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哈政办发〔2025〕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2021年省政府令第4号)等,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讨论。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或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完成时限要求进行调整。
三、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由和依据,提出建议,由市政府予以调整。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5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间 |
1 |
哈尔滨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5年) |
市资源 规划局 |
2025年7月 |
2 |
哈尔滨市鼓励利用闲置房产促进产业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
市资源 规划局 |
2025年10月 |
3 |
哈尔滨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
市卫健委 |
2025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