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政发〔2025〕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宁波片区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宁波片区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以下简称宁波片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根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专项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持续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大宗商品自由贸易制度体系,创新优化大宗商品储备资源要素配置,完善集疏运体系和综合服务配套,促进大宗商品新型贸易集聚发展。到2027年,大宗商品储运、加工、海事服务基地和大宗商品贸易、交易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到2030年,建成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
二、实施储备能力提升行动
(一)完善大宗商品储备基础设施。推进油库、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设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油气保税储罐,支持油气地下洞库申请设立保税仓库。加快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大宗商品物流、仓储、贸易、交易等环节应用,实现全流程信息交互。
(二)构建大宗商品储备体制机制。建立灵活高效的大宗商品储备运行和管理机制。谋划开展大宗商品企业商业储备,提升储备调节能力。招引国内外资源商、贸易商、采购商参与大宗商品储备。
(三)推进大宗商品储备地下空间登记确权改革。开展大宗商品地下洞库项目建设适宜性评价,明确地下洞库适建区,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四)支持大宗商品基础设施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重点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投资股权、债券、私募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方式为大宗商品储备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三、实施集疏运体系提升行动
(一)推动港口码头、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扩建条帚门航道等进出港主航道。加快推进甬绍干线等天然气管线建设,完善油气及化工品管网体系。做好杭甬向油气综合管廊空间资源保护。
(二)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支持大宗商品海铁、江海联运业务发展,拓展内陆腹地资源,提升宁波舟山港辐射能力和甬金铁路集装箱运输能力。深化宁波舟山港海铁联运“一单制、一箱制”专项试点。
(三)提升空港辐射能力。以打造空铁一体宁波枢纽主体工程为牵引,推进宁波机场四期等项目建设,扩建国际、国内货站,规划建设航空物流园,增加货运国际航线数量和班次,推动空港与海港联动发展。
四、实施贸易交易提升行动
(一)集聚高能级大宗商品贸易商。实施全球贸易商招商计划,聚焦油气、金属矿产、新能源原材料、高端冷链蛋白等重点类别开展专业性招商合作,举办贸易投资洽谈活动,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市场话语权的大宗商品贸易商。
(二)打造大宗商品贸易平台。加强与央企、省属国企对接合作,扩大大宗商品进口规模、开展保税贸易交易。支持开展新能源原材料仓储业务,打造国家冷链优质肉类蛋白资源配置中心,支持发展高价值有色金属及矿产品贸易。
(三)发展大宗商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建设离岸贸易数字化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基于该平台开展离岸贸易真实性核验。
(四)推动大宗商品保税交割业务创新发展。探索与国际接轨、期现联动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模式。支持设立期货保税交割库,鼓励国内期货交易所在宁波布局和扩容交割库,服务在岸和离岸市场。
五、实施加工能力提升行动
(一)推动石化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进镇海绿色石化基地、大榭石化五期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万亿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支持新建项目依法实施煤炭减量替代,优先使用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满足新增用能需求。推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大榭开发区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打造金属矿产混配加工及分销中心。探索开展铜精矿保税混矿业务。支持开展进口粗铜、再生铜等关键有色金属加工业务,以及有色金属矿产及中间品分装业务。
(三)培育冷链蛋白加工产业。支持冷链优质肉类蛋白加工业务发展,谋划建设水产等动物蛋白加工平台。加快建设石浦渔港经济区,推动北仑(奉化)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象山国际水产冷链物流基地联动发展,促进跨境生鲜贸易。
六、实施专业服务提升行动
(一)提升金融开放服务水平。鼓励外资银行、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宁波设立分支机构、区域型总部。支持期货公司获批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推广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优化流程和服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大宗商品储运、加工重点项目提供长期低息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增加信贷资源配置。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制定差异化措施,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大宗商品领域项目投资建设。
(二)提升国际港航服务能级。建设“浙江宁波舟山港”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吸引国际船舶在宁波片区注册登记。推进宁波航运交易所建设,提升宁波航运交易和信息服务水平,丰富海上丝路指数体系,提高国际航运指数影响力。推动航运物流、航运金融、航运保险、国际海商事法律等高端服务机构集聚发展。促进智慧海关建设,推进大宗商品监管模式创新,完善物料保税仓供应模式,对保税仓库内专用于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保税货物试行“先供船、后报关”。创新发展油轮、钻井平台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境内出租人开展跨境融资租赁业务时按有关规定收取承租人的保证金。全面实施区内船舶现场监管“一条船一次查”,试点“船员多证一次通办”,建设国际船员换班中心。
(三)提升国际船舶加注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国际航行船舶液化天然气保税加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打造全国领先的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注中心。根据国家授权,支持宁波片区企业以保税物流方式开展船用高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支持依法依规以管道直供模式开展船用保税燃料岸基加注。支持以保税燃料油加注管理模式为基础开展生物燃料、绿色甲醇等新型绿色船舶燃料加注业务。
七、实施数智融合提升行动
(一)开展大宗商品贸易数字化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基于数字化单证对试点企业收付汇、结售汇、投保商业保险、开立信用证及配套融资等给予优惠和便利。对大宗商品贸易商与数字化交易平台在发票使用、申报纳税等方面加强指导,优化纳税服务。
(二)探索大宗商品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推进宁波片区大宗商品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实施需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范围的大宗商品数据清单,按规定做好清单外数据出境批准、备案工作。
八、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压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构建高效协同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高效协同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分步骤分阶段、安全有序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其他有关区(县、市)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和市场主体培育,严格落实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市级各有关单位要立足行业管理职责主动服务重点项目、重大平台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