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化数据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城市智能化转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
深化数据领域综合改革
推进城市智能化转型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战略决策,全面落实数字安徽建设工作部署,聚焦数据领域堵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数据的创新引擎作用,整体性重塑智能城市架构,以数据工作创新推动智能城市突破,加快构建“1135”城市智能化建设工作体系,推动城市发展、治理、生活智能化,在数字安徽建设中打头阵、作贡献,在数字中国建设中争一流、出成绩。现就深化全市数据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城市智能化转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塑数据领域工作体系
(一)创新整体工作格局。落实数字合肥建设推进工作机制,构建市级统筹、部门协作、县区试点、国企支撑“四位一体”工作格局。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机制负责数字合肥的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协调,7个专项组加快重点领域专项任务推进,工作机制办公室(市数据资源局)统筹数字合肥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重点任务推进实施;市直部门落实本部门(系统)数字化改革主体责任,抓好数字化整体设计、综合场景谋划和建设实施;县(市)区、开发区立足全市统筹安排,做好统建共性功能的复用和个性化特色场景建设。强化工作协作,市大数据公司加快建立良性循环的商业模式,开展公司架构调整和必需资源版块整合,提高智能城市支撑能力;市数据资源局履行对市大数据公司的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职责,对公司落实专项工作任务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国资委统筹运用。
(二)整合设立数字合肥专项资金。整合信息化建设、运维、购买服务等信息化资金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设立数字合肥专项资金,制定数字合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谋场景、比项目、排资金”机制,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项目清单。
(三)系统优化信息化项目管理。明确部门职责,本着“发改部门把方向,财政部门管资金,数据部门统项目”,理清职责边界,明确各方责任,发挥数据资源部门在信息化项目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局面。优化审批流程,修订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加大项目谋划阶段咨询服务供给,明确各环节审核时限,发挥发改、财政等部门在项目初审环节的职能作用,审核意见“一次性告知反馈”,项目方案由数据部门统筹审定;项目立项不再实行多部门会签,由市数据局向市政府请示立项;除重大项目外可研(初设)原则上不再进行会商,评审不再邀请非技术部门参加。畅通“绿色通道”,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应急类”“创新类”项目建设。
二、建强全域智能化基础平台
(四)用好市级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统筹存量政务信息系统信创改造和向一体化平台迁移工作,按“一部门一平台”原则推动存量系统分批整合迁移、增量系统集约化建设。提高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应用能力,常态化推进“低代码、轻量化”开发。2025年底新建政务信息系统依托平台开发部署,首批存量系统改造迁移;2027年底实现存量系统“应迁尽迁”。
(五)升级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平台。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数字技术应用,整合地上、地下空间数据,升级时空大数据平台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平台,建立健全数字孪生城市平台数据定期更新工作机制。2025年底完成CIM基础平台建设,接入BIM数据;2027年底实现城市级三维场景搭建和应用。
(六)探索搭建城市物联感知平台。汇聚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城市生命线以及市政、环保、智能网联、低空等领域物联感知数据,建设城市物联感知平台,实现重要物联感知数据一源多用、共享应用。2025年开展平台规划建设;2027年底实现重要物联感知设备数据接入和监测。
三、实施数据资源提质增效行动
(七)深化数据归集治理(“治数”)。推动数据归集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组织推进公共数据登记和医疗、教育、交通、金融、能源等行业数据汇聚。推动公安、税务等政务数据实时共享,提高电力、水务、燃气等公共数据归集效率。坚持“一数一源一标准”,统筹推进数据工程,构建全市统一数据湖、数据资源“一本账”。2025年完成35个重点系统数据治理入湖;2027年实现业务系统“应接尽接”,结构化数据“应汇尽汇”。
(八)加大数据共享开放(“供数”)。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和应用,争取支持推进国家、省垂直建设系统的数据回流,支撑用数需求。积极鼓励推动部门(县区)围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政务服务需要提出数据需求。推动人口、法人、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无条件共享”,实现社保、公积金等数据“有条件共享”快速响应,重点应用场景数据共享申请“免审即享”。升级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立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受理反馈机制,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2025年,结合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需要,组织推进人工智能、低空经济、交通物流、金融信息、公共安全、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汇聚人工智能语料数据5PB;2027年,完成12个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汇聚人工智能语料数据20PB,公共数据开放数据集超过2500个。
(九)丰富数据应用场景(“用数”)。拓展数据应用领域,做好数据赋能政务、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的同时,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领域拓展应用场景,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深化数据赋能场景,通过场景“揭榜挂帅”或指定牵头部门等方式,突破综合场景建设应用瓶颈,激发建设活力;依托市级场景创新平台常态开展场景供需对接,每年梳理确定一批综合性应用场景清单,以数据融通催生亮点场景,更好赋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改善。
四、实施数据要素价值激活行动
(十)推进数据授权运营。公共数据方面,制定合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建立“行业部门+数据部门”协同机制,授权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作为合肥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分赛道、依场景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每年打造一批特色数据产品和服务,推出一批典型“公共数据+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应用案例。企业数据方面,推进企业数据登记,推动涉及产业链协同、行业监管数据必要采集和安全可控应用,鼓励市场主体依托产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平台率先开展企业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示范。个人数据方面,推动个人数据分类授权使用,探索将承载个人信息的数据依法授权第三方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
(十一)激发流通交易活力。完善政策体系配套,完善数据产权、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方面市级配套政策,推进“中国声谷建设和人工智能”专项政策数据领域条款兑现。强化数据合规支撑,依托合肥法务区建设数据合规服务中心,支撑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开发利用的规范开展。推动协作共建,推动省市数据流通平台协同发展,优化数据交易支撑服务保障环境,吸引更多数商入驻。积极参与长三角数据市场,在数据计算、服务等环节开展区域协作。
