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干部任免通知
新政任字〔2025〕1号-60号
(2025年1月3日、1月15日、1月26日、2月13日、2月21日、
2月27日、3月13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建壮同志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免去其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陈保留同志为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王贵勇同志为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
▲任命李江同志为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李江同志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巢锡辉同志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副院长职务。
▲任命王福勇同志为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局长;
▲任命叶尔肯·扎木提同志为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须华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主任。
▲任命田德新同志为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子栋同志为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郭胜同志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任命宋亮同志为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免去李学东同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刘山同志为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斌同志为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振华同志为新疆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吐尔逊江·买买提同志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毕海同志为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
▲任命木哈提热木·西日甫为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院长;
阿不都热克甫·吐木尼牙孜不再兼任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郭彤楼同志为怀柔实验室新疆研究院副院长。
△免去陈建新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政委职务。
▲任命李新琪同志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任职时间自2023年10月算起。
▲任命刘波同志为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任职时间自2023年10月算起。
▲任命关明同志为新疆师范大学副校长。
任职时间自2023年10月算起。
▲任命杰恩斯别克·托合塔尔汗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任命贾林·托太依同志为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贾林·托太依同志阿勒泰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免去翟少勇同志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冯波同志新疆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段卫华同志为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3年12月算起)。
▲任命张昆同志为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副院长(任职时间自2023年12月算起)。
▲任命许为民同志为自治区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厅长级),免去其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政委职务;
▲任命骆成同志为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政委,免去其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副队长职务。
▲任命再那吾东·玉山同志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付剑伟同志为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齐明达同志为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布帕提曼·买买提吾拉衣木同志为自治区信访局局长;
▲任命崔劲松同志为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其自治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任命孙家鹏同志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万峰同志为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齐明达同志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职务。
▲任命努尔布力同志为新疆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马小平同志为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刘立群同志为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免去张雪峰同志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王雨默同志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刘立群同志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王雨默同志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陈冬红同志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翠荣同志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房磊同志新疆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叶尔波力·沙比尤拉同志阿勒泰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任命喻珊同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4年1月算起)。
▲任命张军同志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任职时间自2024年1月算起)。
▲任命孙志凤同志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艾斯哈尔·茹孜同志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李新平同志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任命王大勇同志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免去马文学同志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韦波同志为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刘四宏同志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
△免去古力扎尔·阿布都热合曼同志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职务。
△免去买买提明·木沙同志喀什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孙志凤同志新疆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韦波同志新疆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梁玉刚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队长职务。
▲任命陈刚同志为自治区地质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薛洪伟同志自治区地质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三金柱同志自治区地质研究院院长职务。
▲任命罗坤同志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成伟同志为新疆医科大学中医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陆晨同志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韩荣同志新疆医科大学中医学院院长职务。
▲任命亚森江·买买提明同志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罗清义同志为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梁则亮同志为新疆亚新煤层气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任命李强同志为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免去李晨阳同志阿克苏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