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S36宣东高速宣城至泾县段(二期)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路〔2025〕9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S36宣东高速宣城至泾县段(二期)设站收费,由安徽省泾宣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全线设1个匝道收费站,站名为“泾县收费站”(位于K45+726m处)。原泾县临时收费站(位于K50+190m处)同步拆除。
二、收费经营期限30年,自开通之日起收费。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