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办函〔2025〕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各部门、单位,直管区各乡镇、街道:
经市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将《贵阳贵安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贵州贵安新区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贵安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细化工作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多点集中爆发和造成人员伤亡,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森林火灾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的目标任务,现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压实防火责任
(一)压实属地责任。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林业、应急、公安、农业农村、民政、文旅、消防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建立森林火灾防控责任体系;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配备专(兼)职护林员,划定护林责任区域;组建森林防灭火队伍并配置森防物资,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建设需要。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市、县两级林业、应急、公安、发展改革、文旅、民政、气象、消防、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财政、交通、宣传、通信、电力及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三)压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林区经营单位要落实森林防火措施,明确巡山护林责任;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开展先期处置,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四)压实护林员责任。各护林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宣传和执行森林防灭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要求开展巡山护林,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报告森林火情,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帮助、指导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二、规范运行机制
(五)严格执行预警响应机制。聚焦高森林火险期、法定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月(周)阶段森林火险预测,并每日发布次日森林火险气象预报信息,森林火险等级为四级(含)以下预报到县级,森林火险等级为五级预报到乡(镇);气象预报贵阳贵安40%(含)以上县(市、区)为3级及以上森林火险等级时,贵阳贵安森林防灭火专项指挥部要组织应急、林业、气象、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研判,发布预警信息;气象预报各县(市、区)30%以上乡(镇、街道)为3级及以上森林火险等级时,县级森林防灭火专项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发布预警信息;森林火险预警涉及的区域,要落实对应等级的预警响应措施。
(六)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机制。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后,事发地区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步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初步核实为森林火灾或有人员伤亡的,立即报属地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办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市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或其他渠道接收到的森林火情信息(包括卫星监测热点),须第一时间反馈市林业局调度核实,区县须在1小时内将核实情况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市应急局研判后及时将火情信息向市委、市政府、省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严禁火情(火灾)报告口径不一,多头乱报情况发生。
(七)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一是强化联防联控。森林防火期,各级森林防灭火专项指挥部要组织毗邻地区签订联合管控协议,确保协议签订率达100%;林区电力、铁路、通讯、油(气)等经营单位要主动和属地政府建立制定联合巡护制度,确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强化联动执法。各级林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协同开展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打击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化解火灾风险。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和舆情管控。各级应急、林业、公安、消防、网信管理等部门要建立火警(火灾)险情处置、信息报送(发布)、网络舆情管理等联动机制,及时处置森林火警(火灾)舆情,坚决防范森林火情(火灾)信息发酵产生不良影响,杜绝火情(火灾)信息未经沟通、协商,直接上报或在网络上发布。
三、强化火源管控
(八)盯紧重点区域管控。高森林火险期,严格执行《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将重点林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A级旅游景区、重点公墓、林区集中坟区、重要设施所在地、林农交界、林中村寨等重点区域作为防范重点,严格管控烧灰积肥、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加强巡查巡护力量部署,常态化开展巡护巡查、检查登记和防火宣传;充分发挥护林员和防火卡点值守人员作用,紧盯山头、地头、坟头,看好村口、路口、卡口,确保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九)盯紧重点时段管控。在3级及以上森林火险等级、元旦、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假日和国家、地方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乡(镇、街道)、村(居)要切实将火源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护林员每天巡林不少于6小时,遇持续高温、大风等天气,护林员巡林时间延长至下午19∶00;综合利用视频监控点、瞭望塔实施全天候监控和无人机开展巡林,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市级督查组要及时开展巡查检查工作;县级林长要对责任区进行调度督促,县级林长单位安排人员到乡(镇)蹲点设卡、巡林护林;乡、村干部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巡护工作;县乡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确保出现火情快速集结处置。
(十)盯紧重点人群监管。对有烧荒烧灰、上山放牧生火习惯的重点风险人员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林区智障人员、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采取“一对一”盯防措施进行严格管控;对进入林区旅游人员,实行登记检查制度,提醒游客禁止野外吸烟、野炊和烧烤等行为。
四、抓实隐患治理
(十一)深入开展排查治理。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等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制+清单制+销号制”,确保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一是排查林区及其林田交错地带的农作物秸秆存量及时引导消除,严防焚烧秸秆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二是排查并消除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交通干道和林区道路沿线、公墓、坟场、景点景区周边林下可燃物,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三是排查并清理林区输配电、通信、加油站、油气管线等设施周边可燃物,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十二)规范可燃物消除管理。在非高森林火险期,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牵头制定计划烧除方案,科学设置烧除区域,严格落实监烧管理,有计划地对林农交错区、林地边缘100米范围耕地内及林区道路两旁的可燃物实施“计划烧除”,按照“三烧三不烧”的要求(报备烧、定时烧、盯着烧,高温大风时段不烧、空气污染预警期间不烧、危险区域不烧)组织烧除工作,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计划烧除报备、审批时,应当按照《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十三)加强施工用火管理。健全完善林区生产性用火报备审批制度,严格管理进山入林的生产作业单位,确需用火的施工作业,应当向属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备或报批,落实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灭火工具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级及以上,禁止一切施工用火。
