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五届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筑府发〔2025〕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贵安新区办公室: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按照民主推荐程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王宏等29名同志为第五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领导及专家代表(10人)
王 宏 市委副书记、市长,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 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高 杨 市政府副市长
周 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谭承忠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芮 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文玉宏 市审计局副局长
聂王星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宏观审慎管理处综合科科长
曹 洋 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
二、工会及职工代表(10人)
袁 芳 贵阳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杨 明 白云区总工会党组书记
刘莉娜 云岩区总工会副主席
欧阳勇 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赵 旭 贵阳产控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周 苑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招标采购中心主任
舒 珂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杨通京 中铁五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科员
吴春燕 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业务员
杜丽娟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社保管理
三、单位代表(9人)
王 芹 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邱 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主任
唐兴华 市国资委副主任
赵 彧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
幺 俊 贵安新区财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杨 郑 贵阳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
郭兴萍 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负责人
裴自慧 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副科长
王永杰 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管委会委员因工作变动调整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管委会办公室按程序报市政府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