年,以省一流学科为目标,建设数字经济、新闻与传播等10个高原学科;省一流学科达到8个,硕士点数量突破10个,列入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高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3.培育新兴交叉学科。支持学校根据区域产业需求布局培育智能科学与技术等新兴交叉学科,新建工业工程、数字经济等新兴潜力专业,推进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建立学科专业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现有传统专业设置,推动专业优化升级。到2027年,建成新兴交叉学科1个、新兴产业方向专业2—3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三)实施新质生产力人才筑基计划
1.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力度。支持学校聚焦机械、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等重点学科,大力引进高端人才。支持迭代“9211学者计划”,以组织委派、双聘等方式引进浙江大学的院士、杰出青年等国家级人才,并带动1—2个创新团队整体转聘到学校工作。支持学校自主培育高层次人才,推荐重点学科骨干教师优先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和创新团队。到2027年,力争院士达到3名,国家级人才达到10名,省级人才超过50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2.加强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校重点学科(专业)实行双负责人制(学科负责人+企业、行业专家)。支持学校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到2027年,双师双能型师资占比达到70%,35岁以下的青年博士教师100%具有企业、行业实践锻炼经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
3.创新人才产业融通机制。支持学校创新人才“引育留用”管理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举荐”“揭榜挂帅”等新型人才引进机制。在核定总量内,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在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高级职称指标、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优化评价体系,突出教师在服务行业产业、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评价导向。支持学校创新职称评聘办法,对在企业从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予以倾斜,可以就高聘用岗位。经报批同意,攻关时限内编制可保留在学校,或按规定纳入宁波人才院管理,享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局)
(四)实施产教融合创新育英计划
1.打造“新工科”品牌专业。支持学校深化“新工科”改革,推动机械类、电子信息类等工科专业在企业的实践教学安排比例超过30%。推进工科教育专业认证,实现工科专业全面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远期目标。到2027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进入全国前20%,获批设置电子信息、高分子材料等国家级专业10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2.提高“双创”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学校围绕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宁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养一批发展新质生产力急需的创新创业人才。支持学校根据鄞州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南高教大学生创业园,着力孵化学生创办的企业。到2027年,新增国家级“双创”竞赛奖项9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
3.深化卓越工程师培养。支持学校与行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共建智能制造产业工程师学院、大数据产业工程师学院、数字经济现代产业学院等,制定以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创新应用型工程师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方案。到2027年,建设产教融合平台20个、省级以上现代产业学院1个,争创省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基地1个,在校研究生规模达到1000人,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五)实施科创服务城市计划
1.共建创新联合体和新型智库。支持学校“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和“智慧化港口与服务”两个学科群与企业共建企业创新联合体和新型智库,为持续推动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撑。到2027年,新增企业创新联合体2—3个,建成省级新型智库1—2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社科院〕,各区〔县、市〕政府)
2.共筑面向区域发展的科创服务平台。支持学校面向鄞州区、北仑区等地的区域发展重大需求,谋划宁波制造业数智转型发展研究院、宁波智慧港口研究中心等区域新型创新融合载体,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学校培育申报创建省部级、国家级科研平台。到2027年,服务产业获得的科研经费达到1亿元,创建省部级科研平台8个,新增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各区〔县、市〕政府)
3.实施“三百”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学校建立与应用型大学成果转化匹配的收益分配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成果转化平台或技术转移中心。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建宁波市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争取入选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百强高校。到2027年,累计选派100名博士后或具备博士学位专任教师,与100家企业联合开展100项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国际伙伴拓圈计划
1.深挖中外合作办学资源。支持学校开展应用型高校国际化改革,参加国际应用型大学联盟,推进中德“双元制”改革试点项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高水平大学共建应用型办学项目和机构。建好“丝路学院”,传播中国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到2027年,新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2个、中外合作项目在校生500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外办)
2.开展国际科研深度合作。推动学校建设机械类、港口类国际联合研究院,引进一流学科平台、科研团队,与世界一流应用型高校开展科研合作。支持学校联合行业龙头企业主办国际著名学术会议和展览会,达成新建国际联合研究院合作意向。(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3.促进师生国际交流量质提升。支持学校建设国际教育学院,聚焦中东欧、东盟等国家,招收高质量学历留学生。联合制造业、对外贸易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留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打造应用型国际高等教育创新示范区。鼓励理工类教师赴海外应用型高校访学交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加大对学生赴海外应用型高校中长期交流的资助力度,鼓励理工类学生到境外中资企业开展实习实践。到2027年,力争实现首批硕士国际留学生招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外办)
三、保障措施
(一)创新机制保障。市政府根据相关程序分年度统筹化解学校银行贷款,支持学校开启一流创新性应用型大学发展新篇章。各有关单位要指导学校做好成本核算,强化内控管理,建立健全执行监控、绩效评价等长效工作机制。市级财政根据学校2024—2026年的年度办学目标绩效考核结果,每年统筹安排不超过8000万元的运行专项经费,对学校争取到的国家级、省级竞争性项目经费,经评估认定后,给予1∶1的奖励。
(二)夯实安全保障。持续优化并打造“全员、全过程、全场景”的“宁理安”校园安全智慧治理平台,建设新时代“枫桥式”平安校园。加强师生知识产权教育,强化技术成果和涉密信息保护。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关键场所和实习实训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守牢应用型高校安全底线。
(三)优化要素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高质量做好学校校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支持学校优化资源配置,有序增加本科生招生,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提高办学效益。统筹加大对学校办学空间等的支持力度,支持学校提升办学空间和教学空间。开展校地共享,综合开放利用校区周边资源,建设国家级零(低)碳示范校园。将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纳入属地住房保障范围,并根据学校阶段性的发展需求,提前谋划拓展新的办学空间。
(四)强化绩效考核。要创新考核办法,聚焦应用型办学方向,探索建立应用型大学办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落细理工类重点建设学科在高层次人才引进、竞争性项目申报等方面的考核,实行动态管理,重大突破或阶段性成果及时上报、实时考核。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教育成本核算情况,对年度目标达成度、重点任务完成度、产教融合程度、社会服务贡献度等进行重点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财政经费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