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切实做好昆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5〕1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全面摸清“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内容
(一)普查对象。昆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成立普查机构。成立昆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不纳入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副组长、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落实经费保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昆明市需承担的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市、县二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涉及的有关工作事项,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负责和协调。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解决普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遥感工作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的事项,由市数据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作物种植业生产、畜牧业生产、渔业生产、乡村振兴方面的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方面的事项,由市林草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方面的事项,由市公安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字地图、卫星遥感影像、自然资源调查方面的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水电方面的事项,由市水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司法行政系统农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市司法局负责和协调。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四)做好“两员”选聘。各地要选聘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本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认真做好“两员”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选聘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队伍稳定。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掌握普查基础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质效。
(二)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对普查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曝光力度。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
(三)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普查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做好普查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配合度,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营造理解、支持、配合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昆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昆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 江 副市长
副组长:吴 祥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徐贵明 市统计局局长
张 洲 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队长
李启斌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加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燕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强 市林草局副局长
成 员:单红霞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李 林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刘光平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王正亮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承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 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白龙飞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桂 圆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卢文霞 市水务局副局长
刘正海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李 凌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 稳 市统计局副局长
章 智 市数据局副局长
吴 疆 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副队长
昆明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徐贵明、张洲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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