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任〔2025〕16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吴春曲同志任贵阳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明华同志任花溪大学城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丽同志任贵州乌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裴莹蕾同志任贵州乌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唐 樾同志任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刘 欢同志任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吴永康同志任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张传皓同志任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韩远勤同志任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周 印同志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吕槐乐同志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王小红同志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媛同志任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刘 琳同志任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务员任职试用期一年);
秦 军同志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鹏同志任贵州清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育材同志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邱俊松同志任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贵阳市广播电视局、贵阳市文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喻龙江同志任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 佳同志任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欧阳玲玲同志任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
赵光明同志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副主席(副县长级);
黄文琥同志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资源勘查工程管理系主任;
袁 军同志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主任;
黄 琴同志正式任观山湖现代服务产业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4年5月起计算;
杨耀斌同志正式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4年5月起计算;
罗 闯同志正式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轨道交通系主任,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起计算;
罗元红同志正式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起计算;
张 磊同志正式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部主任,任职时间从2024年5月起计算。
免 去:
裴莹蕾同志所任贵州乌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刘 欢同志所任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韩远勤同志所任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孙 猛同志所任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刘 强同志所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小虎同志所任贵阳市公安局便衣侦查分局(视频侦查支队)局长(支队长)职务;
何 革同志所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职务;
龙 涛同志所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副主席(副县级)职务;
徐 瑛同志所任贵阳市第九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爱民同志所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 媛同志所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秦 军同志所任贵阳市投资促进局(市会展经济促进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吴育材同志所任贵阳市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驻成都办事处、驻重庆投资促进局)主任(局长),贵阳市投资促进局(市会展经济促进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兼)职务;
欧阳玲玲同志所任贵阳市大数据产业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熊 列同志所任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贵阳市广播电视局、贵阳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戴丽霞同志所任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孔志红同志所任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处长职务;
赵 燕同志所任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光明同志所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合作处处长职务;
袁 军同志所任贵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李东升同志所任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筑府任〔2025〕17号
市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李虹檠同志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人选;
建议何成江同志不再担任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董事职务;
建议晏红武同志不再担任贵阳银行总稽核职务;
建议陈佳富同志不再担任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董事职务。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筑府任〔2025〕18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胡 丹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北京信访接待中心、驻北京投资促进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申 磊同志任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 柱同志任贵州息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胡 蓉同志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安 翔同志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陈 庆同志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财政经贸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 倩同志任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划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 明同志任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 去:
周 柱同志所任乌当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筑府任〔2025〕19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姜 南同志任贵阳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练文同志任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俊宇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琳同志任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 炜同志任贵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冯 华同志正式任贵阳市第八中学校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8月起计算。
免 去:
王练文同志所任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 杰同志所任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贵阳市广播电视局、贵阳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谭必辉同志所任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 炜同志所任贵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职务;
唐金文同志所任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谭承忠同志所任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筑府任〔2025〕23号
市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彭 姝同志为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工会主席人选。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