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调整,经研究决定:
朱宗瑜同志任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主任;
林中林同志任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
安子昂同志任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能章同志任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原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福州市三坊七巷管理委员会)主任、总工程师、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榕政人〔2024〕45号
经研究决定:
严涛同志任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福州市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昕同志任福州市社会科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姚晓敏同志任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林友楷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张林同志任福州市三坊七巷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育民同志的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峰同志的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乃辉同志的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江阴港综合保税区办事处主任(兼)职务;
免去杨晓煜同志的福州市中医院院长职务。
榕政人〔2024〕46号
经研究决定:
童桂荣同志任福州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吴思斌同志任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林文福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
兰明爱同志任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王小珍同志的福州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免去林隆佈同志的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福州市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正处级)职务;
免去黄尚斌同志的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正处级)职务;
免去杜微同志的福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林爱炎同志的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薛辉同志的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世忠同志的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职务;
免去王升同志的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榕政人〔2024〕47号
经研究决定:
林国同志任福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免去其福州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韩鸣同志的福州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榕政人〔2024〕50号
经研究决定:
林樵安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免去其福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政委职务。
榕政人〔2024〕51号
经研究决定:
陈达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韩宁同志的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榕政人〔2024〕52号
经研究决定:
王容皇同志任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榕政人〔202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