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体育局(教体局、文体旅广局)、教育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教育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决策部署,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青少年体育竞技能力提升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青少年体育
竞技能力提升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决策部署,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着力提升青少年体育竞技能力,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体育项目推广
1.加强足球、篮球、排球普及发展。在学校中大力推广足球、篮球、排球(以下简称“三大球”)运动,各地区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将“三大球”纳入体育与健康课程内容,作为代表队、兴趣组、体育社团、俱乐部的优选项目,并积极组织班级联赛、周末联赛、校际联赛等活动,夯实体育人才发展根基。在体校积极建设“三大球”队伍,培育专业苗子。支持“三大球”项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壮大,吸引更多青少年参与“三大球”运动。
2.推动多样化体育项目普及。各地区结合实际,积极推动田径、体操、游泳、冰雪、中华传统体育类和新兴体育运动类项目在校园的普及推广,激发学生运动兴趣,增强学生身体素质。通过形式灵活、项目丰富的校内外体育活动,满足不同青少年群体多元体育锻炼需求。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整合资源举办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运动,掌握体育技能,培育终身运动习惯。
3.开展体育支教志愿服务。定期选派自治区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和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优秀学生到体育师资薄弱学校开展体育支教志愿服务,助力学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活动、体质健康干预等工作,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积极开展德技双馨体育明星校园行活动,培养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追求健康的意识。
二、优化体育项目布局
4.推动优势项目、重点项目提质。巩固传统项目基础,做精优势项目,在体育运动学校重点布局田径、拳击、柔道、摔跤、跆拳道、竞走、中长跑、自行车、射箭、铁人三项、足球、曲棍球等项目,积极开展“633”项目,培育二线、三线队伍,提升后备人才培养水平,增加后备人才厚度。
5.大力推广冰雪运动。有条件的学校将冰雪运动项目纳入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支持学校季节性浇筑冰场,充分利用当地冰雪运动场馆、场地、师资优势,强化与体校、俱乐部合作共建,聚力发展冰雪运动项目。发挥内蒙古冰雪训练中心等场地资源和师资优势,免费或低收费向学校有序开放,组织学生开展冰雪体验活动,为学校开展冰雪课程教学以及训练比赛提供保障。
6.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合理布局体育项目,在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结构化设计体育教学、大课间活动和课后服务,形成有序衔接和连贯培养的教学模式。建立体育与教育部门协同配合的运动员课余训练机制,提升科学化训练能力,不断提高专项赛训水平。
三、科学组织运动员选材
7.完善选材机制。建立体育和教育部门发现青少年体育人才“第一时间”沟通机制。体育和教育部门通过专业教练员下沉选材、比赛选材、跨项选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优秀运动员选拔。选拔出的青少年运动员自愿进入体校或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参加系统训练,选择仍在学校继续就读、训练的学生运动员,体育部门给予训练、竞赛等方面的保障支持。
8.建立青少年运动员人才库。通过自治区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平台,与教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同培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在自治区各项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运动员、通过其他途径选拔纳入重点培养的运动员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制定针对性训练计划,持续跟进培养,提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贡献率。
四、着力提高训练水平
9.加强青少年学生基础训练。严格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体育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在落实“教会、勤练、常赛”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教学新模式,积极推进“体育选项走班制”教学、体育课大单元教学和模块化教学,打好青少年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基础,挖掘体育特长和专项潜质,渐进式开展专项业余训练。
10.优化培养训练模式。积极探索在具备条件的学校设立体育特色班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有组织、针对性地开展教学、训练、比赛。加强学校运动队建设,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青少年训练大纲,结合儿童青少年成长发育特征和运动员成才规律,选派自治区优秀教练员入校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组织学生运动员训练营,共享教练、科研、体能、康复、医疗、营养、心理以及场馆设施等资源,为参加国内、国际各项赛事创造条件。
11.加大体育科研助力。整合体育、教育、科技领域资源,加强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将体育教师、教练员专业能力培训纳入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开展学校专兼职教练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和指导,全面提升训练执教水平,逐步建成“训练、科研、医疗、教育、培训”复合型保障团队,为青少年训练和竞赛提供科技支撑。
五、健全体育竞赛体系
12.定期举办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好每四年一届的自治区运动会、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每三年一届的自治区中学生运动会和自治区大学生运动会,进一步优化项目和组别设置,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多展示平台,带动竞技运动水平提升。中小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盟市、旗县(市、区)参照自治区综合性运动会周期,定期组织举办盟市、旗县(市、区)运动会。
13.完善单项体育赛事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自治区年度体育单项赛事,制定全区学生、青少年年度体育竞赛活动计划。构建以学生、青少年锦标赛(冠军赛)、U系列比赛、俱乐部联赛、单项夏(冬)令营和运动会等基础型赛事活动为引领的赛事格局。每年定期组织面向青少年的自治区级单项体育赛事,引领各项目青少年运动员充分发展竞技运动能力。支持鼓励盟市、旗县(市、区)因地制宜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单项赛事活动。
14.借鉴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以及“校长杯—旗县(市、区)长杯—盟(市)长杯—主席杯”双四级赛事体系的成功经验,结合地区实际,由体育、教育部门共同探索建设篮球、排球等项目的双四级赛事体系。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分段衔接、制度健全的办赛模式。形成以班级联赛为抓手、旗县(市、区)联赛为基础、盟市级联赛为依托、自治区级联赛为龙头的竞赛机制。
六、完善激励机制
15.畅通学生运动员升学通道。按照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区完善优秀学生运动员升学培养途径,逐步形成小、初、高对口升学培养体系。探索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高等院校建设内蒙古高水平运动队,为升入大学的优秀运动员持续系统训练创造条件。
16.完善青少年运动员输送奖励机制。对输送运动员到自治区优秀运动队的盟市、旗县(市、区)、学校、体校、俱乐部及其教练员给予人才输送奖励,对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获得国家及世界三大赛成绩的,给予基层学校、体校和俱乐部教练员成才效益奖奖励。
17.拓宽优秀退役运动员就业途径。通过学校教练员、体育教师招聘和组建企业职工运动队等多种途径,为退役运动员就业创造条件。鼓励支持运动员通过考取职业院校就读等方式,掌握其他职业技能,取得相应学历,培养一专多能型人才,增强就业竞争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
18.落实工作职责。各地区体育、教育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政策引导,重视、关心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竞技体育能力提升工作,将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当地重点工作任务,给予政策、经费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
19.加强安全保障。各地区体育、教育部门要不断健全运动伤害风险防控体系,相关学校和机构要科学组织教学、训练、竞赛,推进体育类伤害责任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应保尽保,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强对体育教师、教练员和青少年运动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消除运动伤害、赛风赛纪、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0.营造社会氛围。大力宣传青少年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为国争光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增强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的自豪感、荣誉感和获得感。及时总结推广青少年体育竞技提升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