五、提升应急能力
(十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高森林火险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卫星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制度,切实做好接处警平台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市、县、乡三级防灭火队伍要保持24小时备战状态,乡、村两级队伍带装巡逻,物资前置到重要林区、历史火警(灾)高发区域,保障火情初期处置需要。
(十五)夯实基层能力建设。有建队任务的66个乡(镇、街道)要全面完成半专业队伍建设,村级要保障10人以上巡逻队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对指挥员、扑火队、巡护队、护林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按照县级储备300人以上、乡(镇、街道办)储备50人以上的标准配齐备足森林防灭火物资,并落实物资台账动态管理。
(十六)守住扑火安全底线。县、乡两级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至少开展1次演练;森林火灾发生后,按规定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林业、应急、公安、消防、气象等单位按规定联合值守、坐镇指挥。发生火情,属地政府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赴火场指挥扑救,要第一时间疏散受威胁群众,保护火场周边重要设施,守牢不伤人、不亡人的安全底线;明火扑灭后,属地政府要做好余火清理和值守相关工作,确保达到“无火、无烟、无气”三无状态后方可撤离值守人员。严禁动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扑火。
六、筑牢人民防线
(十七)建立宣传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丰富宣传教育手段,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各级宣传、应急、林业、交通、文旅、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通过“村村通大喇叭”、电子屏、公交车、出租车、微信、手机短信、微视频等载体,向公众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及防火常识、紧急避险等知识,提升公众防灭火意识。要大力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火灾必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引导群众绿色、文明祭祀,筑牢人民防线,从源头上降低火灾风险。
七、严格督查问效
(十八)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市应急、林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文旅、民政等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分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市、县、开发区)也要组建督查组对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在森林防火期每月至少开展1次。在气象预测森林火险3级及以上时,检查组要立即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森林火灾形势严峻、火情高发的地区,要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措施落地;对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森林火情火灾发生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火灾案件,提升火案侦破率,重处重罚火灾肇事者。
附件:1.贵阳贵安2025年森林防灭火暗访督查工作方案
2.贵阳贵安2025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附件1
贵阳贵安2025年森林防灭火暗访督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新形势下贵阳贵安2025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制定《贵阳贵安2025年森林防灭火暗访督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细化工作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多点集中爆发和造成人员伤亡,确保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森林火灾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的目标任务。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2025年5月,2025年10月—12月。
各检查组在气象部门发布森林火险3级及以上预警信号时,需立即开展督查检查,若未发布森林火险预警,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各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及相关行业部门,国有林场、市直有林单位、贵阳市辖区内省直管森林经营单位、涉林景区、涉林公墓、林区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各有林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重点内容
1.安排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情况及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有关情况;制定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及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执行省、市森林禁火令、总林长令情况。
2.责任落实情况。全面落实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林草经营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建立“县—乡(镇、街道)—村—护林员”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行业监管部门压实林场、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公墓、电力、交通、民爆、油气管线、危险品等林区单位防灭火责任情况。
3.规范运行机制情况。执行预警响应机制、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情况。签订联合管控协议、强化联合督导检查和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和舆情管控情况。
4.火源管控情况。森林火险期,按规定对林区内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旅游用火等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打击整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卡点值守、护林员巡山、火情监测监控、督导检查、队伍集结和带装巡林情况。
5.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对林区内油气管道、输配电设施、旅游景点、公墓、在建工程、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规定组织开展计划烧除情况和林下可燃物清理情况。
6.应急准备情况。高火险期落实值班值守、火情(火灾)信息和卫星热点核实反馈情况;队伍建设情况(队伍管理、培训、物资配备等)情况;落实县级储备300人以上、有林乡(镇、街道)储备50人以上森林防灭火物资和以水灭火机具,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发生火情(火灾)组织扑救、启动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力量调度、余火清理和值守情况。
7.宣传教育情况。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五进”活动情况;引导群众规范农事用火、文明祭祀、安全用火情况;在重点节假日及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情况。
四、检查分组
市级共成立6个督察组,分别由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区域进行暗访检查,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周 昊(市应急局副局长)