(十二)深化“数据要素×”。围绕我市承担的安徽省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14项重点任务,从制度创新、技术突破、场景应用、区域协同等方面系统推进。释放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发挥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深化数据要素与工业制造、现代农业等12个重点领域的融合利用,以数字化疏解卡点、联通环节、穿透壁垒,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积极申请试点,组织遴选申报国家“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全国“数据要素×”大赛,组织承办好安徽分赛重点赛道,协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国家“数据要素×”行业试点。
五、实施数字新型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十三)统筹数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市数字基础设施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机制。推进城市建筑、道路桥梁、园林绿地、地下管廊、水利水务、生态环境、智能网联等领域数字新型基础设施统筹规划、集约建设、互联互通。结合城市更新、重大项目建设,同步开展数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立“属地政府统筹、产权部门配合”工作模式,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城市数字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服务。
(十四)夯实网络和算力支撑。深入开展“双千兆”网络建设,拓展5G-A、6G、高速光网布局应用,优化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量子通信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创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统筹算力资源布局,加速融入国家算力大通道,推进城市算力池、数据场建设和通算、智算、超算、量算“四算融合”协同发展。持续降低算力成本,加大算力补贴优惠力度。形成超大规模自主可控训练底座,打造训推一体训力供给体系,支撑通用大模型全面对标国际最高水平。2025年,全市综合算力供给能力达3万P;2027年,达5万P。
(十五)构建城市可信安全基础。围绕“云、网、数、用、端”,谋划市级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安全体系。组织做好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合肥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实现数据安全流通利用,推动科技、教育、工业、通信、自然资源、交通、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行业数据空间建设。2025年底前,发布符合国家试点要求的10个数据空间;2027年底前,发布30个。打造国家级信创适配验证中心和国产软硬件替代中心,形成信创适配验证完整产业生态。
六、实施数字经济壮大行动
(十六)深化传统产业数智赋能。依托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城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等国家试点,推动数字技术同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数字+制造”领域,实施新一轮智能制造“百千万”行动,2027年底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总数达20家,卓越级智能工厂、世界级灯塔工厂总数达10家。“数字+农业”领域,发展智慧农业谷,推动数字技术、数据资源在生物育种、种植养殖、农机装备等领域应用,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2027年底省级数字农业工厂认定数量翻一番。“数字+服务”领域,加快商贸服务数字化赋能,推进重点商圈设施智能化升级和智慧化应用。加快数字大物流体系建设,打造智慧供应链。强化文旅领域数字技术应用,开发沉浸式数字产品,提供数字文旅服务。组织做好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科创金融服务平台提质扩面。
(十七)打造重点数字产业集群。出台《合肥市推动数字经济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全市“一体化”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招商体系,设立数字产业投资基金,大力招引核心企业,2025年底建成10个以上具有行业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产品制造领域,加快建设世界级新型显示之都,统筹推进下一代显示项目,培育有机发光材料、高纯度靶材、蒸镀机等关键配套。做大做强现有晶圆制造基地和特色芯片,培育芯片新赛道,打造国内一流集成电路集群。推动智能终端向AR/VR、超高清显示、高沉浸式产品等方向发展,做优做强智能终端产品。数字技术应用领域,加大重大技术与关键产品攻关,推动元宇宙、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具身智能、类脑智能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壮大软件产业规模,加快中国声谷、中国安全谷、中国网谷、中国视界和合肥软件园等载体建设,发力高端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平台、人工智能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四大领域。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数据要素驱动领域,完善工业互联网、游戏直播、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新兴业态监管和开放机制,运用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拓展多元应用场景,着力构建多元融合的生态体系。构建“平台+产业园”生态体系,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合肥)数据标注基地,打造“一核两区多园”发展格局。2025年,重点数商企业引育达300家、数据产业规模1200亿元;2027年,分别达500家、1500亿元。
(十八)实施“人工智能+”。打造智能城市超级场景,全面开放智能城市场景机会,2025年底围绕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教育教学、医疗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创新打造100个“城市+AI”典型场景应用,2027年达到300个。深化AI赋能千行百业,聚焦先进制造、科学研究、生物医药、金融服务、商贸流通等产业,以垂类行业大模型与具身智能机器人为核心驱动力,推出一批具有引领作用、推广价值的标杆应用、示范应用。构建AI智能产品矩阵,在手机、计算机、大模型一体机、可穿戴设备等领域加快爆款人工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加速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生态,重点打造机器人教育、机器人导览、机器人小镇三个示范场景。丰富智能家居产品应用,提档智能驾驶产品能级,开拓大模型一体机在金融、政务、医疗等本地部署需求旺盛的应用市场。
七、实施国资战略力量培育行动
(十九)明确国资企业战略责任。开展资源整合,市大数据公司牵头整合市属国企及各县(市)区、开发区与其主责主业相近的业务资源和资产,更名为合肥智能城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在重点领域合作组建控股合资公司。强化工作支撑,明确合肥智能城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城市全域智能化转型的战略支撑力量,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打造全国一流的智能城市综合建设运营商、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和数据服务商,积极参与部门数字化整体设计、市级一体化平台运营、数据治理工程、三端运营服务、基础性平台项目建设等工作。布局前瞻研究,鼓励市大数据公司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充分借助外脑资源和产业优势,提高智能城市研究谋划能力。
八、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数据领域改革综合保障。构建数据领域综合改革“统筹组织、专项负责”的协同推进模式,牵头责任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细化具体落实方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把提升干部数字化素养列入主体班教学课程,定期举办数字化发展专题培训班。市委改革办将深化数据领域综合改革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改革任务协调推进、督查落实。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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