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干部任免通知
新政任字〔2024〕82号-141号、143号-174号
(2024年5月31日、6月6日、6月14日、6月21日、7月1日、
7月19日、7月26日、8月3日、9月7日、9月14日、10月17日、10月25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王琳同志为自治区行政学院院长;
张柱同志不再兼任自治区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吴峻同志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孙中震同志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葆顺同志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马旭东同志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马进同志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安尼瓦尔·卡地尔同志为新疆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郭睿斌同志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冉进财同志为新疆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建民同志新疆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艾克拜尔·依米提同志为新疆人才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马旭东同志新疆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彭凯同志为新疆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居来提·肉孜同志为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怀海同志为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任命王爱民同志为自治区保健中心主任;
△免去李怀海同志自治区保健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方婕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海燕同志为新疆科技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成同志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刘海燕同志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任职时间自2023年6月算起。
▲任命孙进同志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任职时间自2023年6月算起。
▲任命赵刚同志为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任职时间自2023年6月算起。
▲任命阿斯克·依米提同志为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副院长。
任职时间自2023年6月算起。
▲任命杨贵泉同志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业技师培训学院)院长。
任职时间自2023年6月算起。
▲任命关勇同志为喀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任职时间自2023年6月算起。
▲任命宋国庆同志为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厅长级);
△免去高琪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郭建军同志为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兼);
△免去江兴中同志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宋国庆同志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院长职务。
△免去朱洁同志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徐洪星同志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玉同志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方金良同志新疆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廖正军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高勇同志为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
▲任命克尤木·买买提明同志为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免去其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副队长职务。
▲任命于峰同志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任职时间自2023年7月算起。
▲任命杨晓龙同志为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任职时间自2023年7月算起。
▲任命三金柱同志为自治区地质研究院院长。
任职时间自2023年7月算起。
▲任命张建江同志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厅长级)。
任职时间自2023年7月算起。
▲任命张世光同志为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兼);
△免去王永军同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彭程同志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援疆)。
△免去柴林同志自治区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铭同志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许文联同志为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副政委。
▲任命谭建国同志为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贾京磊同志为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
△免去李晓光同志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余庆辉同志为自治区农业科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阿里甫·艾尔西同志为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戴俊生同志为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志坚同志为新疆和田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任命赛甫鼎·艾拜同志为新疆和田学院副院长;
▲任命艾尼娃尔·艾克木同志为新疆和田学院副院长;
▲任命潘江如同志为新疆和田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秦伟同志为新疆和田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原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行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任命李晨阳同志为阿克苏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
△免去贾京磊同志阿克苏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职务。
△免去李晨阳同志自治区能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季峰同志昌吉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徐忠同志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钟学刚同志为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徐艳玲同志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阿里木江·阿皮孜同志为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勇同志新疆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华宁同志为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主任。
任职时间自2023年8月算起。
▲任命马新宾同志为新疆大学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
△免去姚强同志新疆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世忠同志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米佳同志和田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免去郑立钢同志和田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任命马涛同志为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院长。
▲任命杨贵泉同志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
▲任命吾甫尔·艾买提江同志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璇同志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田晓霞同志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海波同志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邓双义同志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原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业技师培训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行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免去李建荣同志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职务。
△免去徐耀宗同志新疆职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马缨同志为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副院长;
△免去卢蜀江同志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马缨同志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华同志自治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张华同志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张武斌同志阿勒泰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任命李林毓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免去李林毓同志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王漠同志为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免去孙斌同志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王漠同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职务(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职务随机构撤销自行免除)。
▲任命郭蕙荣同志为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免去章红同志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武宪章同志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马金荣同志为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郭蕙荣同志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章红同志为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丁有明同志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志刚同志为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免去姜晓龙同志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耿明杰同志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任命郑文新同志为新疆农业大学副校长。
△免去郑文新同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阿里木·许库尔同志昌吉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王红政同志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蔡贺同志为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局长;
▲任命朱茂洲同志为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免去其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月星同志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刘艳同志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热合买提江·纳斯尔同志为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季荣同志为昌吉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季荣同志新疆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任命丁建丽同志为新疆理工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伊力哈木江·吾买尔同志为喀什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捷同志为阿勒泰地区行署副专员。
△免去地力毛拉提·依布拉音同志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玉西同志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杰元同志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艾来提·司马义同志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