邓发权(市应急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旷江华(市防灾减灾中心主任)
唐小兵(市应急局防灾减灾救灾处副处长)
薛 嵘(市防灾减灾中心副主任)
联 络 员:刘子岳18798848772
检查区域:开阳县、息烽县
第二组
组 长:向 春(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李国炼(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主任)
杨 超(市林业局林火中心副主任)
席静菲(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三级警长)
联 络 员:邓鑫15519066677
检查区域:乌当区、清镇市、修文县
第三组
组 长:敖 俊(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高春明(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徐 庆(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站工作人员)
联 络 员:高睿卿13378511577
检查区域:花溪区
第四组
组 长:杨正春(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吴 波(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处负责人)
李仁刚(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主任科员)
马万军(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主任科员)
联 络 员:涂裕林18198285313
检查区域:贵安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五组
组 长:杨春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成 员:赵雪元(市城管信息中心考评科负责人)
赵 令(市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杨 波(市城管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联 络 员:龙 宇13985534555
检查区域:云岩区、南明区(含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
第六组
组 长:张国奇(市民政局党委委员)
成 员:杨 治(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
张 枝(市殡葬管理所所长)
联 络 员:姚 倩15985172851
检查区域:白云区(含高新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观山湖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各组长单位要负责组织本组组员按文件要求开展森林防灭火检查工作,做好检查工作中车辆、人员相关费用保障,同时要加强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检查工作中的人员、车辆安全。
(二)注重工作实效。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问题场景照片”,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反馈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持续整治。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反馈、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推动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闭环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明确期限、具体责任人,对重大问题隐患提级督办、警示曝光,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失职渎职,野外违规用火管控不到位的,督促属地根据管理权限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反馈市防灾减灾救灾办,由市防灾减灾救灾办汇总后形成督查通报反馈各区(市、县、开发区)或有关单位整改;对检查到的野外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旅游烧烤等用火行为、巡山护林员未履职、防火卡点未规范设置或存在的其他问题,检查组要立即通过水印相机取证,会同检查问题台账于当日18:00前反馈;同时,各组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附件2),每月28日前反馈当月检查台账至市防灾减灾救灾办(联系人:刘子岳;联系电话:18798848772),由市防灾减灾救灾办汇总后及时形成台账和督查通报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附件2
贵阳贵安2025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加快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人民防线筑得不牢”的问题,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结合贵阳贵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心防”,以宣传为切口,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筑牢第一道防线,从源头上降低火灾风险。
二、宣传内容
(一)重点法律法规解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火灾预防知识讲解。讲解森林火灾的成因、危害及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如:不准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烧烤;不准在林区内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未经报备烧荒、烧秸秆。同时,引导群众规范、科学用火。详细解读秸秆焚烧与综合利用、可燃物计划烧除及“三烧三不烧”、林区施工备案等相关政策要求;倡导文明祭祀,用鲜花、植树等方式代替传统的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典型违法案例警示。通过对典型火灾案例曝光,采取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火灾必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效果,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四)森林火灾应对方法。告知公众发现火灾时,要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地点、火势和燃烧植被等信息。讲解遭遇森林火灾时的逃生自救技能,如保持冷静、逆风逃生、用湿毛巾捂口鼻,被大火包围时选择安全区域卧倒避险等方法。
三、时间及任务
各地各部门在宣传月(2月)、宣传周(3月第一周),森林高火险期(2-5月),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中元、国庆、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段,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教育,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力求宣传培训活动100%覆盖。
(一)新闻媒体单位任务
市委宣传部(新闻办)要组织市属新闻媒体播报《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内容,通过典型案例访谈、剖析等方式进行专题宣传,在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贵阳日报每周不少于1次刊发、贵阳电视台每周不少于2次滚动播出、贵阳人民广播电台每天不少于1次播报。
(二)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任务
市、县两级林业、应急、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收集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责任追究等宣传素材,及时共享同级宣传、文旅、民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通过广场LED屏、电梯、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和巡回宣传车、广播、“村村通”大喇叭高频率宣传《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三烧三不烧”规定,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林区禁火规定,指导农村开展计划烧除。
交通部门要通过地铁、公交场站、出租车等广泛宣传《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防火常识等。
教育部门要通过开展上一堂课、出一期黑板报、写一条标语、开一次班会等形式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营造森林防灭火知识进校园的浓厚氛围。
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网络寄哀思,营造文明祭祀氛围,从源头上降低火灾风险。
(三)区(市、县、开发区)任务
