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十一次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15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十一次联席会议纪要
2025年1月2日,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召开第十一次联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汤飞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戎雪海,副市长徐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馥源,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嫒儿出席会议。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政府研究室、宁波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市总工会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总工会主要工作情况、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十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通报,对提请第十一次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进行了审议。
一、会议指出,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动服务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大局,以创新实干奋进的劲头在服务职工、创新管理、维护权益等方面积极作为,在新征程上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宁波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会议议定:
(一)关于支持统一规范全市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事项。会议认为,统一规范税务代收工作,有利于促进依法合规缴纳工会经费,减轻基层负担。会议明确,由市总工会、宁波市税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联合印发《宁波市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方案(试行)》,按照“政策到位、标准统一、操作规范、平稳代收”要求推进实施。
(二)关于支持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改造提升工程建设事项。会议认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是一项便民惠民的好事。会议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加强站点“建、管、用”全流程管理,支持工会把这项得人心、暖人心的实事办好。
三、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工会、工厂、工人”的要求,对做好工会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宁波奋力实现新跨越、迈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支持工会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支持工会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中的问题困难,尤其是确保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落细落具体,为工会高效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六干”精神,立足工会职能,发挥工会所长,建强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就业服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关注职工关键小事提升工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工会品牌辨识度,引领广大职工为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出席:鲍正操 孙 骏 姚蓓军 吴耀明 胡海达 张 健
李立峰 李巧琴 陈 强 骆仁坚 丁 丁 宋 雁
姚金环 崔 剑 姚佩君 王 斌 陆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