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8部门
印发关于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
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
晋退役军人规〔2025〕2号
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各市工商联,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保障处: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社区治理,促进退役军人到民营企业就业,更好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现就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是实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必然要求,是助推退役军人由军事人力资源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力量转化的有效途径,是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社区是城镇组成的基本单元,引导退役军人在社区就业创业,可以发挥退役军人经济建设“生力军”作用。民营企业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市场主体,是推进经济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引导鼓励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有助于优化企业职工队伍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拓宽就业渠道
(一)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基层治理。注重吸纳优秀退役军人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强化履职能力培训,使他们快速融入社区,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为社区工作者队伍补充新的力量。
(二)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架设退役军人与社会组织及企业会员之间的信息桥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稳定。有针对性的做好卫生护理、体育保健、消防急救等专业培训工作,引导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利用社区闲置场地从事健康恢复、医疗定期监测、微型消防安全维护等工作。积极与社区、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对接,为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提供社区党建、治理、服务以及安保等工作岗位。
三、加强政策支持
(三)加大职业培训力度。针对社区治理、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等岗位需求,用好职业院校、自身培训机构(基地)等培训资源对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对具备培训资质、设置退役军人用工岗位的民营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信息黄页,达到开班条件按规定开展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加强项目扶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创办中小企业和积极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民营中小企业参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驻晋军队系统在更新完善有关供应商目录时,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和退役军人创办并积极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
(五)降低要素成本。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精准供需对接机制。鼓励引导协会商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定期举办退役军人专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民营企业设置专区,节约企业招聘成本。对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民营企业,按规定适当降低相关水、电、租金等费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金融支持,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四、优化服务保障
(六)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鼓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与积极招用退役军人就业的民营企业建立常态沟通机制,扩展沟通渠道和平台。指导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和民营企业设立“企业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定期开展调研走访交流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招用退役军人情况,协助企业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七)完善荣誉激励机制。鼓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优秀民营企业签订协议,开展就业合作,专招、直招退役军人,对事迹突出的合作企业或企业家,积极纳入退役军人工作先进单位(个人)等评选表彰范围。对积极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在工商联执委会等任职推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持续优化服务。鼓励各地优先将支持退役军人就业的民营企业纳入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范围,提供精准服务。充分用好就业创业导师团队等社会力量,为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企业在应对风险、转型升级、技术创新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九)加强典型宣传和引导。积极挖掘在民营企业就业的退役军人先进人物、民营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的典型做法等,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意见中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是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和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上下配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和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社区治理、进入民营企业工作,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实现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
本意见自2025年4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
山西省民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山西省军区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