制作宣传标语张贴或悬挂到乡(镇、街道)集市、村组主要路口、重要林区、公墓、油库、炸药库、危险化学品储存地及农村散坟集中地主要入口路段等人员活动频繁地域进行提醒宣传;在森林防火卡点放置小喇叭播放《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提醒进入林区、坟区的人员自觉遵守森林禁火规定。村(居)要广泛开展“敲门行动”,向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农村有烧灰积肥习惯的农户普及林区野外用火的危险和造成火灾后的法律后果,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四)组织开展防灭火知识培训
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方式组织各区(市、县、开发区)、各有林单位、各乡(镇、街道)森林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员、应急队伍、村(组)干部、护林员,分别在2月底前、10月底前各完成1次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提高扑火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各级林业部门、应急部门)
四、其他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措施、办法和量化标准,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高效开展。
(二)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各级宣传、林业、应急等部门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各单位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曝光,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总结,报送开展情况。各区(市、县、开发区)防灾减灾救灾办、贵安新区防灾减灾指挥机构、贵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委)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取得的成效及不足,分别于5月20日前、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贵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办(邮箱:syjjsfb@guiyang.gov.cn)。
部门解读|《贵阳贵安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细化工作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多点集中爆发和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全省冬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贵阳贵安实际,贵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拟定了《贵阳贵安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征求了贵安新区办公室,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贵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根据各单位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呈报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审定印发。
二、制定依据
(一)《森林防火条例》
(二)《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
(三)《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
(四)《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
(五)《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七)《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
(八)《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九)《贵阳贵安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重点目标
通过制定《贵阳贵安2025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安排意见》,主要指导各区、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贵阳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森林火灾亡人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以下”的目标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压实防火责任。主要包括:1.压实属地责任,构建森林火灾防控责任体系,订立护林公约,组建森林防灭火队伍并保障经费与物资。2.压实部门责任,要求应急、林业、公安、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文旅、民政、发改、财政、气象、消防、财政、交通、宣传、通信、电力等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3.压实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防火措施,及时开展巡护巡查、隐患排查、火情信息报告等。4.压实护林员责任,按要求开展巡护巡查、隐患排查、火情信息报告,参与火灾扑救,协助调查森林火灾案件等。
(二)规范运行机制。主要包括:1.严格执行预警响应机制,定时发布森林火险预测预报信息,气象预报贵阳贵安40%以上县(市、区)为3级以上森林火险等级时,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发布火险预警,预警地区落实预警响应措施。2.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机制,明确信息报告核实的流程与时限,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的情况发生。3.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强化联动执法,强化信息共享和舆情管控。
(三)强化火源管控。主要包括:1.重点区域管控,落实《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将重点林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A级旅游景区、重点公墓、林区集中坟区、重要设施所在地、林农交界、林中村寨等重点区域作为防范重点,严格管控违规用火行为。2.重点时段管控,在高森林火险天气、节假日与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要落实火源管控措施,延长巡林时间,蹲点设卡,各专业(半专业)队伍进入临战状态。3.重点人群管控,建立重点风险人员管理制度,对重点人群采取“一对一”盯防措施,实行入林人员登记检查制度。
(四)抓实隐患治理。主要包括:1.隐患排查整治,紧盯重点林区、林区生产经营单位、输电线路、交通要道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台账制+清单制+销号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规范可燃物消除管理,在非高森林火险期,按照“三烧三不烧”要求科学开展计划烧除工作。3.加强施工用火管理,健全完善林区生产性用火报备审批制度,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级以上,禁止一切施工用火。
(五)提升应急能力。主要包括:1.强化值班值守,高森林火险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卫星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制度,各级队伍24小时备战,物资前置到重要点位和火情高发区。2.夯实基层能力建设,全面完成66个有林乡(镇、街道)半专业队建设工作,强化业务培训,落实物资保障。3.守住扑火安全底线,修编应急预案,完善扑救指挥机制,坚决守住不伤人、不亡人的底线。
(六)筑牢人民防线。建立宣传长效机制,多手段、多渠道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预防及避险常识;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和“绿色清明·文明祭祀”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防灭火意识,筑牢森林防火的人民防线,从源头降低火灾风险。
(七)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市应急、林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文旅、民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分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市、县、开发区)组建督查组对乡(镇、街道)进行督查;对森林火灾形势严峻、火情高发的地区,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措施落地;对不认真履职或履职不到位导致森林火情火灾发生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火灾案件,提升火案侦破率,依法处罚火灾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