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5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强化决策组织实施,严格程序闭环管理。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刚性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同时加强过程管理。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进行事项调整。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及所属乡镇(街道)、组成部门和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于2025年一季度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昆明市滇池东岸、南岸(晋城段)水质净化厂存量资产盘活及提质增效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 市滇池管理局 | 2025年一季度 |
2 | 优化昆明市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 市教育体育局 | 2025年二季度 |
3 | 昆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 市交通运输局 | 2025年三季度 |
4 | 昆明市“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 | 市科技局 | 2025年四季度 |
5 | 昆明市“十五五”数字昆明建设规划 | 市数据局 | 2025年四季度 |
6 | 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5年四季度 |
7 | 昆明市“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5年四季度 |
8 | 昆明市“十五五”防震减灾规划 | 市防震减灾局 | 2025年四季度 |
9 | 昆明市“十五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5年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