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宁波市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22日
宁波市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扎实开展“停车难”问题治理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泊位供给,优化便民服务。通过三年努力,到2027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城市停车系统,持续提高我市停车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共治。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政府统筹负责、部门履职尽责、社会多元协同、公众广泛参与的停车共治共享新格局。
(二)科学规划,强化供给。差异化规划停车设施供给结构,加强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着力构建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公共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体系。
(三)分类定价,规范收费。按照中心区域高于外围区域、路内高于路外、日间高于夜间、高峰时段高于平峰时段的原则,完善停车收费机制,规范停车收费管理,通过差异化收费调控停车需求。
(四)数智赋能,资源共享。推进停车管理与数字化融合发展,深化智慧停车多跨场景应用,提升停车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强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停车管理,推动资源错时共享,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五)公交优先,绿色发展。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色出行,推动城市低碳循环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专项规划引领,推动停车设施供给提能
1.加快完善停车专项规划。结合片区停车资源供给现状和需求特征,加快编制市县两级停车场专项规划。加强乡村地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将乡村停车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等内容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管理。
2.持续加强停车配建指标刚性执行。强化配建停车泊位过程管理,加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停车场规划验收,确保配建停车设施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停车泊位相关批后监管,加大对配建停车位性质变更等行为的审核及查处力度。
3.全面强化停车要素保障。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实行应保尽保,优先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以及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创新多渠道投融资渠道,推广公共停车设施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经营—转让(BOT)等政企合作模式。
4.着力提升停车设施供给。增加停车泊位底数,实现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执行率达90%以上。结合开发建设项目及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设施新建公共停车场,鼓励利用边角地、待建土地、自有存量建设用地等场所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沉井式停车场或临时停车场。到2027年,每年新增停车泊位不少于10000个。
(二)规范停车使用管理,推动停车资源利用提效
1.深化公共停车场监督管理。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备案工作制度,规范停车场经营服务管理,加强停车经营行为监管。健全结建公共停车场移交和委托管理程序,相关设施及时向社会公众开放使用。强化乡村地区停车设施管理,压实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指导居(村)民委员会规范乡村停车场建设、运营、管理行为。
2.加强差异化停车收费管理。加强全市停车价格统筹指导,科学制定更加精细化、更具针对性的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对停车场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的指导服务与事后监管。科学规划道路停车泊位,定期开展泊位使用情况评估并动态调整道路停车泊位设置。
3.推广错时共享停车模式。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鼓励商业办公、体育场馆等建筑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与周边小区等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优化停车资源利用。
4.推动智慧停车深度发展。推动市级智慧停车服务平台迭代升级。定期开展停车设施普查。到2025年,实现全市停车资源底数入库。加快停车场不停车电子快捷收费系统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市政府投资及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主要旅游景点、大型商超等公共停车场无感支付、场内提前付、线上提前付等便捷支付模式全覆盖;到2027年,实现所有公共停车场便捷支付模式覆盖率达90%以上。
(三)提速突出问题治理,推动区域停车服务提质
1.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夜间停车难题。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合理增设停车泊位。针对夜间停车需求较大、配建车位不足的小区周边路段,科学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落实专项规划公共停车场(库)规模和布局要求,在地块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研究建立社区停车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居住区内、外不同权属停车泊位的有偿或无偿共享。
2.加快缓解学校周边接送停车难题。鼓励幼儿园、中小学加强内部挖潜,利用周边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增设临时停车泊位,实施临时单行线管制,“一校一策”优化周边交通组织,确保到2027年,全市70%以上的幼儿园、中小学实现交通组织优化。依据停车配建标准和《宁波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南(试行)》等要求,学校新建项目配置地下接送系统。加强学校停车资源优化配置和管理利用,杜绝地下接送系统“建而未用”现象。推广“校家警”护学模式,每年新增智慧接送系统不少于20处,实现点对点精准接送,引导车辆即停即走。
3.切实纾解医院就医高峰停车难题。加快既有医院周边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建设,通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医院停车配建指标,逐步补齐停车泊位历史欠账。优化医院内部及周边交通组织,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全面优化就医停车服务,逐步完善停车引导等功能,实现全市三级医院全覆盖。
(四)健全公共交通体系,推动绿色出行品质提升
1.科学优化公共交通布局。优化公共交通线网,推进公交和轨道交通“两网融合”,每年优化公交线路不少于5条。充分发挥驻车换乘停车场(P+R停车场)作用,探索研究P+R停车场与公交、轨道等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措施,缓解停车压力。梳理学校、医院、商超、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公共交通出行需求,提高公交分担率,改善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条件,确保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75%。
2.倡导社会公众绿色出行。全面加强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站点的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和人行道环境建设,实施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有效遏制人行道地锁等侵占公共停车泊位的现象。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等载体,引导公众调整日常出行方式,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打通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住建局牵头建立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市级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倒排任务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督导。建立综合督查和抽查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将停车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各地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加强检查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全面完成缓解“停车难”各项任务。
(三)抓好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区域性停车管理难点,分类要求、重点指导,不断提升精准治理工作。要注重沟通衔接,逐条逐项抓好各类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适时开展缓解“停车难”工作创新举措、先进经验观摩互鉴活动,持续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附件:宁波市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管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附 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