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收回一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
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和长沙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运行管理情况,结合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决定调整收回一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收回22项、取消11项。
各相关单位要抓紧做好调整收回事项的衔接落实,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事项事后监管。对收回市级(县级)实施的事项,市级(县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园区管委会的工作对接,明确收回事项的具体范围、交接日期、交接流程、档案移交要求等,同步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进行调整,尽快完成调整交接工作。各园区管委会要主动配合市级(县级)、湖南湘江新区主管部门做好交接工作,并对本级保留的事项清单目录予以发布公示,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规范有序调整收回。
附件:1.调整收回事项清单(见附件)
2.取消事项清单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